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社保繳費未來更加規範? 欠繳逃繳時代將結束

  起徵點調整後拿到手的錢反而變少?蹭個稅改革熱點蹭錯了!

  每經記者 李彪    每經編輯 陳旭 實習編輯 盧九安    

  上周五,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個稅起徵點由此前的3500元提至5000元。不過,近日朋友圈廣泛流傳著一張降稅前後到手工資的對比表,稱個稅起徵點調整後,到手工資反而比降稅前少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這份對比表顯示,以5000元月薪為例,降稅前,個人需繳納個稅45元,社保扣費按照最低工資1800元扣除,個人繳納社保330元,最終個人到手工資4625元;降稅後,繳納個稅降為0元,然而社保必須按照實際工資繳納,個人需要繳費920元,到手工資僅剩4080元。

  對這份表中降稅前後的工資進行對比不難發現,最大的變化來自社保扣費。而社保繳費之所以出現大幅增加,其根源在於繳費基數出現了變化——表中降稅前的繳費基數是最低工資,而降稅後的繳費基數是實際工資。因此,將這一問題與個稅起徵點調整硬生生拉在一起,是毫無道理、也沒有邏輯關係的。

  既然不能讓新個稅法來背這個“鍋”,那我們回到社保費征繳這個層面,上述表中為什麽會出現這麽大的變化?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將試圖為大家弄清楚四個問題:社保繳費基數怎麽確定、為什麽社保繳費基數差異這麽大、個稅改革如何規範社保繳費、社保多交是不是會吃虧?

  社保繳費按什麽標準交?多數人按照工資水準如實申報

  個人所得稅繳費有明確的固定公式。以即將實施的個稅法為例,應稅所得=年度收入-6萬元(起徵點)-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同樣,社保繳費也不可能是隨意變動的,有非常固定的繳費比例。

  社保繳費國家有明確規定,各地也有明確的標準。一般來說,是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在60% ~300%之間的,按實申報。

  雖然各地可能會有一定的差異,但絕大多數職工工資都處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300%,也就是處於“如實申報”的要求之下。以北京為例,2017年度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為101599元,月平均工資為8467元,其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是25401元。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3387元/月)確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5080元/月)確定。

  有些人為什麽會繳費少?鑽空子按照低標準繳納

  少交社保一般都是企業的主意。在社保繳費過程中,企業的繳費比例一直是佔到大頭,且無法獲得看得見的收益。

  以社保中佔比最大的養老保險為例:職工個人繳納工資的8%,在經過階段性降費後企業一般繳納個人工資總額的19%。在五項社保繳費中,企業支出的比例大約是職工工資的30%。這就意味著一名職工假設月收入為10000元,企業需要承擔3000元左右的社保支出。這種高額的支出也造成很多企業開始鑽空子。

  韓萌畢業多年,先後也換了幾份工作,但從來沒有享受過部門全額繳納社保的待遇。她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曾經有一家企業在入職簽訂合約的時候就寫明:按照合約中規定的固定金額作為基數來繳納社保,而該金額是遠低於個人實際工資。還有一家企業在面試時就明確表示,工資可以在原定標準基礎上多漲200元,但社保基數要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繳納。

  有類似遭遇的還有胡成,他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前幾年,其工資組成一直是固定工資和差旅費報銷兩部分,繳納社保的基數是固定工資的那部分,差旅費那部分需要自己找相關的發票進行報銷。

  在北京某企業做會計工作的馮君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目前企業在社保繳費上較容易鑽空子,除了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繳納外,很多企業都未將職工的獎金、提成等收入納入到社保繳費基數中。

  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明確,用人部門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繳費未來更加規範?欠繳、逃繳時代將結束

  為什麽社保繳費能被鑽空子呢?根源在於大多數地區稅收和社保繳費屬於兩個獨立體系。

  目前我國社保繳費主要采取兩種征繳模式:一種是“社保徵收模式”,即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徵收社保費;另一種是“稅務徵收模式”。

  其中,“稅務徵收模式”又可以分為兩種:“稅務代征模式”,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繳費數額,由稅務部門負責徵收;“稅務全責徵收”,即稅務部門負責包括繳費數額核定、徵收在內的全部征繳環節。

  在業內專家看來,社保與稅收分開徵收的模式,也帶來了社保繳費上出現違規欠繳、逃繳等情況。

  人社部數據顯示,2012~2016年,全國實地稽核五項社會保險共查出少繳社會保險費153億元,補繳到账144億元。

  今年4月,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提到,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書長房連泉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通過稅務部門徵收之後征繳的強製性會更強,能夠有效避免欠繳、逃繳等行為。

  這也就意味著,真正規範社保征繳的原因是來自上述檔案的要求,這與個稅改革不存在任何聯繫。

  多交社保對誰有利?今天多交1元,退休後多領近2元

  從工資條上來看,足額繳納社保意味著每個月從個人收入中扣除的錢會更多,個人每個月拿到手的錢會更少。但是,這筆账並不能簡單地這麽算。

  以基本養老金為例,養老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账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账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账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從公式上不難看出,基本養老金多繳多得的原則體現得較為明顯。

  同樣是5000元工資,在本市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3000元的情況下,按照個人工資增長率5%,職工平均工資增長3%的增長幅度,甲乙二人同時從25歲開始工作並繳納養老保險,直至在60歲退休。其中,甲按照5000元全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乙按照最低標準1800元(3000×6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在兩人工作的35年時間裡,甲比乙每年多繳納3072元,35年共多繳納107520元,但是,在退休之後,甲比乙每年多領養老金27746元,這意味著甲在退休之後不到4年的時間就能將此前比乙多繳納的錢全部領回來。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為了簡化計算,上述的計算中並未考慮到通貨膨脹的因素。其實,即便將通脹因素納入進來,領取的金額也會大大高於當初所繳納的金額。

  比如,按照通脹率來算,以改革開放以來年均4.8%的通脹率為標準,從第一個月其甲比乙多交了256元,折合成35年後相當於1260元。但是,35年後退休的首月,甲比乙多領養老金2312元。以通脹率計算可以看出,多領取的金額是當年多繳納金額的1.83倍。

  房連泉認為,就養老金來說,按照多繳多得的原則,退休後領取的時間越長,最終多繳納的個人能夠領取的退休金總額肯定也會越高。

責任編輯:李鋒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