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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為何不遭待見

《財經》記者 董文豔/文 馬克/編輯

“以房養老”正在從官方號召、民間試點正式走向全國。

8月8日,中國銀保監會下發通知,要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要求保險機構做好金融市場、房地產市場等綜合研判,積極創新產品,有效滿足社會養老需求,增加老年人養老選擇。

“以房養老”是指擁有房屋的60歲以上老人將房產抵押給保險機構,之後老人可以繼續居住或享受收益,同時按照約定條件每個月領取保險公司支付的一筆養老金,直至身故。

老人去世後,金融機構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抵押房產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若有結餘,則給老人的繼承人。

這是一種“倒抵押”。簡單說就是,老人通過抵押房子給保險公司換取養老金,居住權不變,但會失去房屋所有權。

目前這個產品優先孤寡失獨老人、低收入家庭、高齡老年群體等投保。

在試點四年後,官方希望將這套方法論推廣出去,把房產和養老直接掛鉤。這個主張就像一枚深水炸彈,爭議很大,褒貶不一。

其實,早在入市之時,它就測出了市場的水溫。

四年前,“以房養老”在北京、上海、廣州試點,兩年後又擴大到了個別省會城市。但是,市場反應平淡。

截至目前,只有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推行了“以房養老”相關保險產品。截至2018年6月底,這款保險承保僅98戶139人。

“如果養老要靠把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才有錢,為什麽不直接賣了房拿著錢去高端養老院?”一位大型開發商養老業務從業者對《財經》記者說。

中國正在逐步過渡到老齡化社會,養老問題日趨嚴峻。“以房養老”政策建立在房產增值的基礎上,面向有房產而深受養老問題困擾的老人,鼓勵他們享受資產長期變現,通過抵押房產的方式得到養老資金保障。

但養老問題相當複雜、瑣碎,不止資金一個問題,老人們並不能直接通過抵押房產買來養老服務。

一位恆大人壽的中層人士告訴《財經》記者,有房老人的痛點更多在養老服務,不是資金,而缺錢的老人往往沒有高價值房產,這是“以房養老”的需求悖論。

“有錢的不需要,沒錢的要不起。”

“以房養老”關乎中國房地產市場的未來發展,預示著中國潛在的養老危機,更挑戰了多年積澱下來的國人心理與傳統觀念。

試點反響平平,官方為何還執意向全國推廣“以房養老”,這項主張暗藏哪些BUG?老人和金融機構究竟又有多少參與動力?

推廣原因

決策層號召“以房養老”,熱情之大,折射了中國養老壓力之大。

2017年11月,國務院公布了《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這次劃撥是對未來中國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壓力不斷增大時,所做的一次戰略儲備。

這次國有資本“輸血”暗示了中國養老金的缺口風險。今年以來,我國還建立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從收支角度看,養老金的天平還在傾斜,進入收支不平衡通道。

今年初,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精算報告2018-2022》預測,2018年-2022年中國養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約為13個-14個。

其中,東北、西北部分省份養老金結餘耗盡風險還在加大。

此外,報告預測,全國職工養老金征繳收入增幅將從2018年的12%下降到2022年的9.9%。不過,基金支出的增速卻沒有同步下降,其增長率將從2018年的11.2%提升至2020年的11.3%,隨後兩年保持不變。

中國大部分老人的養老問題需要政府托底。“以房養老”作為一種補充保險,此時舉國推廣,一旦落地,可以為政府轉移部分養老壓力。

“以房養老類似於針對低收入老人的抵押消費貸,這個政策是在嘗試解決‘人死了錢沒花了’的問題。”一位平安普惠金融業務中層人士認為,它是金融產品創新的代表,用房產抵押換取養老金,能提高社會資源的利用率。

不過,也有多位業界人士認為,這項舉措折射了社會保障體系的不完善,是政府將一部分養老責任推到了市場,嘗試讓老百姓自己解決養老問題,屬於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計。

“以房養老”折射了社會保障體系的不完善,屬於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計。圖/視覺中國

這套理念在國際上並不獨特,已在日本、歐美等國推行多年,但也不是各地主流。

以日本為例。日本的“以房養老”會在房價高的個別大城市推行,高額遺產稅是其制度土壤之一,抵消了人們對繼承房產的部分熱情。

但是,日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養老金相對充裕,少有人選擇抵押房屋來養老。

據《財經》記者了解,日本房屋租售比走高,一些老人會在85歲以後,將家中的一個房間出租出去,用高額租金來補貼自己,或在養老機構裡住3年-5年,直到離世。

相比中國,日本養老金體系較為全面,有可借鑒之處。日本推行介護險,給老人提供看護服務,政府負擔50%,企業或個人養老金及商業保險等負擔剩餘50%。

中國就不同了。

如今,中國養老壓力越來越大,資金和高品質的護理人員缺一不可。這需要附加更多市場化手段,幫助平緩壓力,開源節流。

首要措施是增加養老金額度。可是,中國“以房養老”的核心是讓民間房產變現為養老金,反哺民間,這終究還是取決於老人的房產價值多寡,與樓市息息相關。金融機構作為中介,既承擔風險,也從中獲利。

中國房價過去一路高漲,但租售比一直處於相對低位,房屋租金收益率較低,加上未來即將推行的房地產稅,繼續攤薄收益。導致金融機構在拿房後大多傾向於盡快出售。

當未來“房住不炒”政策繼續強化,房屋售價有變動風險,保險公司在“以房養老”險種收益上也有較大不確定性。

另一邊,抵押房產的老人基於傳統觀念、擔憂房屋實際升值高於當下評估值等等,抗性也較大。

由此可見,中國的“以房養老”更為複雜,牽涉方更多,房地產市場的水溫常常決定了推行土壤和參與者的積極性。

從這個角度看,想要靠“以房養老”,疏解政府養老壓力,並非易事。

BUG重重

“‘以房養老’在中國還是個概念,操作流程沒有設計好,很難落地。”一位大型險資公司相關人士告訴《財經》記者。

銀保監會發文推廣“以房養老”之後,無法回避的首要難題是,多年試點反響平淡,老人和金融機構對“以房養老”都有顧慮。

對金融機構來說,房屋價值隨市場而變動,預期增值很難預測。但“以房養老”需要先行評估房屋資產價值,以此判定養老金額度。

在實操過程中最常見的分歧是,在估值時,老人希望房子有高估值,而保險公司會考慮經濟大勢、購房需求變數等各類影響房價升值的不確定因素,做低房屋的未來增值部分。

“本質上,房子漲了老人根本不捨得抵押,房子跌了金融機構收益少,也不願意。”一位昆侖信託相關人士說。

除了房價風險之外,未來還有房屋繼承糾紛、房屋70年產權到期續期、房屋損毀、折舊、老人預期生存年限、房地產稅等各類支出與風險。

保險公司的核心是通過資本運作讓資產保值、增值,希望拿到的資產乾乾淨淨。一旦接手房產,便涉及到房地產、司法、財稅等一系列領域,問題瑣碎而複雜。

據《財經》記者了解,當老人身故後,許多保險公司甚至不太願意和家屬直接對接拿房問題,除非下設或投資單獨公司來處理房產。

此外,金融機構素來傾向於把資金投到周轉最快、收益最高的領域,“倒抵押”形式對金融機構來說也是一種長期現金流佔壓。

“保險公司直接賣壽險就能有大筆現金進账,何必再去碰‘以房養老’?”一位大型房企養老業務負責人說。

《財經》記者獲悉,目前市面上的養老險種大多根據老人平均壽命來計算保費,較少涉及房產。

即便涉及房產的險種,也更多是房產即刻變現,老人直接去養老院,與養老護理掛鉤。

“‘以房養老’更多涉及到產業鏈,而保險公司隻善於處理資金問題。”一位陽光保險集團中層人士說。

對老人來說,要接受“以房養老”同樣不容易。由於房屋價值評估不確定,這個舉措被認為是以低回報抵押了高資產,到手的資金不劃算。

參照幸福人壽推出的“以房養老”產品來看,目前一位70歲的老人抵押價值100萬元的房產,每月僅到手3734元,壽命越長,回本的可能性才越高。

如今,中國的大多數老人習慣住在自己熟悉的房子裡,過著節衣縮食的生活,他們當然有提前賣房和抵押房屋的權利,但是,願意這麽做的老人並不多。“以房養老”在試點遇冷就說明了這一點。

受中國傳統文化觀念影響,中國的房屋被認為有傳承價值,老人們對房子有特殊的情感寄托。很多人難以接受耗費大半生積蓄買房,老了以後房子卻不歸自己,也不歸後人。

因此,在實操過程中,“以房養老”不僅要得到老人認可,也需要征得老人的子女同意。

而在長達幾十年的抵押期限中,如何應對老人變卦、子女入住不退房等後續問題,目前也缺少配套的制度設計。

據《財經》記者了解,幸福人壽試點“以房養老”之後,因為需求端受傳統養老觀念的影響,積極性不高,加上房屋反向抵押的配套政策尚未細化,所以推廣力度一直很有限,進展不順。

表面上看,“以房養老”可以用房子換來持續的養老金,去提高生活水準。但是,養老是一個系統工程,更多空巢老人和失獨老人最大的養老痛點並不是錢,而是養老服務。

一位房產交易公司董事長告訴《財經》記者,以房養老最直接的方式,是把房子質押給養老院,換取養老院的使用權,但這同樣需要配套政策設計。

“現在保險公司‘以房養老’的處置方式,老百姓信不過,也不是最需要的。”

據《財經》記者了解,在北京的醫院急診室裡,曾經出現過多次空巢老人急需手術卻找不到家屬簽字的情況。甚至有一位失獨老人在急診室中突然去世,他和他的房產以及账戶上200多萬元人民幣,都一樣無人問津。

在中國龐大的養老產業中,許多服務至今缺失。老人的痛點永遠不只是錢的問題,而更多在專業人士的養老服務及護理——做到“三邊”養老,在老年人的周邊、身邊、床邊,都有貼心而細致的服務。

這些問題並非是如今提倡老人抵押房產給保險公司,然後每月領取養老金就能解決的。中國養老難題需要政府、企業和居民家庭共同承擔責任,一起探索方向。

“‘以房養老’是很好的新嘗試,但如果純粹從利益結合點出發,明明老人和保險公司都不願意,政府還硬要牽線,最後只能是不歡而散。”上述大型開發商養老業務從業者評價說。

(本文首刊於2018年8月20日出版的《財經》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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