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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套路騙局:47戶老人被騙上億元 僅2戶追回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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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發於2018年10月4日《南方周末》)

銀主、中間人等未受到牽連。唯有組織“以房養老”理財項目的廣豔彬被提起公訴,兩次開庭後,法院將擇期宣判。

老人通過民事訴訟追回房屋所有權,已有兩例勝訴,但房屋被層層抵押、轉租及借款合約風險等“後遺症”依然存在。

“不管是貸款的,賣保健品的,還是各種以‘投資’為名目的人,仍然用各種各樣手段來接近(老人)。”

活到73歲,劉陽第一次上公堂。為了把老太太追加到被害人行列,檢察官苦心做思想工作:多你這點錢,不影響對廣豔彬的量刑。“這點錢”1200萬元,包括老太太的一套房子,和給兒子準備的400萬元買房款。

2018年9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廣豔彬涉嫌詐騙案。公訴人當庭追加4戶被害人,加上4月第一次開庭時的43戶,本案被害人已達47戶,涉案金額上億元。

這些本該頤養天年的北京老人,在參加廣豔彬組織的“以房養老”理財項目後,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房子,有人甚至背上了巨額債務(詳見《南方周末》2017年8月10日《房“詐”》)。

和第一次開庭一樣,39歲的廣豔彬承認了所有指控,強調是他一人所為。庭審進行了23分鐘,法官方宣傳布休庭、擇日宣判。法警將廣豔彬帶離法庭時,老太太終於起身,大聲質問:“你不是說我的錢是安全的嗎,到底去哪了?”

站在門口的廣豔彬回過頭:“都賭博了,賠光了。”如同當初那樣善解人意,他在最後陳述時表示:等我出去,一定會把錢還上。儘管被捕時,檢方查得他名下財產已不足一萬元。

這樣的話,別人不信,劉陽信。庭審結束後,她反覆對南方周末強調,廣豔彬本質不壞,“也是被坑了”,真正的壞人,是帶她去立公證,抵押、轉賣、清退房子的委託代理人,和“幫助他們的公證處”。

媒體報導一年來,僅有兩位老人——72歲的王奕龍和59歲的高玉宜通過民事訴訟追回了房子。為老人們提供刑事部分法律援助的律師武婕告訴南方周末,目前的證據無法證明其他人與廣豔彬有詐騙的共謀,即便廣豔彬獲罪,老人們想要回房子,還得把官司一個一個打下去。

“惡意串通”

高玉宜始終守住了房子。即便打贏了一審官司,高家還維持著“陣地戰”架勢——大鐵門上裝著兩把鎖,門後橫著一米長的鋼條。

2016年10月16日,新源西裡,幾個壯漢硬生生闖進68歲的李樹達家,連人帶物被扔進樓道;同一天,安華橋西,78歲的韓淑雲和老伴買菜歸來,被兩個人高馬大的人“請”出了樓,物品已被扔到樓下。

一聽到風聲,高玉宜的兒子王傑立馬給家裡換上新的大鐵門,並進行了全副武裝。最緊張時,汽油、菜刀、滅火器都備著。

當光頭文身、戴著大金鏈子的壯漢上門時,許多老人方知上當受騙。

高玉宜是通過小區廣告和朋友的介紹,得知廣豔彬的“以房養老”項目:只要把房子抵押出去,貸款投資該項目,每月可獲得三個點的高額回報,“白拿錢,無風險”。經由廣豔彬,她又認識了龍某武。

2016年4月15日,在龍某武和王某的陪伴和催促下,高玉宜簽了公證書,三天后抵押了房產。龍某武由此獲得一份全權委託書,他可不經高玉宜同意,代為查詢、簽署房產抵押、解押,代為出售房產並代收房款。

王某則是銀主,與高玉宜訂立了一份借款合約。220萬元借款從王某的銀行卡發出,在高玉宜的卡上轉了一圈,被龍某武抽走了首月2%利息和“其他費用”,便轉給理財人廣豔彬。

借款期限僅為一個月,而高玉宜與廣豔彬商討的理財期限長達一年。要命的是,高玉宜還在債權文書公證上簽了名。這意味著,只要一個月內廣豔彬不給理財錢,高玉宜還不上本息,她的房子便可以被銀主申請強製執行。

果不其然。2016年8月,一份新的房屋買賣合約訂立,10月9日,房子被正式過戶給劉某仙,交易價格為280萬元,低於350萬元以上的市場估價。然後,龍某武通知高玉宜:房子不是你的了,快騰房。

這一切,高玉宜聲稱完全不知情。但她的手裡,只有廣豔彬的一張欠條。

2016年11月29日,高玉宜將新房主劉某仙和“委託代理人”龍某武告上法庭。訴訟歷時近兩年,四次開庭,龍某武只在2017年8月7日出現過一次。

他當庭表示:他不認識廣豔彬。

龍某武還稱,一切行為均系高玉宜委託:高玉宜想投資,通過他向王某借了220萬元;高玉宜全權委託他辦理各種手續,包括委託他賣房以還王某欠款。他曾帶劉某仙實地看房,高玉宜接待。

被告劉某仙從未出庭。“實際上,我和我母親從未見過劉某仙其人。”王傑告訴南方周末,劉某仙稱買房給女兒某媛,他曾去劉某仙居住地的派出所查證,卻發現,某媛也是廣豔彬案另一被害人的買房人。

更蹊蹺的是購房款的流向。龍某武和劉某仙均稱,一位叫何某光的人代劉某仙向龍某武轉账支付首筆200萬元房款,龍某武再還給銀主王某。

但法院查實,這筆錢的源頭來自王某慶的銀行账戶,在21分鐘內,通過轉账,依次流經何某光、龍某武、銀主王某的卡上,最後又回到了王某慶的账戶。

韓淑雲被清房,正是王某慶叫人砸開了門。

法院認定,整個資金流轉過程作為一個整體,並未發生200萬元款項所有權實質上的轉移。相對於高玉宜而言,王某慶、何某光、龍某武、王某和劉某仙五人系一個利益共同體,不能確認該200萬元系劉某仙向龍某武支付的涉案房屋購房款。

2018年9月12日,朝陽區人民法院正式宣判,認定這次房屋買賣存在惡意串通,龍某武代高玉宜與劉某仙簽訂的房屋買賣合約無效。高玉宜雙手合十,帶著哭腔連說了三聲謝謝。

“顯失公平”

一審判決房歸原主,但戰鬥並未結束——當初房子被過戶後,自稱劉某仙親屬的龍某武把房子掛到了一家房屋買賣中介處,此後,該房再次被抵押,借款270萬,新的銀主叫李某航。

高家通過“天眼查”等工具發現,這些人之間存在著特殊的關係:在北京躍武鑫鑫資訊谘詢有限公司,龍某武是股東,銀主王某是該公司員工,另一銀主李某航也是股東。

法官告知高玉宜,想打掉房子背著的抵押,得另行起訴。按照王傑的說法,對於他家來說,“路隻走了50%而已。”

第一個通過民事訴訟索回房子所有權的王奕龍,面臨更麻煩的“後遺症”。

9月14日,二十多位老人前往王奕龍位於北京上地的家,也想“清房”。可到了門口,本來想“凶一點”的老人們卻熄了火。高玉宜告訴南方周末,他們只是敲門,裡面沒人開,打電話叫來了警察和中介。

王奕龍當初丟掉房子,同樣跟龍某武有關,而且丟得更直接。2016年2月2日,他先是在海澱區建委將房子過戶給了北京順興永強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興永強公司”),龍某武是該公司的委託代理人;隨即又赴北京方正公證處,簽訂了借款合約和公證書等。

儘管被告知過戶和公證都是為借款提供抵押擔保,但當天,王奕龍就隱隱覺得不對勁。次日,他又到公證處,手寫了一份補充協定,確認自己只是抵押房子,而非出售。但在這份協定上,只有廣豔彬作為擔保人簽字,龍某武沒有簽。

200萬元借款,分數筆打到了王奕龍的账上,大半部分轉給了廣豔彬,剩餘的多是龍某武的抽成。

後來在交流中,家屬們有了意外發現——不同房子的買受人,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比如,順興永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逯某,曾自稱是劉某仙女兒某媛的男朋友。

2018年5月25日,海澱區人民法院對王奕龍訴順興永強公司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根據雙方簽訂的借款合約及公證書,以及王奕龍的補充協定書,法院認定,王奕龍沒有將房屋售出並直接過戶的意願,屬重大誤解;且200萬的房屋價格低於市場價格的70%,屬顯失公平。

據此,法院判決撤銷雙方訂立的房屋買賣合約,並要求順興永強公司應在判決生效7日內協助過戶。

不過,2018年7月,作為順興永強公司的委託代理人,龍某武卻將房屋通過中介公司租出。百般無奈之下,王奕龍只好與該中介公司另立合約,繼續將房子租給中介。

“租房的人也不容易。”72歲的王奕龍如今住在離老家幾十公里遠的通州,“這房子雖然回來了,但是我也不想住了,總是想起這些事,心裡別扭。”

而比租戶不願搬走更麻煩的事情是,法院只是撤銷了房屋買賣合約。根據借款合約,王奕龍還欠下200萬元——雖然這些錢只是在他账上短暫停留,雖然他可以向廣豔彬繼續追討,但債主萬一請求法院強製執行,也只能由他來面對。

“罪魁禍首”

廣豔彬案第二次開庭,去旁聽的被害人只有三戶。老人們跑得最多的地方,是公證處。令老人失房所辦的公證手續,集中在方正、國立、中信三家公證處完成。

在王奕龍看來,北京方正公證處就是“罪魁禍首”,“一個強製執行,一個全權委託,害得老人錢房兩空”。

多位老人在此簽下合約,卻不知內容也無人宣講,前後用時普遍不到20分鐘。公證書也無緣得見,談話筆錄中都提到,公證書讓銀主和委託人領取轉交即可。但老人們稱,筆錄根本是無中生有,子女們對照,所有老人筆錄幾乎相同,涉及一般人不熟知的專業詞匯。

王傑曾質問方正公證處原主任王士剛,“他告訴我,在他們這,筆錄就是製式的東西,但老人簽了字就是承認,應該自己負責。”至於沒有錄音錄像,王士剛稱,這本就不是硬性要求,方正公證處很多辦公室內裝有攝影頭,為多位老人辦理公證的楊某舟辦公室內“恰好沒有”。

在王奕龍提供的錄音中,王士剛說,“我們去年(2016年)做了28萬件公證,5分鐘做一個是正常的。”在王士剛看來,公證處的疏漏屬於“瑕疵”。

以為“公證處是國家的公證處”的老人們,親筆簽下一份份文書,將自己的種種權利全盤出讓,這成為他們日後維權的最大障礙。

2017年7月,在媒體陸續曝光房“詐”後,司法部責成北京市司法局展開核查,8月3日,司法部網站刊發時任部長張軍的講話,嚴厲批評違規公證行為。

2017年8月14日,北京方正公證處被停業整頓半年,王士剛被免去主任職務。

2018年2月,北京方正公證處重新開張。據北京市公證協會網站,王士剛2011年卸任該協會會長,目前仍是監事會監事長。南方周末致電該協會,宣傳部門工作人員稱無可奉告。

9月20日,三十餘位老人聚集在方正公證處討要說法,“這是三周以來,人最少的一次。”參與者告訴南方周末。

老人來來去去、進進出出,公證處門口的工作人員視若無睹,前台接待員說,“我們都習慣了。”

一樓原本擺下的座椅不見蹤影,老人們被這種無視激怒,在公證處所在的西環廣場前席地而坐,攔在辦公大樓入口處,先是喊口號,後又唱起了歌,國歌、國際歌輪著來,路人佇立錄音錄像,惹得保安屢次驅趕。

“這算是相對平和的一次。”參與者告訴南方周末,9月初,集中維權的第一周,來了七八十個苦主,不僅有廣豔彬案的,也有其他類似案件並在此簽下公證書的老人。一位女性急得撞牆,頭撞破了,丈夫質問公證處副主任楊和平為何不撤銷公證。推搡之間,楊和平腰被磕了,請假休養。

而在集中維權的第二周,保安攔住一位申訴人的丈夫,兩人動起手,丈夫被保安扣在牆上,拿起包掄向保安,包裡的水瓶剛好砸在保安頭上,流了血。

“合作完美”

兩年來,每個家庭都耗盡了心力:房子還未被過戶的,赴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為撤銷委託公證備案;房子已被過戶的,將新房主告上法庭。

在各個家庭中,以張培追回房子的方式最為特殊:在法院強製執行前,她和女兒向朋友借錢,還上了銀主的兩百多萬本金和利息。但為了還朋友錢,剛剛贖回的房子,又賣了。

無房可歸的張培在父母家和女兒家來回借住。老太太甚至研究了諸多“以房養老”騙局,相信如果整個案子從押房到借款定為“套路貸”,給銀主的錢還可以追回來。

但以此系列事件的複雜程度,這種想法很難實現。

作為全程跟進案情的律師,武婕認為,老人們碰到的是一個事件,但實際上包含多個法律關係:一類是廣豔彬涉嫌詐騙老人的刑事案件,另一類是民事糾紛,既包括老人與銀主之間的借貸合約糾紛,還有房被委託代理人出售的房屋買賣民事糾紛。

武婕說,一開始很直觀的感受是,廣豔彬與銀主、委託代理人、買房人勾結,存在共謀,是一個完整的刑事案件。他們之間,“心領神會、心照不宣,‘合作’十分完美。”但據現有證據,不管是供述,還是經濟來往,都未呈現出直接的聯繫。

前述庭審中,龍某武就否認自己認識廣豔彬。

事實則是,除了廣豔彬被捕並受審之外,銀主、中間人等幾乎未受牽連。武婕透露,龍某武被取保候審,王奕龍的大女兒稱,此後,龍還活躍在借貸“一線”。

在武婕看來,這些銀主及其背後的小貸公司用正規法律文書給此事披上一層“合法”外衣,縝密程度超出一般。即便廣豔彬案判下來,也難以推翻老人和銀主之間的借貸關係。

就連廣豔彬涉嫌詐騙的刑事案件,進展也並不順利。老人及家屬們跑遍了各區刑偵經偵部門,從市局到中央部委,一次次訴說、陳請,一次次懇請立案。

2016年11月,廣豔彬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北京市警察局西城分局經偵支隊立案;2017年2月27日,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其批準逮捕。此後,該案曾被退回補充偵查。

警方認為自己已經盡力。2018年9月25日,北京市警察局刑事偵查總隊一位副處級幹部回應南方周末,廣豔彬案的偵查已結束,相關資料已遞送司法機構,“人不是已經抓了嗎?”他還表示,老人們懷疑的小額貸款公司問題,應由工商部門負責調查。

2018年9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第二次庭審,公訴人補充了證據,法庭進行了質證,再經法庭辯論後,法官稱審理結束,擇日宣判。

“趁火打劫”

自2016年冬天被掃地出門後,李樹達和女兒五口人仍租住在一套40平米的一居室內。北京城房租持續上漲,女兒張雪飛滿一周歲的二孩無處落戶,她的心裡“咯噔一下”。落不上戶,孩子就上不了社保。現在她最怕孩子和老人生病。

一家人現在只能等待法院宣判。李樹達提起訴訟後,通過法院調取的有關人員銀行資料,令資金流轉的“圈圖”呼之欲出。8月31日,朝陽區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

與李樹達一家同一天被清房的韓淑雲,在報警後被帶到德外派出所,前述那個請人砸門的王某慶也來了,解開夾克,坐在椅子上,大聲炫耀,“我今天清了三戶,九點一戶,下午一點一戶,晚上六點一戶。”德外派出所民警向南方周末證實了此事。

老兩口無家可歸,在附近的肯德基、寵物醫院、安貞醫院等處過起了“難民”生活,最後在昌平另一處被抵押出去的房子暫住,提心吊膽。

因驚嚇過度,韓淑雲體重僅剩70多斤,摔過17次,小便失禁,還說自己曾“瘋”過,會突然大喊、撞牆。最近那次,老伴跪在地上磕了好幾個響頭,她才冷靜下來。

老伴身患癌症,倆人互留了遺書。兩個兒子在國外,女兒癌症晚期。直到現在,韓淑雲堅稱兒女、親友仍不知情,但她的老伴告訴南方周末,估計早知道了,只是沒揭穿二老。

韓淑雲多次給“高層”寫信,用在她看來最昂貴的快遞。一如既往,老兩口每周數次坐兩小時公交,躡手躡腳回到老房子,摸摸已不屬於自己的家門。

他們也提起了訴訟,由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援助。可房子已被轉賣了兩次,武婕說,如果最後的買房人是善意第三人,要回房子的難度太大了。

第一個追回房子的王奕龍,一向樂觀堅強,被眾多老人視作“靠山”。當初丟了房子,女兒讓他“放寬心”。但也有老人得不到子女諒解。王奕龍透露,一個老人曾被女兒女婿強行送到派出所,“女兒說你搞傳銷,我要把你送走。”老人只好跳車,險些出了事。

“這些老人雖然曾經糊塗、貪心,但這兩年的流離失所、朝不保夕、家破人亡已經懲罰他們了,”王奕龍的大女兒對南方周末說,老人生命在一點點流逝,不知還能不能等到回家的那天。

楊秀英癱瘓在床的老伴和39歲的大兒子,都在她跟前咽了氣。70歲的她選擇搬離北京,在河北滄州的一處寺院借住。王奕龍稱,她的精神狀態不理想。

房子被判回,高玉宜情緒激動。兒子王傑卻說,“以前感覺天都塌了,就想著怎麽把房子保住,借錢還上欠款也行。但房子回來以後,沒有之前想的那麽高興,談不上激動,也沒有天亮了的感覺。”

甚至就在判決當晚,家裡又有了一些摩擦。“我感覺家裡的氣氛又好像回到兩年前事件剛剛發生時,有一點冰冷和尷尬。”王傑說。

子女仍然擔心,老人可能重蹈覆轍。

張雪飛告訴南方周末,事件被媒體曝光後,善意的祝福與安慰不少,但“趁火打劫”的也絡繹不絕,“不管是貸款的,賣保健品的,還是各種以‘投資’為名目的人,仍然用各種各樣手段來接近(老人)。”

在高玉宜所在小區的樓道中,“全權委託房產抵押貸款”的廣告仍在牆上。王傑稱,老人們的微信群中,曾有人錯發一份“2018年返利名單”,以通過聯繫下家轉移損失;帶高玉宜“入夥”的朋友,還在勸說她參與高額返利的其他項目。

審理王奕龍案的法官陸金偉提醒,隨著訴訟案件增多及公開,規避法律的相關套路也可能修正,“容不得銀發老人的一點輕信與僥幸”。

(應受訪人請求,劉陽、高玉宜、王傑、韓淑雲、張培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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