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實行“以房養老”要先過傳統觀念關

近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擴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開展範圍的通知》,從今年8月起,要把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以房養老”)推廣至全國範圍。早在2014年,廣州就是國內“以房養老”的首批試點城市。四年來,僅23戶33位老人選擇以房養老;另有4戶老人,正在走相關程式。這些老人最年長的85歲,最年輕的61歲。選擇以房養老的老年人不多,保險公司的積極性也不高,試點4年,全國僅有一家。(《廣州日報》8月23日)

去年底,廣州市60歲及以上老人已達161.85萬人,可試點4年後,才僅有不到40位老人參與“以房養老”,不禁讓人對這一政策推廣之後的效果打個問號。老年人之所以缺乏積極性,傳統觀念恐怕是個重要原因。

所謂“以房養老”,簡單說就是把自己的房子賣給保險公司,然後以租賃的形式繼續在原屋居住,以出售所得減去租金的剩餘款項來養老,直到駕鶴西去。具體執行中,無論是貸款形式的“倒抵押”,還是先過戶,本質其實都一樣——賣房養老。

這顯然算不上什麽創新:老了沒錢花,自然要變賣股票、房子、汽車等有價資產,只要你不是要求非在原址居住,賣給私人還是保險公司又有什麽區別呢?既然房屋售價和租金都與市場價等同,這項政策也就實在算不上什麽惠民政策,著急用錢的(如看病)隨時可以這麽做,又何必非要參與“以房養老”?更何況,一旦參與進來,便喪失了主動權,很難再一次性賣掉房屋,這對很多有大額資金需求的老人來說,也會增添不便。

以喪失房屋處置權為代價,同時又不是福利性的政策,“以房養老”的吸引力顯然不足。不過,對於很多經濟拮據又不願離開自己房屋的老人來說,這又未嘗不是一種選擇,可明顯提高老年生活的品質。事實上,製約很多老人邁出這一步的,首先便是傳統觀念。一方面,“但存方寸地,留於子孫耕”是中國人的傳統觀念,再沒有本事的父母,也希望百年之後留給兒女一套房子;其次,一線城市的房子動輒數百萬元,“以房養老”勢必遭遇有些子女的反對;最後,有子女的情況下“以房養老”,可能也會面臨親友和近鄰的輿論壓力。

聊勝於無的“以房養老”,儘管還會遇到70年產權、房價下行等不確定性帶來的考驗,但終究是為特定老年人群提供了一種選擇。相信隨著養老壓力的不斷增大以及人們觀念的不斷更新,“以房養老”一定會得到更多人的歡迎。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