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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裝電梯一樓索要100萬?不能任由“獅子大開口”

摘要

中青評論

個人訴求應合理合法,而有關部門也應積極調處矛盾糾紛。

近年來,為破解“爬樓難”問題,不少城市的老舊小區在政府或者是產權部門的協助下安裝了電梯,老人、病患上下樓方便,居民們拍手叫好。但根據規定,安裝電梯需要本單元所有業主同意,否則工程無法進行。據《新京報》報導,在1980年建成的北京市西城區紅蓮北裡小區,業主們就遇到這個難題,某單元一樓業主擔心房屋貶值不同意簽字,稱除非鄰居們給出100萬元的“簽字費”。

紅蓮北裡小區出現的加裝電梯遇阻案例並不鮮見。近年來,多個城市出現了類似的老舊小區加裝電梯遭低層住戶反對的問題。個別小區還因此出現了極端事件。媒體披露,不久前,在廣州市越秀區東環路某小區大院,施工隊進小區準備加裝電梯,低層男業主阻撓時突然倒地猝死。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對於解決高層住戶特別是老年住戶的“爬樓難”問題,不啻於福音。但是,電梯也可能對低層住戶在采風、噪音等方面帶來一定影響。加裝電梯前,聽取這些住戶們的意見訴求,確有必要。如確要加裝,則需要平衡相關各方的利益,盡量消除矛盾分歧,達成共識。

在紅蓮北裡小區的這起加裝電梯事件裡,該一層業主稱安裝電梯會影響采光,帶來噪音,因此不同意裝電梯。雖經業主們多次協商,仍不同意簽字,並向上門協商的業主們提出了索要100萬元“簽字費”的要求。據悉,該小區電梯安裝需全體居民簽字同意,其政策依據來自於文件《北京市2016年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裡的規定:“增設電梯應征得所在樓棟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同時應征得因增設電梯後受到采光、通風和噪聲直接影響的本單元業主的同意,並應當妥善處理好住宅周邊相鄰關係。”

在這起“安裝電梯”事件裡,高層住戶認為電梯對一層沒有影響或影響不大,而後者卻認為影響大,須有經濟補償。雙方就此僵持多時。問題看似陷入無解的困局。

其實,即使一層業主反對簽字,或提出補償要求,並不意味著問題無解。安裝電梯帶來的采光、通風和噪聲到底影響有多大,是可以量化的,涉及的這戶業主到底會不會受到電梯影響,可能受損的利益會有多大,這也應該可以評估。有關部門可以對相關住戶受影響的利益做出客觀公正的評估,從而提供對應的解決方案。 這個方案,也許就是在其他業主所說的“沒有影響”以及該一層業主的100萬元“簽字費”之間,達成各方可以妥協接受的折衷處理辦法。

總之,在這種涉及多個住戶利益的公共設施建設中,個人訴求應合理合法,而有關部門也應積極調處矛盾糾紛,協助相關方達成解決方案,而不能讓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

當前,我國正步入老齡化社會,老人越來越多,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需求會越來越大。在現實生活中,一些老舊小區在安裝電梯時,遇到了類似的低層住戶反對問題,致使加裝電梯始終無法落到實處。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是急迫的民生問題。基層政府有關部門應充分發揮協調功能,積極作為。例如,可嘗試制定相關補償辦法,或者協調權威的第三方機構對加裝電梯後帶來的采風、噪音等問題進行評估,推動利益相關方就補償問題進行協商,使安裝電梯問題得到早日解決。

撰文/柯銳

微信編輯/王鍾的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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