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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資管計劃違約 大股東中信信託“金蟬脫殼”?

  旗下資管計劃違約 大股東中信信託“金蟬脫殼”?

  ■本報記者 吳敏 北京報導

  對於中信系公司來說,2018年似乎流年不利。

  近日,《華夏時報》記者獲悉,中信集團旗下公司中信錦繡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中信錦繡”)一資管產品——“中信信誠-錦繡卓盈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下稱“該資管計劃”)在延期一年後,仍舊無法向投資者兌付本息,已經構成實質性違約。

  此前,5月中信信託已經連續踩了“天房集團”和“北京黃金”兩個“雷”;中信集團6月又被審計署披露在業務經營、公司治理和內部管理、風險管控等方面存在問題。

  一位購買了該資管計劃的王姓投資者則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其於2013年認購該項目,並簽署資管合約,認購金額約750萬元,預期年化收益29.4%-79.2%,產品於2013年6月17日正式成立起息。

  資管合約規定產品期限“4+1”年,最終可延期的到期日為2018年6月16日,按照約定,資管公司將會在2018年6月16日後的10個工作日內支付投資人本金和至少10%年化收益。但截止記者發稿,該資管計劃仍未向投資者還本付息。

  對此,本報記者電話聯繫了中信錦繡負責該項目的投資經理,但對方拒絕接受本報記者採訪。

  7月11日上午,部分投資者冒雨前往中信集團京城大廈北門抗議中信錦繡拒絕投資者合法要求,不予提供天然氣項目底層資料,拒絕召開投資人大會,嚴重侵犯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請求,值得注意的是,投資者告訴本報記者:“6月12日我們過來的時候,公司還掛著中信錦繡的牌子,現在已經換成中信聚信,顯然是在為大股東中信信託開脫責任。”

  資管計劃涉嫌明股實債

  本報記者拿到的該項目推介資料顯示,該資管計劃通過兩層結構對融資方綠能集團提供融資資金,由投資者認購專項資管計劃份額,而後專項資管計劃作為有限合夥人(LP)認購投資主體鷹潭市錦虹投資有限合夥企業(合夥制基金)部分合夥份額,再由合夥制基金鷹潭市錦虹投資有限合夥企業斥資1.5億元認購綠能集團7.16%的股權。

  該資管計劃募集時間始於2013年5月,期限4+1年,已於2017年6月全部到期並延期一年至2018年6月,已經構成實質性違約。

  就資金兌付問題,中信錦繡給投資者的告知函顯示,中信錦繡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若投資人大會決議延長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則由投資主體合夥企業訴訟要求綠能高科股東按照投資協定回購7.91%股權;若投資者大會決定終止合夥企業,則合夥企業將進入清算程式,成立清算小組對所持有股權進行拍賣變現,清算周期和變現價款不可預計。

  值得注意的是,該資管計劃雖然是通過私募股權投資性質對標的公司綠能集團進行投資,但該計劃推介書介紹,目標公司計劃於2016年前在A股主機板市場上市,合夥企業所持股份鎖定期為上市之日起一年,解禁後合夥企業將通過二級市場出售股份退出。在樂觀情況下,預期年化收益率達到79.2%。但若未能在2016年通過證監會發審委批準上市,大股東承諾將按10%利率回購。

  因此,投資者認為該資管計劃實為“明股實債”項目。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實際上股權投資本身就是高風險投資,一般虧了就是虧了,但這裡大股東又承諾10%利率回購,就相當於用一個固定收益類的產品包裝了股權。”換句話說,也就是股權類產品以債權形式退出,類似“明股實債”。

  大股東“金蟬脫殼”?

  而中信錦繡對於該資管計劃的延期,並未主動向投資者說明延期情況。

  據王姓投資者反映,是其多次主動撥打中信錦繡電話以及到公司當面谘詢後,才得知項目出現重大風險,綠能集團法人已被警察機構刑拘,故產品只能延期處理。中信錦繡項目經理也明確告知其沒辦法預測項目要延期多久,更無法預測投資人最終要虧損多少資金甚至是血本無歸。

  事實上,據投資者反映,該資管計劃在2015年6月就已經爆出風險,當時傳聞綠能集團董事長張孔明挪用資金並跑路,當時中信錦繡解釋為“張孔明涉嫌職務侵佔,人已找不到”。

  2016年綠能集團第六次臨時股東會表決,免去了張孔明董事長職務。中信錦繡的解釋為行業不景氣,公司經營困難,故免去了張孔明的職務。

  “直到2018年4月綠能原董事長張孔明被刑拘,整整3年時間,中信錦繡從未向投資者披露董事長的問題。卻於項目出事後,將中信錦繡原控股股東中信信託,變更為中信聚信(北京)資本管理公司。”上述王姓投資者說道。

  不僅如此,她還向本報記者表示:“當時此項目經理為中信信託投行二部總經理,當時向客戶推薦產品時他也一再強調這個項目實為中信信託的資管項目,如果項目出現風險,還有中信信託作為信譽擔保。所以我們才放心的投了,可當項目發生風險時,沒有看見中信方面及時披露相關資訊,反而看到大股東中信信託玩金蟬脫殼,試圖推卸責任。”

  中信錦繡項目推介書則介紹,中信錦繡成立於2007年,總部設在北京,以私募股權投資業務為主,同時提供信託投資、資產管理、財務顧問、房地產投融資等綜合金融服務。其原股東為中信信託、中信集團、中信資本,持股比例分別為40%、30%、30%,中信信託為其控股股東。

  2018年6月6日,中信錦繡公告了其股權結構調整資訊,中信聚信(北京)資本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中信錦繡,為其全資控股股東。

  公告中解釋為,鑒於其作為外資企業,受外資準入政策的限制,在境內投資時無法直接投資外商投資禁止類和限制類領域,公司業務發展由此受到製約,因此公司調整了股權結構與以理順公司的管理和定位。

  上述王姓投資者則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因為項目無法兌付,最近我們找到中信錦繡的一位董事討要說法,他直接說‘反正我們錦繡以後也不做項目了,你們愛告就去告吧’。當我們明確說明因為大股東是中信信託才購買的產品,對方卻說‘我們已經換了股東,中信信託與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了’。”

  因為對該項目存有諸多疑問,投資者要求中信錦繡提供項目盡調報告、回購協定、融資協定、資金使用報告等底層檔案,但時至今日,中信錦繡方面依然拒絕提供。

  投資者所提供的資管合約中卻明確規定:“資產委託人有權監督資產管理人及資產託管人履行投資管理和託管義務,有權按照本合約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獲得資產管理計劃的運作資訊資料。”

  因此投資者認為,中信錦繡蓄意隱瞞項目事實,拒不提供項目相關檔案,嚴重損害了投資人的權利。

  對於該資管計劃的種種疑點,本報記者曾撥打中信信託、中信錦繡、中信信誠多位負責該項目的投資經理電話均無人接聽,撥打中信錦繡和中信聚信董事長電話均被掛斷或無人接聽,發送簡訊亦無人回應。

責任編輯:何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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