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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徵收變局:稅務部門將統征社保費 企業和員工叫苦

  社保徵收“新變局”

  明年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各項社保費,國務院要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

8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等五部門聯合召開會議,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各項社保費。圖/國家稅務總局官網8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等五部門聯合召開會議,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各項社保費。圖/國家稅務總局官網
網傳社保徵收機構調整後員工工資變化圖。網傳社保徵收機構調整後員工工資變化圖。

  近日,網傳一張“社保徵收機構調整後員工工資變化”的圖引發熱議,諸如“到手工資變少,日子更難過了”“企業負擔太重了”“未來將有很多企業倒閉,很多人將失業”等聲音廣泛流傳。

  稅務部門徵收社保真的會讓工薪階層利益受損嗎?企業如何適應新的社保費用征繳政策?官方如何因應所謂的“倒閉潮”“失業潮”,制度設計上有沒有預防機制?這些問題值得進一步探討。

  昨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釋放積極信號,會議強調,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徵收政策不變,同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

  【雙重憂慮】

  部分企業和員工對社保統征“叫苦”

  近日,個人所得稅法通過修改,個稅起徵點調至5000元/月,官方還提前“送禮”,10月1日起即執行新的個稅起徵點。

  一張圖的出現,讓這種“幸福”瞬間變成“焦慮”。網傳圖片顯示,同樣5000元的月工資,雖然個稅減少為0,但社保費用需要按照實際工資繳納,最後實際到手工資反而減少了。

  這張圖傳播開來後,一些媒體也進行了辟謠,指出其計算問題。實際上,這張圖片確實不能一概而論。

  首先,社保繳費工資基數的下限並不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北京的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下限為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的40%,為3387元;而北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2120元,兩者相差一千多元。

  其次,並非所有企業在改革前後都會有“基數不合規”的問題。如果企業一直依法按照規定的繳費工資基數繳納社保,那並不影響個人實際到手的收入。

  但這並沒有止住企業和員工的雙重憂慮,不少企業叫苦稱“企業負擔太重”“未來很多企業可能倒閉”;員工群體也表示“到手工資變少了”。

  按照新的徵收政策,雖然到手的工資變少了,但個人及部門繳納的社保費用增多了,個人的利益並未受損。

  近年來,人社部每年發布養老金待遇上漲時都將“掛鉤調整”列入養老金上調方案,即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

  既然“多繳多得”,而且個人繳費比例遠低於部門繳費比例,個人繳納的社保費多,部門繳得更多,這些都將累積成未來的養老待遇。為什麽對於多繳社保還會如此擔憂?實際上,這種聲音的背後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對社保制度的信任度。

  【養老之問】

  “沒有社保制度,個人無法應對老齡化”

  “養老真的能靠社保嗎?”隨著老齡化程度的日趨加深,養老保險“收不抵支”的新聞不斷刺激人們的眼球,一些人也發出這樣的疑問。同時,在一些地區的勞動監察執法中,也不乏企業主也以此為理由誘導員工放棄參加社保的案例。

  全國老齡辦副主任吳玉韶介紹,截至2017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2.41億人,佔總人口17.3%。預計到2050年前後,我國老年人口將達到峰值4.87億,佔總人口的34.9%。

  據預測,屆時,我國老年“撫養比”(即參留職工人數與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數的比值)將由目前的2.8∶1下降到2050年的4∶3。也就是說,到2050年,平均1.3個參保人就要供養一個老人。

  反觀養老保險基金目前的狀況,據人社部2017年年報顯示,去年全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總支出為38052億元,而征繳收入則為33403億元。這也就是說,2017年當年的征繳收入已不夠全年的基金支出了。

  數據顯示,2017年各級財政補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8004億元,也就是說超過兩成的養老金支出是由財政補貼的。

  日前,人社部最新數據顯示,2018年上半年,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補助支出已達到了6416.86億元。

  人社部的官員也在多個場合坦言,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造成了越來越大的壓力。

  “一方面是壽命延長,另一方面是計劃生育導致的勞動年齡人口數量的下降。我們在短短幾十年就走上了老齡化的路線。”北京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鄭偉說,對未來的不確定性產生擔心,這個問題在世界各國都存在,而在中國,這種焦慮會更嚴重一些。鄭偉也表示,國家現在正在綜合施策,在各個層面解決養老基金缺口的問題。

  近年來,人社部為了充實養老保險基金頒布多項工作舉措,包括推動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啟動全民參保,以及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

  數據顯示,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已由2013年的81968萬人,增長到2017年的91548萬人,增長近1億人。五項社保的總收入也從2013年的35253億元增加到了2017年的67154億元。

  同時,據人社部發言人盧愛紅介紹,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以來,截至今年6月,全國已經有北京、山西、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廣西、重慶、雲南、西藏、陝西、甘肅14個省(區、市)與社會保險基金理事會簽署了委託投資合約。合約總金額有達到5850億元,其中3716.5億元資金已經到账並開始投資。盧愛紅還透露,從投資運營情況看,2017年投資收益率是5.23%。

  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表示,人口老齡化有一個疊加效應,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較快,現階段的問題表現得比較突出,但老齡化的壓力也將逐漸釋放。同時,孫潔認為,財政補貼養老金的支出正說明我國養老保險的制度是可持續的。

  “養老保險是用經濟手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制度安排,這個制度是公平和可持續的,我們不必去懷疑和憂慮。”孫潔說,尤其是目前“421”的家庭結構,一個年輕人可能面臨4個老年人的扶養問題,個人如果沒有這項國家制度,更加無法應對老齡化的衝擊。

  針對養老保險缺口問題,人社部一位官員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政府的補助是法定的基金籌資來源,財政可以通過每年在做預算的時候,根據基金當期的征繳情況和基金的支付情況,來安排預算資金確保養老金的發放。

  “從這個意義上說,養老保險不存在缺口的問題。”這位負責人說,雖然有個別地方存在當期征繳和當期支出的收支差,但支付的缺口並不存在,養老保險是以政府信譽擔保的。

  而實際上,從目前的情況看,社保徵收部門的統一,“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的目的,也蘊含著“充實養老金”的題中之義。

  【追征風暴】

  粵遼蘇鄂等多省份開始追征社保

  社保統征的大幕在今年3月正式拉開。

  今年3月,《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發布,“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一條提出,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5個月後的8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社部等五部門聯合召開會議,明確了從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按照工作計劃,這個會議開完後,各省就要將社保費征管職責劃轉納入機構改革“大盤子”中,要“成熟一批,劃轉一批”,其中明確提出周密安排“清欠清繳”的工作。

  會上,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重申了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會保險費和第一批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交接工作。王軍還要求,各級稅務部門要把按期圓滿完成改革任務作為檢驗新稅務機構戰鬥力的“試金石”。

  距離官方要求的“統征”還有幾個月的時間,但改革的“風暴”已經來臨。

  近日,廣東省海珠區的一家企業接到了當地稅務部門的電話,由於申報個稅時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的工資基數不一致,這家企業需要補繳過去一年少繳的社保費。

  這樣的情形不僅出現在廣東。遼寧、江蘇、湖北等多地近期都已開展了追征社保費的工作。

  8月28日,江蘇省常州市裕華玻璃公司被稅務機構追征10年的社保費,據當地法院的行政裁定書顯示,這家公司從2007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間的五項社保費違規“欠繳”,法院強製執行欠繳社保費款超過180萬元。

  無獨有偶,湖北老河子口市一家企業也被追征了17年的社保費,還加收了滯納金。《社保法》明確規定,用人部門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湖北這家企業為此需要補繳17年社保123167.52元,外加滯納金27668.73元。

  由稅務部門征繳社保,“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這一改革初衷顯現得立竿見影。

  【新政之利】

  企業少繳社保就要多繳稅“得不償失”

  為何多地掀起追征“風暴”?需要指出的一個現實是,當前很多企業為其員工繳納社保費用並不是按照實際工資繳納。記者調查發現,企業不合規繳納社保最突出的問題就是基數問題,即不按實際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社保。有的企業在繳納社保時隻計算員工的基本工資,而績效工資、獎金、加班費則扣除在外;還有的企業索性按照當地規定的社保繳費工資基數下限繳社保,這個下限一般為上年該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的40%-60%。

  據北京一家著名的金融機構近日公開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在繳納社保中,我國基數合規企業比例持續下滑,2015年為38.34%,2016年降至25.11%,2017年基數合規企業比例僅為24.1%。

  如此多的企業會出現“基數不合規”問題,其動機明顯——“省錢”。

  在北京,企業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的費率分別為19%、10%、0.8%、0.8%和2%-1.9%(工傷保險費率由社保機構按行業核定)。

  那麽,如果按照工傷保險費率2%計算,一家北京企業的五險總費率則為32.6%。如果該企業一名員工的月工資總額為10000元,企業需要為這名員工繳納的社保費則是3260元。可以假設一個中型企業,有100個月薪一萬元的員工,企業每月依法應繳納的社保總額達到32.6萬元。

  更為嚴重的是,除了在繳費工資基數上做文章,一些不合規繳納社保的企業還會出現參保不及時、險種不全的問題,如有些企業只為員工繳納三險或一險。

  而這一切,將在社保費用徵收機構調整後得以改變。

  不僅過去欠繳的社保要補繳,未來也不允許出現少繳的情況。北京市稅務局一位知情人士向新京報記者透露,各地社保費征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以後,將在事實上提高社保費的徵收水準。

  “計算社保費的工資基數同時也是計入企業經營成本的數據。如果企業少報工資成本,這邊少繳了社保費,那邊就要多繳企業所得稅,企業就會得不償失。”他說。

  一方面,從技術手段上,稅務部門很清楚企業的實際工資成本;另一方面,稅務部門的執法也更有力度。

  稅務部門和社保部門,二者雖然都為政府部門,但他們之於企業的關係顯然有區別。湖南省株洲市的一位企業財務人員對記者表示,“同樣是收錢,穿製服的來收,和沒穿製服的來收,當然不一樣。如果讓警察來收,就更不一樣了。”

  言下之意反映了執法力度的變化。國家稅務總局一位官員向記者表示,無論哪個部門徵收,都要按照國家規定的繳費基數、費率進行徵收,但稅務部門有更具強製性的執法,由稅務部門徵收社保費將大大提高社保費征繳的力度。

  【企業紓困】

  國務院要求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

  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在即,由那張圖引發的討論持續發酵,其中一個聲音便是“企業負擔過重”。對於社保徵收力度的不斷加強,有的企業已經開始謀劃“對策”。

  近日,國內一家知名快遞公司員工爆料,該公司即將把員工的“勞動合約關係”轉變為“合作個體戶”關係,目的是減少“用人成本”。記者多次致電這家快遞公司,未獲得明確答覆。

  據前文所述金融機構的研究報告顯示,如果全部按照社保法所規定的工資基數足額繳納社保的話,我國各類企業需要補繳的社保費金額接近2兆。雖然其測算與實際情況不盡相同,但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企業的經營成本或有較大水準的提高。

  到底要不要嚴格社保費的征管,企業應該不應該依法足額繳納社保費?對此,多位專家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這是毫無疑問的。

  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認為,企業首先應該守法,如果縱容違法的企業,那對於守法的企業就是不公平的。

  還有專家向記者表示:“要從國家經濟轉型的大局上看。我們千方百計地去產能,到底去的是哪些產能?就像環保責任一樣,社保責任也是企業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如果這樣的責任都承擔不起的企業,顯然不應該算作優質產能。而對於那些本身有能力承擔卻違法地逃避社保繳費的企業,則理所應當要加強征管。”

  不過,對於過去一些企業繳納社保的“基數不合規”行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則向記者表示,這確實有它迫不得已的成分。“企業增加的負擔既是企業的負擔也是勞動者的負擔。如果企業負擔過重,這會減少勞動力的需求,對市場產生不好的影響。”朱俊生認為,如果稅務部門要改變這種狀況,進行嚴格地征繳,需要大幅度地降低社保費率。

  從2015年到2018年,人社部、財政部先後四次發文,降低社保費率。

  在今年4月舉行的國務院政策吹風會上,人社部副部長遊鈞透露,社保費率下降工作延遲至2019年4月30日,他介紹,我國先後降低或者階段性降低了社會保險費率4次,總體的社保費率從41%降到37.25%,總體的幅度接近10%,“我們算了一下,降費率累計減少降低企業成本約在3150億元。”遊鈞說。

  在五險的費率中,養老保險的費率最高,養老保險還有降費率的太空嗎?遊鈞在這次吹風會上說,階段性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的地區是有條件的,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9個月以上,基金的支撐能力有保障。“我們進行了測算,養老保險基金費率降低1個百分點,絕大部分地區還是能夠當期收大於支,少數收不抵支的可以利用累計的結餘來調劑。”

  “從根本上說,降費率才能緩解企業面臨的困境。”孫潔表示,養老保險現在應該到了繼續降費率的時候了,這也是供給側改革的需要。孫潔介紹,按照權威研究機構的測算,我國養老保險目標繳費率最終可以降低到14%。

  事情已經有了進展,昨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釋放積極信號,會議強調,目前全國養老金累計結餘較多,可以確保按時足額發放,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徵收政策不變,同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以激發市場活力,引導社會預期向好。

  而對於企業員工而言,企業的經營狀況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他們的勞動收入。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未來要注意到企業將經營負擔轉嫁到勞動者身上,導致勞動者收入下降的可能性。

  對此,蘇海南建議,對於社保繳費的基數上至關重要的一項依據“社會平均工資”,未來要更加科學地統計,要使之能反映出各類企業職工的平均水準,統計的數字要更符合實際情況。“同時,對於小微企業,社保繳費基數的下限,即社會平均工資的60%這個下限,或可再下調一些。”蘇海南說。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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