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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診斷塵肺病人被抓 誰還敢做醫生

近日,《醫師報》編輯部收到貴州航天醫院三位醫生家屬發來的《求助信》,反映三位醫生從事塵肺病診斷工作,在正常履行醫生職責的情況下,被警察機構以塵肺病診斷中客觀存在的診斷讀片差異視為醫生「嚴重不負責任」而定罪,並以「涉嫌國有事業部門人員失職罪」的罪名無辜羈押7個多月的情況。這是全國首例塵肺病醫生獲失職罪。(6月20日醫師報)

爭議的焦點在診斷讀片差異率的計算方法上,從2012年至2016年,貴州航天醫院共進行了10708人次的高千伏X光檢查,進入到有塵肺病資質的專家診斷2274例,確診塵肺病患者1640例,確診無塵肺(含觀察對象)634例。警察機構調走其中1353例患者的高千伏X光等病歷檔案進行鑒定,鑒定結果顯示,其中393人無塵肺病、111人X光品質不合格,1人待定,有塵肺病僅為42人。——這意味著,診斷讀片差異率高達92.3%。警察機構將上述鑒定和診斷之間的差異認定成是醫生過失造成的結果,並由此計算賠付,認為三位醫生造成了國家3000萬社保資金流失。

但是,警察機構的鑒定水準是否就高於專業人士?在醫學上,影像學診斷是客觀存在讀片差異率的,對於樣本選擇非常重要,這種抽查性鑒定是否科學?進一步說,根據《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規定,職業病鑒定實行兩級鑒定製,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向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如對市級鑒定仍存異議,可以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如果將診斷錯誤的帽子全部扣在醫生頭上,並讓醫生承擔「失職罪」的刑事責任,很容易造成醫療界的焦慮與恐慌。再說了,社保資金的賠付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都要通過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還要通過資金管理部門的審核,層層把關才能讓塵肺病患者獲賠。把3000多萬醫保流失認定為三個醫生的診斷結果,那麼其他部門難道就沒有責任?

5月28日,案件已經二次退偵回到檢察院,目前處於檢察院第三次審查起訴階段。雙方過失如何釐定,我們不能妄下結論。但是我們期待這一案件能辦成一個鐵案,成為審判文案的一個典型樣本。畢竟,這涉及到是否還會有醫生願意從事職業病診斷工作,全國高達600萬人塵肺病患者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公正保障,張海超「開胸驗肺」的事件是否會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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