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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讀懂癌症篩查:中老年人的「必修課」

2018年2月,國家癌症中心發布的中國最新癌症報告顯示:2014年,全國惡性腫瘤新發病例數380.4萬例,相當於平均每天超過1萬人被確診為癌症,每分鐘有7個人被確診為癌症;惡性腫瘤發病率在0~30歲組處於較低水準,30歲以後開始快速升高,80歲年齡組達到高峰。

從上述數據,我們不難發現:隨著人民生活水準的提高、生活方式的改變,以及人口老齡化,惡性腫瘤已成為嚴重威脅我國人民健康和壽命的重要原因。30歲以上人群,尤其是50歲以上中老年人惡性腫瘤的發病率快速上升,是惡性腫瘤的重點「襲擊目標」。

如何通過有效的腫瘤篩查實現癌症的早期發現、早期診斷和早期治療,是醫學界一直在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課題。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口老齡化,癌症越來越常見。我國約四分之一的人最終會死於癌症;而在大城市,這一比例更是高達三分之一。癌症給社會、家庭和個人帶來身體、精神和經濟上的沉重負擔,人們迫切希望能有一些方法可以早期發現癌症、治癒癌症。

如今,

很多體檢機構都提供「防癌體檢」服務。

然而,

「防癌體檢」真的可以起到防癌作用嗎?

我們到底要不要去做「防癌體檢」呢?

「防癌體檢」≠「癌症篩查」

「防癌體檢」的說法由來已久,群眾接受程度高。但這種說法存在歧義,僅通過體檢無法起到預防癌症的作用,因為體檢本身不能預防癌症。要預防癌症,必須從癌症的病因入手,從源頭上避免致癌因素的接觸和暴露。

當然,體檢雖然無法預防癌症,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預防患者死於癌症。因為通過體檢可以發現早期癌症的蛛絲馬跡,可以及時採取乾預措施,提高治療效果,讓患者獲得治癒癌症的機會。因此,「防癌體檢」的內涵應該是「預防死於癌症的體檢」,即通過體檢可以降低患者死於癌症的風險。國際上通行的說法是「癌症篩查」。

癌症篩查是通過一定的檢查,在患者出現癥狀前早期發現癌症。可以用於癌症篩查的檢查項目很多,如何評判癌症篩查是不是有效呢?

國際通行的基本標準有兩個:

§ 一是能夠在癌症尚未表現出癥狀前,通過檢查發現癌症;

§ 二是篩查出癌症並接受治療,可以改善預後。

因此,參加癌症篩查的人是沒有癌症相關癥狀的健康人群,且篩查出問題後,患者應該及時獲得規範的診斷和治療。

由於癌症篩查針對的是健康人群,故篩查手段必須有效、價廉、無創或者創傷較小。很多臨床檢查手段可以查出早期癌症,但是要應用到無癥狀的人群中,則必須符合篩查效果判斷標準。

癌症篩查是防控癌症的有效策略

癌症篩查和早發現是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四大癌症防控策略之一。全球很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將大規模人群篩查作為區域性的癌症防控項目進行推廣。這種項目往往由政府出資和組織,納入公共衛生項目或全民健康保險,向符合條件的居民提供篩查服務,使篩查能儘可能覆蓋更多居民。

用於篩查的項目必須要有充分的證據證實可以降低篩查人群的癌症死亡率,方能作為人群篩查手段進行推廣。因此到目前為止,世界衛生組織向全球推薦的癌症篩查項目僅三項:腸鏡篩查大腸癌、X光篩查乳腺癌、宮頸塗片篩查宮頸癌。

在2018年腫瘤防治宣傳周期間,上海市抗癌協會發布了針對肺、大腸、肝、胃、乳腺、宮頸和攝護腺的《居民常見惡性腫瘤篩查和預防推薦》。這七種惡性腫瘤佔上海新發惡性腫瘤病例的近六成,且都具備相應的適宜技術來實現這些常見癌症的早期發現。

個體化篩查 有助於降低個人癌症死亡風險

除政府組織的人群篩查項目或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外,人們還可以通過個體篩查來達到癌症早發現、早診斷的目的。

癌症篩查不同於一般常規的體檢,具有更強的針對性,聚焦個體的癌症風險,通過一系列的手段進行評估和篩選。用於個體癌症篩查的方法很多,不同年齡、性別的個體,需要的評估內容和檢查手段也不盡相同。一般地說,個體篩查方法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病史和體檢:進行比較全面的全身檢查,了解有無疾病徵兆,如腫塊等。同時,還需要比較全面地了解個人健康狀況、疾病史,自身癌症史、癌症家族史、生活習慣等。

2.實驗室檢查:採集血、尿、糞便等進行化驗。

3.影像學檢查:檢查體內臟器有無腫塊或其他異常。

4.基因檢測:檢查與某種癌症相關的基因變異。

上述方法都能夠作為個體篩查的手段,但並不是每項檢查都需要做。理想的做法是由專業醫生通過體檢和詢問病史,對篩查對象進行風險評估,並建議具有某種癌症高風險的篩查對象進行相應的實驗室、影像學或基因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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