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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網紅老賴”寸步難行

龐嵐 時評作者

一路演播室影片、六路執行現場影片、三小時不間斷直播……昨天,最高法新聞局、執行局,山東省高院聯合舉辦第一期“決勝執行難”全媒體直播活動,對山東高院一批執行案件、部分實施拘留案件的有關執行現場進行全媒體直播。

直播抓老賴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去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就曾共同發起全媒體直播行動,對18起涉及民生、金融的典型案件集中強製執行進行了網絡直播,涉及標的金額490萬餘元,共拘傳、拘留“老賴”12人。那一次近30家媒體參與直播,今年的直播聲勢更加浩大,共有50多家媒體共同參與。

除了直播,前不久“老賴最怕的網站”——全國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資訊網也正式上線了,截至4月15日已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0359512例,有4153723人次被限制乘坐火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分析,網站建成後,將成為社會公眾了解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重要視窗,成為全國法院展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效的權威平台。

2018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決戰之年,各種措施不斷推出,直播、曝光、黑名單讓老賴的日子越來越難過,但是,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老賴如果日子好過了,那麽被欠債的,各種案件的受害人就往往會陷入痛苦。例如昨天執行的一起案件中,執行款遲遲拿不到,受害人遭遇車禍後沒錢做手術,一度陷入絕望,而全媒體直播抓老賴的行動又為其帶來了希望。

老賴花樣翻新地躲債,讓法院判決成為“收據兒”不僅僅傷害當事人,也傷害著法律的權威,所以最高法和各地、各級法院不斷創新方式方法,下決心破解執行難。全媒體直播抓老賴充分彰顯了人民法院決戰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強大聲威氣勢,為執行工作深入開展提供了有力的輿論支持。但對此也有質疑之聲,覺得即便是老賴,也有隱私權。

事實上,失信資訊已經超出了私人生活領域,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屬於嚴重失信,嚴重失信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就是對社會公共征信體系構成危害,是對公共領域的誠信制度公然違背的不良行為,所以不應把公民的失信行為定性為個人隱私。

不過,老賴的合法權益也當然需要保護,所以在創新執行方式方法的過程中,我們也要多一份謹慎。令人欣慰到的是,在昨天全媒體直播抓老賴的過程中,我們看到“馬賽克”並未缺席。

其實,讓老賴成為寸步難行的“網紅”,並不需要過度曝光,因為在這樣一個大數據時代,在社會信用體系不斷完善的背景下,讓老賴不能任性“買買買”,不能說走就走,不能“躲貓貓”,在技術上並不算困難——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所說,接下來各級法院要進一步提高執行資訊化水準,繼續拓展完善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加強與各部門合作,不斷提高查人找物能力。

充分運用科技手段提高執行法官的查人找物能力,同時讓誠信成為“通行證”,讓失信者處處碰壁,那麽“執行難”就有望成為一個歷史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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