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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強監管推進 股權治理成監管突破口和切入點

  股權治理成保險業監管突破口和切入點

  本報記者 李文龍

  來源:金融時報

  近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安邦保險集團部分股東在籌建申請和增資申請中,存在使用非自有資金出資、編制提供虛假材料等行為。在撤銷安邦保險集團相關股權許可的同時,安邦保險集團同步引入保險保障基金注資。

  根據4月4日安邦保險集團接管工作組的公告,下一步,保險保障基金將根據安邦保險集團風險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有序轉讓公司股權,積極引入資本實力強、核心主業突出、投資行為穩健、依法合規經營,特別是具有養老、健康、互聯網科技等與保險主業協同資源的大型民營企業,參與安邦保險集團的股權重組工作。

  這意味著安邦保險集團的接管和風險處置工作已經取得了實質性進展,而股權重組和治理,也成為安邦保險集團風險處置的關鍵。從去年以來保險業強化監管的舉措可以看出,股權治理已經成為保險業監管的關鍵詞。

  2018年2月13日,原保監會官網發布一份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稱,經調查核實,華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青島神州萬向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青島樂保互聯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增資申請中隱瞞關聯關係、提供虛假材料,因此決定撤銷上述兩家公司增資華海財險的行政許可,並要求華海財險抓緊引入合規股東,確保公司治理穩定。去年12月,原保監會撤銷昆侖健康有關股東和注冊資本變更的行政許可,依法處置相關投資人違規取得的股權。

  去年以來,保險業強監管、防風險深入推進,其中對保險公司的股權監管持續加強。那麽,為何股權治理成為保險業監管的突破口和切入點?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股權治理對於公司運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嚴厲打擊保險公司股權違法違規行為,實際上突出問題導向,針對的是當前保險業的亂象。去年,原保監會在股權監管穿透性審查中,組織開展了覆蓋全行業的保險法人機構公司治理現場評估,查實部分公司股東存在代持、非自有資金出資、隱瞞關聯關係等違規問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陳文輝曾指出,在看到保險業積極變化的同時,必須深刻反思過去一段時間個別公司存在的問題:個別公司股權結構複雜及公司治理失效,實際控制人凌駕於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之上;個別公司資本不實和股東佔款,實際控制人挪用佔用保險資金,自我注資、循環使用、虛增資本。

  股權治理的不完善導致部分保險機構激進經營和高風險偏好,非理性舉牌和大肆跨境並購,有的公司存在違規關聯交易和利益輸送,資產負債管理不力,存在很大的風險隱患;還有的公司甚至異化為融資平台,產品脫離了保險保障的本源。

  為規範保險公司股權治理,今年3月,原保監會修訂發布《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在保險公司股東準入、股權結構、資本真實性、穿透監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該辦法針對的正是股東虛假出資、違規代持、股權結構不透明等現象。監管層也屢屢釋放出將加大對股權違規行為的問責力度、切實防範公司治理風險的信號。

  股權治理監管多集中在非金融企業發起設立的金融控股公司或保險公司中。出於資本逐利的考慮,民營資本紛紛將觸角向金融業延伸,部分金融控股公司法人治理不健全,存在股東虛假注資、內部人控制等問題。有的股東控股保險公司的動機不純,導致個別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異化,類似於資產投資公司,偏離了金融控股集團的本質,凸顯出股權關係、公司治理的多方面風險。

  針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2018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加強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今年全國兩會時,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透露,中國人民銀行正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關於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規則。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重點應當是股權結構、資本真實性和關聯交易。應當遵循穿透式監管的原則,在股權結構和實際控制人方面提高透明度,特別是要防範違規操作和增加股權層級以規避監管的行為。應當對金融控股集團的關聯關係和關聯交易進行排查,集團內部實體企業和金融機構之間應當構建起防範風險的“防火牆”。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掛牌運行後,綜合監管模式更加有利於對保險公司投資人背景、資金真實性、股東資質以及關聯關係的穿透式審查,促進保險業駛入穩健規範發展的新軌道,保險業的沉屙頑疾有望在更有效率的監管體系中得到驅除和解決。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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