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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交易亂象呼喚嚴監管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韓丹東 實習生 晏亦茜

電子商務法已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最近,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修改《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原工商總局令第60號)基礎上,起草了《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一經發布,便引起社會熱議。

征求意見稿對用戶評價、商品標價以及競價排名的廣告都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如第十五條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刪除用戶不利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距離電子商務法實施以及征求意見稿發布已經過去了很長一段時間。那麽,當下網絡交易正以一種什麽樣的狀態存在呢?《法制日報》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低價誘導泛濫

只為吸引流量

隨著網購平台增多,競爭日趨激烈,不少網絡商家為了吸引更多的買家,會在價格上做“文章”。

記者在多個網購平台檢索發現,以低價格吸引流量的手段繁多。

在淘寶上的一家發飾店,記者看到其標價為8元的髮夾,點進詳細頁面查看發現,價格顯示為8元至18.8元,可以選擇不同款式和不同花色。記者試圖搭配不同款式和顏色,發現不論如何搭配,價格都高於8元,而原本8元的搭配並不可選擇。面對記者的詢問,商家回復稱:“可以選擇的才是有貨的,才可以購買。”

記者發現還有一種低價吸引消費者的方式被許多商家採用,特別是在閑魚App上,多數商家採用這種方式。具體的操作方法是,一件商品標價0.01元或略高,在詳情頁面介紹“具體價格小窗私聊”或“直接拍下無效,價格非實價”等提醒信息,有些甚至直接稱“價格是為了引流量,不是物品真實價格”。實際上,這些標價遠遠低於商品的價格。

在調查中,有兩種關於低價引流的現象引起了記者的注意,因為他們誘導消費者的方式更加“高明”。

第二種,將一件物品設置定價為0.01元,買家可以直接拍下購買,而且商家承諾真實有效,並且打著免費送的旗號。但點擊購買時,卻發現需要支付25.01元,原來商家將郵費設置為25元。而據記者了解,網絡平台上的商家在快遞費用上一般具有優惠額度,10元基本可包郵全國大部分地區。並且,記者查詢發現,參加此類活動的商品價值多為10元左右。

惡意騷擾威脅

只求刪除差評

此外,網絡商家刪除差評的現象仍然存在。

在北京市朝陽區一家外企上班的林波(化名)是一位寶媽,她的孩子一直在喝一款英國進口的嬰兒奶粉,以往都在香港實體店採購。

“最近,我發現淘寶上有一家專營店在代購同款奶粉,商品詳情介紹頁面中附有代購現場視頻、收據等圖片,看起來很真實,價格也相當實惠。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我下單購買了一罐同樣的奶粉。可到貨後,發現這款奶粉與之前實體店購買的相比,外包裝和口感都有差別。”林波說。

林波對記者稱,由於未經專業檢測,不能辨別真偽,也不能妄議真偽,所以她沒有和商家進行售後溝通。但她上傳了在實體店購買的奶粉和網購的奶粉對比圖,並在商品評論區寫下品嚐的真實感受。沒想到,她的評論沒有顯示出來。即使發送多次均顯示評論成功,在商品評論區也找不到她的評論。

林波就此詢問客服,被回復稱,發生評論被“和諧”的情況,有可能是因為買家在評論中涉及黃色、暴力或虛假廣告等言語。但林波確認自己並沒有發送相關的敏感詞。記者查詢這家網店的客戶評價,發現林波所購的奶粉只有幾十條系統默認的好評,沒有中評和差評,更沒有買家發過的買家秀照片。

記者也有過類似經歷。在淘寶上買的襯衫不合身且做工不好,便在商品的評論區給了一個中評。然而,當天淘寶客服就開始不停發送私聊,請求改成好評,並返券5元。記者對此沒有理會,也沒有及時回復,於是客服就利用填收貨信息時留下的信息,給記者發短信。信息的內容是一些感人的話語,請求記者更改評論。

無獨有偶,在上海讀大學的黃珊(化名)在少女凱拉淘寶店花30元,購買了一件T恤。收到貨後,她發現衣服質量很差,就給了店家一個差評。隨後,店家給黃珊發來留言,要求刪除差評。黃珊對此沒有理會,沒料到第二天收到了店家發來的一條威脅短信,還包含謾罵之詞。她要求店家先道歉,否則不刪除差評。誰知,她立刻又收到第二條威脅短信,內容為:“再不刪除評價,就把你的個人信息賣入各種色情網站,讓你的手機支付寶植入病毒。願你自行刪除,否則後果自負。”黃珊回撥電話過去,但對方電話無人接聽,短信也無人回復。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張博 嶽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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