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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非農用地不再“必須國有”不意味小產權房能“轉正”

中證網訊(記者 張玉潔)12月23日,據新華社消息,當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中,出現重大變化。

其中,刪去了現行土地管理法關於從事非農業建設使用土地的,必須使用國有土地或者征為國有的原集體土地的規定;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允許土地所有權人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部門或者個人使用。

現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關於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必須先徵收為國有後才能出讓的規定,新增加一句“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以銜接土地管理法修改,掃清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礙。

按照我國相關法規規定,集體建設用地需要通過征地等方式,即進行土地“國有化”操作才可以進行出讓。本次修正案草案釋放了較大的空間。

有地產行業人士指出,“非農建設用地不再必須國有”是對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的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決議中曾專有提及: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對於大眾來說,本次土地制度改革是否意味著小產權房是否能“轉正”是最關注的的問題。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由於本次修正案草案調整的部分僅涉及為工商業經營性用途土地,因此暫時不會影響到住宅市場。本次政策將主要影響一二線尤其是深圳城市的商業用地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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