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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到底藏了多少利潤?

作者:格隆匯·which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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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利潤表

本文以招商銀行作為研究樣本。

要了解銀行有哪些藏利潤的途徑之前,必須得先回到問題的根本,那就是利源分析(利潤表分析)。

從銀行利潤表來看,一般來說,能做到調節利潤的方式很多,主要集中在利息、手續費傭金、業務及管理費、信用減值損失這幾大塊。

而本文主要討論銀行獨有的藏利潤方式,因此在營收成本之間動手腳這類其他行業也常見的調節途徑就不分析了,而業務及管理費這個科目我還研究不深,先不展開,研究重點就是圍繞信用減值損失科目。

信用減值損失其實可以直接理解為資產減值損失,這個科目的大頭是在貸款和墊款這一塊,畢竟銀行主營就是借貸業務(不過也要注意個別不以存貸業務為主的銀行需要另外單獨分析)。

那麽貸款和墊款損失是怎麽來的?我們需要去年報裡找到“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裡的明細。

貸款和墊款損失=本期計提(貸款損失準備)-本期轉回(貸款損失準備),按照下表數據顯示,招行18年貸款和墊款損失=136198-76946=59252百萬。

不過有些銀行並沒有披露得這麽細,它們之間披露的本期計提口徑就已經做了扣減本期轉回的處理了。

因此,對銀行利潤能起到調節作用的關鍵就是在貸款損失準備這裡(也就是常說的撥備),而影響撥備的還有不良貸款以及以此延伸出來的各類監管指標,如撥備率、撥貸比等。

撥備計提多少,取決於不良貸款的數量和質量,以及銀行對不良的撥備計提比例。

2

不良貸款和撥備是調節的“好工具”

根據我國《銀行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指引》規定,銀行可以參照以下比例按季計提專項準備:

對於關注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

對於次級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5%;

對於可疑類貸款,計提比例為50%;

對於損失類貸款,計提比例為100%。

其中,次級和可疑類貸款的損失準備,計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動20%。

上下浮動20%,也就是說各家調節空間還是蠻大的,即使兩家銀行的不良貸款數額以及各類別不良的比例也相同,但如果它們對撥備的計提比例不同,計提出來的貸款損失準備也會差別較大(理論上可以有一倍的差距),所以說,撥備計提是銀行調節利潤的“好工具”。

除了撥備計提比例之外,還有另外一個更重要的可調節工具,那就是不良貸款的認定。

根據行業監管,貸款需要分為五類,但每類等級貸款的劃分標準其實都比較模糊,給予了各銀行較大的自我調節空間。

而每一類別的不良貸款(以及正常和關注類貸款)的撥備計提比例是不同的,因此各銀行可以通過對貸款不良類型認定進行調整,再通過調整撥備計提比例,從而能夠輕鬆地調節當期利潤。

但是,銀行也並不能想怎麽調節不良和撥備就怎麽,因為銀監會還有相關限制的監管指標,比如最常見的撥備覆蓋率以及撥貸比。

撥備覆蓋率

我們一般提到的撥備覆蓋率指的都是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貸款損失準備金計提餘額/不良貸款餘額。),銀監會要求該指標不能低於150%。

所以如果某家銀行一味地調少貸款損失,就會使得撥備率的分子減小,但分母由於調節難度較大,彈性較小,分母的降低程度會低於分子的程度,從而使得撥備率的值變小(不良認定標準雖然有調節空間,但空間並不大,也不可持續。而且次級、可疑、損失類貸款再怎麽調節也都還是不良,調節彈性較小)。

當撥備率跌破150%的監管紅線時,該銀行不僅很難再調節利潤了,甚至經營上也會遇到很大的困難。

撥貸比

撥貸比 = 貸款損失準備/貸款總額,銀監會要求該指標不能低於2.5%。

與撥備覆蓋率同理,會限制銀行的調節,不過該指標從技術上會比撥備覆蓋率更難應付一點,因為分母的貸款比不良大太多了。

從整個行業來看,目前對銀行們調節利潤最大的限制其實是撥備覆蓋率,因為銀行行業平均撥備率是比較接近監管紅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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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銀行藏利潤的蛛絲馬跡觀察分析

招商銀行向來都保持著較高的撥備水準,到2018年其撥備率已經達到了358.18%,是監管標準150%的兩倍有余了,因此投資者們普遍認為招行是在藏利潤。

雖然我也認同招行以及大部分優質國有行都存在過利用撥備藏利潤的情況,因為這本來就是銀行自己調節的權利和工具。

但我並不認同許多投資者,單單看撥備覆蓋率的高低變化來判斷當年銀行藏利潤的多少。因為撥備之所以影響利潤,是因為每年的計提,而不是存量撥備。

也就是說,貸款損失準備科目中(撥備),只有本期計提(轉回)會對當期利潤進行影響,投資者如果要判斷銀行當年是否有故意加大撥備計提隱藏利潤的話,要觀察的是計提撥備值,而不是撥備覆蓋率。

因此,我們對招行的計提撥備yoy以及淨利潤yoy進行對比,發現招商銀行自從2012年後,兩者的相關性非常低,並沒呈現明顯相關關係。

按照正常的邏輯,如果招行確實在利用撥備來藏利潤的話,那應該是淨利潤表現差的年份少計提,淨利潤表現好的年份多計提,但招行的歷史數據並不是如此。

我對該現象(撥備計提yoy與淨利潤yoy不存在明顯相關性)發生的原因做了下面三點猜測:

1.想平滑利潤,但參考系不是自身yoy,而是與行業間的差距;

2.根本不是為平滑利潤,而是出於其他原因(經營上的,監管指標上的);

3.想平滑利潤,藏利潤,但是也會受到大環境影響,控制力沒這麽強;

個人認為猜想3是最具備說服力的。

猜想1論證

為了論證猜想1,我們借助多一個指標:招商銀行-行業平均(淨利潤yoy),意思就是招行淨利潤增速與行業平均的差值。

結果數據做出來後,直接就否定了我的這個猜想,因為該指標與淨利潤yoy的相關性較高,波動規律幾乎一致(說明招行是屬於利潤彈性較大的優質銀行),也沒與計提撥備yoy體現出明顯的相關性。

因此,猜想1估計是錯誤的。

猜想2論證

猜想2比較難證實證偽,屬於典型的不好研究的問題,因為其主語範圍比較廣(其他原因意味著無窮種可能)。

我基本只能證偽招行計提yoy與淨利潤yoy沒呈現相關性不是因為監管指標引起的,因為招行無論是哪一類監管指標,都是大幅超出銀監會要求的,沒有刻意去調節的理由。

此外,其他原因我就無能為力了,只能說存在某些可能,但我們也不知道,也很難追究。

猜想3論證

猜想3意思是指,招行有藏利潤這個心,但並不是這麽隨心所欲(或者說能力沒強到真的可以隨時藏和放)。

通過下圖可以看到,招行的淨利潤yoy與撥備率呈現了明顯的正相關,說明招行確實是在利潤表現較差的年份,“釋放”撥備,在利潤表現較好的年份,“收緊”撥備。

但是再對比計提yoy和撥備率卻發現不是這麽回事,從圖中三個畫圈的地方我們看到,計提撥備yoy與撥備率是反向的,也就是說,撥備率上升並不僅僅是因為加大計提撥備力度,撥備率下滑也不僅是因為減少計提撥備力度(否則計提撥備yoy與撥備率會呈現明顯相關性)。

為何會這樣呢,計提撥備力度加大,撥備率卻在下滑?

其實這就是最最正常的現象,這說明經濟不好,銀行行業不景氣,導致不良增多,計提的撥備自然需要增多,撥備覆蓋率也由於分母的不良增速較快而出現了下滑。

因此,我才在前文提到,招行即使存在藏利潤的現象,但也並不是這麽輕鬆的,還得在大環境允許的條件下才能更好操作。各位投資者也不能每次看到撥備率增大,就一味說銀行在藏利潤,最好還是拆解指標,找到變化來源。

就比如2018年招商銀行撥備大幅增加,許多網友的解讀就單純認為是18年在加大藏利潤力度。

但我認為並不能直接解讀為藏利潤,因為招行18年的計提撥備並沒增多(雖然本期計提大幅增加,但可能是因為口徑變化導致的,因為本期轉回也大幅增加,但淨計提沒怎麽變化)。

撥備覆蓋率大幅增長,計提及貸款損失準備卻沒大幅增長,那原因就是分母減少了(不良貸款)。

通過財報數據我們可以發現,招行不良下降的主因並不是核銷加大,根據招行歷史核銷經驗來看,招行的核銷節奏基本與宏觀經濟一致。也就是經濟好時少核銷,經濟不好是加大核銷。

因此我猜測更可能是經濟好轉導致不良下降了,這點從幾家銀行18年逾期/不良比的改善也可以看得出來。

當然,我們也不否認招行存在藏利潤的現象和行為,畢竟招行的撥備率明顯高於監管要求,即使不是18年藏的,也是歷史積累起來的,更何況銀行自身可以調節不良這類數據的暴露時點,也完全可以做到短期內平滑每年需要計提的撥備。

因此我們只能說,招商銀行確實存在著藏利潤的情況,但是投資者不能單純依靠撥備率變化去判斷招行每年藏利潤的多少。

PS:股東大會管理層關於藏利潤的說法(by網友)

問:招行這幾年的貸款減值準備計提金額都比較大,這麽大的貸款減值準備是不是會影響利潤表現?2017年一季度的不良核銷非常小,我們是不是有主動控制不良率的訴求?當然我認為招行是在藏利潤,把不良率主動沒有放在1.76以下去執行較低的監管標準,這個問題是否能夠回答一下?

答:撥備大概每年在600多億左右,包括今年我們的預算還是有不少問題,主要還是基於對中國經濟的基本判斷。我們認為中國經濟是“L”形的大趨勢,左邊是不是到底了,我們也認為基本上是到底了,問題是這條橫邊中,我們一直認為它是會不斷波動的,不具備向上反彈的基礎。任何商業銀行都應該把風險放在第一位,長期來看,如果中國經濟真是到了反彈的時候,就如你說的我們這些撥備其實都是利潤,所以你現在拿一點紅,拿一點稅交掉,還是從長遠來看更好地發展,你作為投資者一定是從長遠來看,所以希望你能理解,我也想把利潤拿起來,多漂亮,兩位數,ROE多高,我們關鍵看有沒有持續性。所以,如果你長期持有招商銀行,該是你的錢一定是你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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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銀行真實利潤增速

要了解招行的真實利潤,首先就是需要把其他要素口徑調整一致,本文這裡主要考慮撥備的影響,尚且不考慮對不良認定標準不同帶來的影響。

我將撥備口徑進行兩種方式調整:

方式1:統一150%的撥備覆蓋率標準。即每年的撥備率都按150%去計算,多計提的撥備加回到利潤裡去。

方式2:每年的撥備覆蓋率都按照現實中上一年的撥備水準。

根據這兩個調整後的撥備率口徑,再計算出相應口徑下的淨利潤yoy增速,具體如下圖。

可以發現,招行如果不考慮撥備調節的影響,其實際利潤yoy波動會明顯大於財報中披露的,且招行近兩年的真實業績增速其實非常高,充分反映了銀行業在15,16年就已復甦,且招行強大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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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藏的是利潤還是隱藏的不良?

了解完銀行藏利潤的路徑、招行藏利潤的部分證據以及招行的真實利潤水準之後,我在研究我國不良剝離歷史時,卻發現了一個不那麽支撐我上文觀點的數據,那就是核銷。

核銷作為不良資產出表最重要的一種方式,被各大銀行廣泛運用,其自主操作性也非常大。

2018 年招商銀行共處置不良貸款 390.64 億元,其中,常規核銷 202.02 億元,清收 110.72 億元,不良資產證券化 43.34 億元,折價轉讓 13.49 億元,通過重組、上遷、抵債、減免等其他方式處置 21.07 億元。

可見核銷也是招行處置不良資產的重要方式。

但我們知道,核銷一旦發生,就相當於銀行認了這筆虧損(核銷轉回除外)。

而招行如果通過大幅計提撥備來隱藏利潤,那這些撥備最終去向應該是轉回或者變為撥備儲備,即留給未來使用(未來少計提,靠曾經多計提的撥備就足夠滿足監管要求),而不應該是被大量核銷掉。

一開始研究這個細分課題的時候,我還是采取自己以往更高效的方法(偷懶法),去網上查別人做好的現成數據,結果發現有一位前輩也有研究該課題,他結論是招行核銷力度太大,說明招行沒在藏利潤,而是其不良確實壓力較大,都拿去核銷了。

在我差點認同這位前輩的數據時,我還是讓實習生幫忙統計了下數據,結果發現結論似乎正好相反。

雖然招行歷史核銷金額確實非常大,但是我進行橫向對比後發現,招行過去十年,累積核銷的金額僅佔累積淨計提撥備的46.31%,而建行是32.88%,工行是54.02%,寧波是40.63%,平銀是96.63%。

因此,招行這個核銷水準跟其他幾大優質行是差不多的,並且跟平安銀行這類歷史包袱較重的銀行比起來,核銷水準已經算很低了,所以招行的核銷並沒有什麽異常,也不存在說不良壓力較大的問題。

此外,我們看看招行貸款損失減值準備變動表。

2018年起,招行及其他幾大行開始採用新的國際會計準則,在最新的準則下,逾期30天以上的資產一般需要被劃入第二階段,需要增加撥備計提;逾期90天以上的部分貸款(有客觀證據表明減值發生),則被劃入第三階段。

三階段分類標準和具體細節如下圖:

根據損失準備的確認標準可以知道,在採用新準則後,銀行的撥備會變得更客觀(不過依舊還有很大調節空間)。

因此對於新準則前,撥備認定較為寬鬆的銀行來說。三階段模型將會使得撥備認定更為客觀嚴格,大多數銀行都需在采取新準則後進行補提撥備,尤其是階段三的餘額會普遍出現提升(因為階段三的認定標準相對最為嚴格,需要有客觀證據)。

查看招行2018年年報的貸款減值準備變動表中三階段的餘額變化,發現18年招行的階段三餘額發生了減少,說明了其不良的質量在發生改善,這點從招行18年不良下降也可以佐證。

貸款和墊款損失=本年度計提貸款損失準備-本年度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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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

不良貸款的歸屬:

再繼續往下分析招行藏利潤之前,不得不先簡單講一下不良貸款的最終歸屬。

在之前那篇分析招商到底藏了多少利潤的分析中,其實對於不良貸款的處置一直沒有展開細說,但其實這一塊對於理解銀行許多經驗行為來說卻是比較重要的,因此本文專門對不良的處置進行更深一步的研究和思考。

一般來說,銀行的不良貸款有五大去向:轉讓、清收、核銷,還有上調和重組,下面著重講講核銷。

轉讓:

主要是將不良貸款打包賣給資產管理公司(AMC),有投資者可能會好奇,為什麽這些“垃圾資產”也會有公司要。其實道理很簡單,各取所需罷了,即使是不良資產,其實多多少少還是有收回來的可能性,只不過去處置這些不良資產是需要點精力和技術的,更重要的是,還會花不少時間。而銀行是對資金需求很大的企業,有些時候寧願要流動性而放棄潛在溢價(這就是為什麽我們經常能在法拍房上搶到便宜貨的原因),所以有時就乾脆把這些不良資產賣給專業玩家。

清收:

說通俗點就是催債,能拿到多少是多少,方式一般有處置抵債資產、對企業破產清算、找第三方擔保人還款等。

上調:

就是不良貸款升級了,所需要計提的損失準備金減少,所以需要轉回。

重組:

就是把貸款進行重組變更(調整條款),類似於幫助借款人度過難關。具體方式有貸款展期、借新還舊、還舊借新、減免或全減利息罰息、減免部分本金、債轉股、以物抵貸、追加擔保品、重新規定還款方式及每次還款金額等。

核銷:

核銷其實就是認虧,直接把這筆資產剝離報表,並且如果該筆不良貸款此前已經充分計提損失的話,那核銷對當期利潤的影響將會非常小,並且核銷的標準以及時間都取決於銀行自身,因此調節空間很大(所以這個角度來說,核銷是調節利潤的關鍵工具)。

注意:核銷是核銷撥備(貸款減值準備準備),但是核銷撥備的同時,也要對不良資產進行同額核銷(比如核銷100億撥備同時也得核銷100億不良)。

因此敏感的朋友應該已經發行了,核銷雖然會使得不良率下降,但也是以消耗資金池為代價的。資金池這個是行業內的說法,其實就是資產減值準備。

消耗這個資金池對銀行有什麽影響呢?舉個最容易理解的例子,資金池的消耗的其中一個影響就在於監管要求。

銀行業有撥貸比(>2.5%)以及撥備覆蓋率的要求(>150%),如果資金池被消耗得太多,那麽撥備覆蓋率的分子數值變小(一般來說,銀行大部分資產就是貸款),會加大銀行的撥備指標壓力(撥備覆蓋率=貸款損失準備/不良貸款總額)。

此外,銀行的核銷自主性其實很大,且近年來監管部門也有意繼續放寬銀行核銷的自主權。

自2005年財政部取消不良貸款核銷的逐筆審批政策,將核銷自主權下放至商業銀行後,《金融企業呆账核銷管理辦法》也已修訂多次,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核銷自主權不斷擴大,核銷條件進一步放寬,這對我國商業銀行快速處置不良資產發揮了積極作用。比如2014年把針對中小企業和涉農貸款的自主核銷單戶規模由500萬元提升至1000萬元。

核銷的利弊(核銷對於利潤影響的常見誤解)

核銷的弊:消耗“資金池”,帶來監管指標壓力(間接影響利潤);

銀行把不良資產核銷出表後就沒有了考核壓力,銀行人員可能就不再管這些資產了,損失了部分可回收價值(可能會遺漏了有些具備清收、轉回潛力的不良);

核銷的利:降低不良率。

降低不良貸款的意義是很大的,除了不良率好看這麽膚淺的好處之外,還能給銀行的撥備減緩壓力,尤其是是在經濟不景氣時,往往銀行不良開始暴露,銀行擴張阻力較大,核銷則可以減緩這部分壓力,讓銀行重新獲得貸款生機(二十一世紀初,我國銀行就是通過這類不良資產剝離的方式,獲得了再擴張和再經營的空間,這部分後面再展開)。

另外,在一定情況下,核銷能夠間接給銀行帶來利潤調節空間。

核銷並不能對淨利潤帶來直接影響,但有間接影響路徑,而核銷能夠間接增厚利潤的前提是撥備覆蓋率及撥貸比指標還有下調空間,所以各位要理智辨別網上某些不完全正確的觀點(常在網上看到說核銷會給利潤帶來積極影響,但這是不完整的闡述)。

核銷,給撥備覆蓋率帶來增厚,給撥貸比帶來耗損!

原理很簡單,其實就是個數學分數問題:3/4>2/3;4/3

例:假設某銀行,貸款2.4兆,不良400億,撥備600億,撥備覆蓋率是150%,撥貸比2.5%。如果核銷100億,撥備覆蓋率升為167%,撥貸比降為2.09%。

假設該行維持撥備覆蓋率不變(150%),且沒有新增不良遷徙,則該銀行核銷完100億後可以釋放利潤50億(500-300%150%=50億)。

若維持原有撥貸比2.5%,則需要計提撥備97.5億(2.39兆*2.5%-500=97.5億),減少利潤97.5億。

最終經過核銷後,如果該銀行在保持原有監管指標水準下,反而會減少淨利潤47.5億。

因此,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核銷並不一定能給利潤錶帶來積極影響,如果一家銀行的監管指標壓力較大,則可能核銷完後,反而會侵蝕利潤。

6

為什麽我認為不良剝離有助於行業發展

在我粗略的宏觀經濟認知框架裡面,央行“放水”以及銀行不良資產剝離一直是非常正確且有效的選擇(當然不是指無限度的放水和剝離)。具體邏輯我就不展開了,我不專業也沒做特別的研究,分析起來沒意義。

我們這裡主要通過回顧我國銀行業的幾次不良資產剝離歷史,來了解為什麽不良剝離有助於行業發展(感興趣的朋友也可以去研究下日本的銀行歷史,日本政府當年就因為沒即使幫助銀行進行不良剝離和資產注入,才會在經濟崩盤時無計可施)。

不良對銀行發展造成阻礙:首先這裡簡單提一下,為什麽不良會阻礙銀行發展,理解這個就理解為什麽不良剝離有助於行業發展了。

舉一條最簡單的邏輯線,不良資產會侵蝕資本,使得銀行面臨監管上的資本壓力,從而抑製自身的資產負債表擴張和發展。

不良之所以會侵蝕資本,是因為銀行的不良資產是需要計提資產損失準備的,損失準備會消耗資產(和利潤),使得銀行總體淨資產變少,核心一級資本也會隨之減少。

此外,由於超額撥備是計入二級資本的,而超額撥備大致等於撥備-不良,如果不良數額太大,也會使得超額撥備減少,對二級資本造成損耗。

當然,不良帶來銀行資本的壓力以及經營上的壓力還有很多方面的因素和作用路徑,不限於上面這兩種。

不良剝離歷史

第一次不良剝離——1999年

背景:據《國有商業銀行账面不良貸款、調整因素和嚴重程度:1994-2004》中的測算:1998 年商業銀行不良率為35%,1999年為39%;

建行作為當年四大行中資產質量最好的銀行,1999年建行按五級分類的不良資產為4500多億,不良率36.41%。其中可疑與損失類有3000多億,佔65%。

方式:國家將四大商業銀行及國家開發銀行近1.4兆元不良資產剝離至四家AMC,采取的是账面價值收購方式。對價包括四大AMC向對應銀行定向發行的 8200億元債券(十年期,股息 2.25%),以及,央行向銀行借出的 5739 億元再貸款。

效果:1999年建行剝離2760億不良資產,不良率降為20.27%.

第二次不良剝離——2004年,我國銀行業進行了進行了第二次不良資產剝離

背景:為了國有銀行股份製改革(為了符合上市條件,增加對國內外戰略投資者的吸引力);

2003年底,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達到17.9%;

方式:國家將中行、建行工行等商業銀行的0.8 兆不良資產剝離給了央行以及AMC公司;

中行、建行按账面價值的 50%出售,工行按 账面價值出售,相較於第一次剝離對價來說,已經更加市場化了;

效果:建行不良率從03年的9.12%,降至04年的3.92%(由於當時的行業數據不全,直接用當時資產質量最好銀行之一——建設銀行,作為參考)

第三次不良剝離——2005年

背景:是04年那次剝離的後續動作,也可以直接把04,05年這兩次剝離動作視為同一事件;

方式:國家將中行、建行工行等商業銀行的1.06 兆不良資產剝離給財政部、央行以及共管基金;

本次剝離沒再直接轉讓給 AMC,而是轉讓給財政部,獲得一筆“應收財政部款項”,並成立一個以清收 該不良資產包為主要目的的基金,稱為“共管基金”,存續期 15 年。

效果:見下圖,是04,05年兩次不良資產剝離後,我國商業銀行不良率的變化。

總的來說,我國此前采取的不良資產剝離手段,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1、賣給四大AMC(背後是財政部背書),對價是相應的現金、債券以及央票(不少是账面值交易的,也就是說虧損是財政部吃的)。

2、直接轉讓給財政部,獲得“應收財政部款項”(其實就是財政部拿本應在未來收取銀行的股利稅收等資金,去當做不良的交易對價,本質上是一種減稅、補貼行為)。

除了不良資產剝離之外,我國政府對銀行業進行的政策性扶持方式還有注資以及核銷這兩種方式。

財政部及匯金分別在1998年以及2003年向四大行注資了2700億元和760億美元。

四大行在2003年底也進行過一次大規模核銷,金額也達到1719億。

在經過1998~2005這幾年的政策性扶持後,我國銀行業的資產質量情況也完成了蛻變,不良率從接近40%降至10%左右,是我國銀行在過去十多年能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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