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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刷單亂象屢禁不止為哪般?都是“爆款”魅力太大

一些網店上的“爆款”可能是刷出來的——江蘇省市場監管局近日公布的互聯網十大典型案例顯示,涉及網絡商家通過偽造交易記錄和虛假好評刷單的行為佔比突出。

其中,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管局查辦的全城熱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刷單”案頗具有典型性。一家名為Pt.Charm的貴金屬首飾店,在天貓和京東上開了兩家店,兩三年賣了上百款首飾。該網店記錄顯示,單單一款首飾的銷售額就超過百萬元,但這家店每年的申報總收入卻隻顯示三五十萬元。

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管局執法大隊隊員楊振宇認為,出現這樣“矛盾”的情況,要麽就是店家隱瞞了年報的數據,涉嫌偷稅漏稅;要麽就是店家涉嫌在網上偽造了銷售記錄,進行刷單,涉嫌虛假宣傳。

無獨有偶,昆山市市場監管局在抽檢“昆山貝殼兒童用品公司”商品質量時發現,該企業不僅存在網售商品質量不合格的問題外,還涉嫌刷單。

截至昆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時,這家公司已通過多名員工在網上尋找專業的刷單組織,持續為公司網店一些銷售量低的商品刷單,花費大約2萬元,偽造出近40倍的虛假交易記錄。昆山市市場監管局最終依據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這家公司處以罰款20萬元。

據介紹,所謂刷單,就是店家請人假扮顧客,用以假亂真的方式提高網店的銷量和好評量,以吸引更多顧客。在業內,這一灰色行為被稱作“黑搜”,幾乎是和電子商務同時產生的。

去年10月,針對各電商平台屢次出現刷單、製假售假等突出問題,中國網絡社會組織聯合會、中國互聯網發展基金會在北京舉行電子商務誠信簽名活動。阿里、京東、唯品會、美團點評等10家企業代表現場簽署了《電子商務誠信公約》,明確堅決抵製虛假廣告、刷單炒信等。

今年1月1日起,《電子商務法》開始施行,將刷單定義為違法行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而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現行法的條款也進行了完善,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虛假宣傳的具體內容,即“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進行刷單、發布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內容”“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這些都意味著刷單公司在法律層面沒有了生存余地。

然而,在網購平台上刷單現象依舊十分活躍,尤其是在電商業高度發達的江浙滬地區,一批“刷單組織”和“刷手”采取更為隱蔽的方式,點對點交易,專門替網絡商家製造虛假交易記錄和虛假好評,蒙騙消費者。一些不法分子還利用刷單的高額回報作為誘餌,借鑒真實刷單的工作流程進行五花八門的網絡詐騙。

嚴打之下,刷單行為為何屢禁不止?

“不刷單是等死。”有商家坦言,現在網購競爭激烈,雖然知道刷單違法,而且有可能被懷疑“偷稅”,但是不少商家依然會刷,主要還在於相比其他推廣模式,刷單成本低,見效快。一方面可以迅速提升商家信譽度,提升刷單商品在電商平台的銷量和好評率,從而達到在同類商品中排名靠前的效果,一旦成為“爆款”,能獲得平台更多的推薦和獎勵,進而提升銷售量;另一方面,頻頻刷單,能帶來活躍的交易量,對電子商務平台而言就意味著流量。

全程參與《電子商務法》立法過程的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高富平表示,《電子商務法》主要訂立了一些原則性的條款,市場監管部門還需要進一步制定具體的操作細則,以便法律的有效落實。

目前,市場監管總局等8部門已於近日聯合印發通知,決定於今年6月至11月聯合開展2019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代號“網劍行動”,嚴厲打擊網絡市場突出問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提升網絡商品和服務質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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