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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估肺癌治療後的療效,有人能達到病灶消失完全緩解的地步嗎

這裡的肺部腫瘤,指的是惡性腫瘤,通常指肺癌。肺癌在進行抗腫瘤治療過程中,需要進行療效評估,判斷前期的治療效果怎樣。這個前期的治療包括放療、化療、靶向治療、免疫治療、介入治療等等任何積極的抗腫瘤治療。通過評估療效來決定後續的治療,即要不要更改治療方式,要不要更改化療方案。

評估的方法和標準

目前廣泛採用的是RECIST評價方法,這個是在WHO評估標準基礎上改進的,國際公認的新的實體瘤療效評價標準。通常用CR、PR、SD、PD對治療效果進行評價,這些都代表著是什麼呢?CR表示完全緩解,PR表示部分緩解,SD表示病情穩定,PD表示病情進展。

完全緩解(CR, complete response)所有靶病灶消失,無新病灶出現,且腫瘤標誌物正常,至少維持4周。

部分緩解(PR, partial response)靶病灶最大徑之和減少≥30%,至少維持4周。

疾病穩定(SD, stable disease)靶病灶最大徑之和縮小未達PR,或增大未達PD。

疾病進展(PD, progressive disease)靶病灶最大徑之和至少增加≥20%,或出現新病灶。

所以評估肺部腫瘤病灶為PR意思就是腫瘤有縮小,且縮小了至少30%,而且這種狀態至少維持了4周。說明前期治療效果還不錯。

測量方法

主要是通過影像學檢查,CT和MRI是目前最可靠、重複性最好的療效評價方法,胸部CT一般要求用5mm層厚連續重建模式完成。觀察縱膈病灶需要做增強CT。所有的數據使用標尺測量並記錄,且對比前的影像學檢查需要在治療開始前4周內完成。如果是體表淋巴結,查體可以摸到大小,這時候仍然是以影像學檢查(CT、MRI)為主來評價。

當肺部腫瘤評估為PR後,後續怎麼辦?當治療後肺部病灶出現部分緩解,如果是化療,通常繼續採用原來的化療方案;如果是口服靶向藥物,說明暫時未發生耐葯,可以繼續口服原來的靶向葯。臨床上肺癌化療病人評估通常是化療2-3周期後複查頸胸腹部增強CT,評估化療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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