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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清理銀行“智能存款”:存量自然到期,增量一律停發

辛繼召 深圳報導

5月21日,數位銀行業內資深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獨家證實,監管自5月初召開會議,要求行業自律,清理按日均規模分檔計息的活期存款產品。

具體為,監管正在清理停辦利率和存款金額掛鉤的創新存款產品。清理停辦的產品屬性為“根據客戶活期存款账戶日均餘額、參考定期存款利率、設置分檔利率的活期類存款創新產品”。

另外,銀保監會近期發文,排查銀行結構性存款通過設置“假結構”變相高息攬儲的情況。

對於前者所謂“創新存款產品”,業內一般俗稱“智慧存款”或“智能存款”,此次清查主要是針對目前存在的一些創新型存款中涉及變相價格競爭的產品,特別是靠檔計息、按日均規模分檔計息,本質仍為活期存款。大部分銀行早就有此類產品,各家利率定價不同。

對於後者,5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23號文,排查結構性存款不真實,通過設置“假結構”變相高息攬儲。此前,根據理財新規,保本理財產品按照是否掛鉤衍生產品,分為結構性理財產品和非結構性理財產品,分別按照結構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進行管理。但實際上,結構性存款既有“真結構”,掛鉤匯率、利率和指數等,也有“假結構”甚至“空結構”。

業內人士認為,監管或並非簡單要求壓降智慧存款、結構化存款規模,而是針對涉嫌高息攬儲、存款競爭等進行清理整頓。

一位華南國有大行人士表示,通過業內自律,存款收益率有所下降,對於承擔普惠重任的國有大行有好處,不然難再支持普惠貸款。

在利率市場化進程下,利率管制已經基本放開。2013年7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全面放開;2015年10月,對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不再設置存款利率浮動上限。央行在2019年第一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提出,穩妥推進利率“兩軌合一軌”,完善市場化的利率形成、調控和傳導機制,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清理“智慧存款”

數位銀行業內資深人士向記者確認,監管正在推進清理智能存款的工作。

5月21日,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獨家獲悉,監管正在清理停辦利率和存款金額掛鉤的創新存款產品。清理停辦的產品屬性為“根據客戶活期存款账戶日均餘額、參考定期存款利率、設置分檔利率的活期類存款創新產品”。

金融機構具體實施分為準備期、過渡期、停辦三個階段推進,準備期為5月16日,制定壓降計劃;過渡期為5月17日至11月30日:在此期間新開辦的業務合約到期日不得超過11月30日,且各存款創新產品不得超過5月16日規模;自12月1日起停辦,不得新開辦業務,存續期內產品餘額自然到期。法人金融機構開展創新存款產品的情況將納入合格審慎評估。

一位華東城商行人士表示,5月初業內的利率自律會議要求智慧存款產品,由國有大行打頭,半年內將規模餘額壓降至零。

一位華南國有大行人士表示,目前,關於智慧存款的清理整頓仍為行業自律,存量部分到期後自然終止,增量一律停發,不再允許新辦。“這是一個行業自律,我們還沒收到文件”。

一位華南股份行人士向記者確認,該股份行已經停止活期類按日均規模分檔計算的存款,暫未收到清理結構性存款的通知。

5月20日,一份網傳通知顯示,根據5月9日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會議決議,商業銀行應當立即著手有序停辦活期存款創新產品(按日均規模分檔給予定期存款利率甚至更高利率的活期產品)。該行要求各分支行報送該類業務存量明細。

“這類產品適合資金量較大的企業客戶,利率上浮可以超過50%。”上述銀行業內人士解釋稱,此類產品俗稱“智慧存款”或“智能存款”,按日均規模分檔計息,本質仍為活期存款。大部分銀行早就有此類產品,各家利率定價不同,近期微眾、網商等銀行讓這種產品又火了一把。

一位城商行人士介紹稱,此類產品一般是在櫃面面簽後,銀行和客戶會約定日均餘額,账戶的活期存款達到約定水準後,銀行按照優惠利率給予客戶,按照日均活期留存金額規模分層定價,計算利息。

排查“假結構”存款

數位股份行人士表示,暫時未收到針對清理整頓結構性存款的文件。

但是,針對結構性存款的排查即將來臨。5月17日,23號文要求排查銀行理財業務,主要是排查結構性存款不真實,通過設置“假結構”變相高息攬儲。

由於結構性存款可以帶來存款,但成本較高,銀行對其心態頗為複雜。

一方面,結構性存款是各家銀行獲取負債的重要來源之一。其中公司客戶的結構性存款佔據全部總額的六成左右。另一方面,結構性存款的成本在4%-5%,公司存款對收益率的要求較高,也抬升了銀行的負債成本。

“我們沒收到清理結構性存款的通知,從今年起,已經不將結構性存款列入存款考核。”一位股份行人士直言。

“以做小微而言,我們拿到的負債成本就要比4%多一點,然後5%多一點給小微放出去,銀行賺不了錢。”一位華南銀行業人士表示。

去年9月發布的“理財新規”答記者問指出,銀保監會正在制定結構性存款業務的監管規定。下一步,將結合公開征求意見情況進行修改完善並適時發布實施,更好地區分和厘清結構性存款和理財業務監管框架。但該文件至今仍未落地。

結構性存款自2017年以來突然暴增。根據央行數據,2017年、2018年,結構性存款分別新增1.79兆元、2.66兆元,且總額一舉突破10兆元。2019年1-4月,結構性存款延續新增態勢,前4月新增1.52兆元。

一位大行人士表示,結構性存款雖然沒有價格限制,即使“真結構”,也受到掛鉤的衍生產品能創造的價值的影響,利率也不能無限往上浮。“(結構性存款)成本的確比較高,我們結構性存款策略是總體控制付息成本,滿足重點客戶的資產配置的需要”。

他表示,結構性存款、保本理財、大額存單等創新性存款是銀行主動存款管理策略的一部分,在主動布局的同時也注重量價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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