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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擊 高效執行 子洲法院成功執行一起騰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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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子洲縣人民法院按照上級法院的安排部署,在縣委、縣委政法委的長官下,院黨組高度重視執行工作,全院全員總動員,決戰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全院執行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近期又成功執行了一起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高度關注的騰房案。

本院在審理趙某某與苗某某、高某某追償權糾紛一案中,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依法查封了苗某某、高某某名下共有的位於榆林市經濟開發區文景苑小區房屋一套,因被執行人拒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本院依法委託價格評估。評估價為90餘萬元。給當事人依法送達後,經多次協商未果,本院依法采取拍賣措施進行網拍。買受人高某以907300元的最高價競得。依照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本院裁定,該房產的所有權歸買受人高某所有。本院張貼由院長簽發的強製騰房公告,限期30日騰房。在拍賣款中支付15餘萬元償還抵押,其余款項在子洲縣人民法院執行款專戶提存。期間,高某某向本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停止強製執行,解除房屋的查封。本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經過反覆細致討論後裁定駁回異議人異議請求。異議人不服,向上級法院申請複議。買受人高某向縣委政法委、縣人大、縣紀檢委以及新聞媒體反映情況,對此我院黨組高度重視,隨即召開會議,聽取案件辦理進展情況,並明確提出工作要求。期間,房屋買受人高某多次電話要求過戶,我院執行局召開專門會議研究,決定待執行異議結果發生法律效力後再依法執行。

本院已受理苗某某、高某某為被執行人共有四起執行案件,累計欠款150餘萬元,均不能順利執行。本案先後經過一、二審兩次執行異議和複議。近日,陝西省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高某某複議申請,維持陝西省子洲縣人民法院(2018)陝0831執異6號裁定。本院收到市中院複議裁定後,及時向院長官匯報,黨組書記、院長郝生華同志高度重視,當即召開專題會議,對案情進行了分析研判,確定工作思路和執行方案,簽發並張貼騰房公告,並積極與上級法院匯報情況,溝通交流,抓緊動快,執行案件。但被執行人仍然拒不騰房,本院依法對該高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時啟動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移送工作。拘留期間,被執行人出於對法律的敬畏,指派家人和親戚主動來我院進行協商,經過深入細致做各方當事人工作,被執行人同意在15日內騰房,並由其子苗某及其親家韓某某擔保,本院依法解除了對高某某的拘留。還決定給被執行人留取6.5年的房屋租賃費,各方當事人均表示同意。2018年10月27日被執行人將房屋騰空後,本院當即將房產交付給買受人高某,本院特邀人大代表到場見證和監督執行過程。至此一起引發多方關注的執行“騰房風波”成功化解。

本案的成功執行,得益於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一、各級組織、各位長官的全力支持和正確指導是成功的基礎。二、案件證據的確實充分保證了執行依據的穩定性、可靠性。三、規範化執行才確保了案件經得起監督和考驗。四、強製措施的運用拿捏的比較精準、到位。五、執行法官不辭勞苦、敢於擔當也是一個不可小覷的因素。一段時期,該案引起了新聞媒體、縣人大、縣政法委、縣紀委的高度關注,我院不驕不躁、周密研判、積極應對各方關注和輿情導向。在案件執行的程式和實體上狠下功夫,集思廣益,群策群力,使問題得到圓滿解決。在今後的執行工作中,我們還應進一步改進工作方法,加大執行工作力度,為基本解決執行難決戰決勝階段工作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供稿:姬文戈 配圖:張孝偉

編輯:馬亞琴 校對:李海林 審核:薑巨集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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