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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興證券踩雷8億股票質押 又卷入“浙江女首富”債務糾紛

中新經緯客戶端6月17日電 (羅琨)踩雷股票質押,又卷入債券違約糾紛,東興證券最近的日子不太好過。

6月15日,東興證券公告稱,因新光集團進入破產重組程序,東興證券與新光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糾紛案件審理中止。同日發布的另一則公告顯示,東興證券作為債券受託管理人與中弘股份債券違約糾紛因管轄異議相關原因,也被法院駁回起訴。經統計,兩起案件涉及訴訟金額合計超過10億元,而整個東興證券去年一年的淨利潤也就剛過10億元。

東興證券近期股價走勢。截圖來源:wind

淨利連續3年下滑踩雷8億元股權質押

6月15日,東興證券發布的《華融證券關於東興證券涉及訴訟進展的受託管理事務臨時報告》顯示,由於新光集團已進入破產重整程序,東興證券與虞雲新、周曉光(新光集團實際控制人)以及新光控股集團關於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糾紛的訴訟案件審理中止,該案涉及費用約8.22億元,其中訴訟本金約7億元,利息、違約金等費用約1.2億元。

8億元的資金對東興證券來說並非一個小數目。作為一家中小型券商,近年來東興證券的淨利潤連年滑坡。財報數據顯示,近四年(2015-2018)來,東興證券歸屬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20.44億元、13.53億元、13.09億元、10.08億元。

東興證券1月初公布的公告曾詳細解釋了這起訴訟的來龍去脈:2016年10月,東興證券與虞雲新簽署了股票質押回購交易相關協議,虞雲新將其所持有的新光圓成質押給東興證券,融入初始交易本金約7.5億元,周曉光、新光控股集團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虞雲新未按約定足額償還本金及支付第三、四季度利息,構成違約。東興證券為維護自身權益,依法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請求。

公開信息顯示,新光控股集團是一家以流行飾品為主業,集投資、商貿、地產於一體的民營企業集團,周曉光持有51%股份,其丈夫虞雲新持有49%股份。新光集團旗下有一家上市公司新光圓成,此外還有控股企業近200家,總資產近800億元。周曉光本人更是浙江的知名女企業家、浙江女首富,被視作浙商群體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在2016年的胡潤房地產富豪榜上,周曉光、虞雲新夫婦排名第22位。

去年9月25日,一紙違約公告將這一切打破。隨後,周曉光一手創辦的新光集團在市場上接連爆雷。據中新經緯客戶端統計,目前新光集團在公開市場發行的債券違約規模便已近150億元。

儘管15日的公告中稱鑒於訴訟尚未審結,暫無法預計對東興證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具體影響,但分析人士對東興證券挽回本息損失並不樂觀。“目前新光負債累累,破產重整以後償債率也不見得能高到哪兒去。”上述分析人士稱。

事實上,此前已經有多家券商因為踩雷股票質押回購導致業績受損。2018年唯一一家淨利潤為負的上市券商太平洋證券就曾在公告中坦言,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出現多隻股票價格跌破平倉線,且融資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購回了結的情況,公司不能及時平倉處置,資產減值跡象明顯,公司對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單項計提資產減值準備9.59 億元。

卷入債券違約糾紛 被指風控不足

此外,6月15日東興證券還披露了關於中弘股份債券違約訴訟相關進展。公告顯示,由於中弘股份提出管轄異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駁回東興證券的起訴。東興證券不服上述裁定,擬於近期遞交上訴狀,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一審裁定,裁定一審法院繼續審理本案。

據了解,中弘股份作為“16中弘01”的發行人未能按期履行本金及利息的償付義務,導致本期債券發生實質性違約。東興證券作為債券的受託管理人,代表債券全體持有人發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中弘股份償還本期應付的本金2.5億元及相應利息、逾期利息等。

上述公告指出,該債券對被告的債權權益實際歸屬於債券持有人所有,故本案件的最終訴訟結果由債券持有人實際承受。

但實際上,東興證券同樣也是“16中弘01”的主承銷商。而近年來,由於債券違約,主承銷商被債券持有人連帶告上法庭的也並不少見。

以此前被證監會認定欺詐發行的五洋債為例,投資者在違約後便質疑德邦證券在承銷和託管業務中存在疏忽,要求其承擔連帶責任。

此前廣州證券發布的一則公告也顯示,2013年廣州證券承銷的一筆私募債“13莒鴻潤”未能如期兌付,持有人在將保證人上訴法庭遭駁回後,轉而將主承銷商廣州證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其損失本金及利息損失等合計6965.34萬元,並請求由廣州證券承擔案件訴訟費、保全費等實現債權費用。

東興證券是否在風控流程上出現瑕疵導致了這些風險事件的發生,後續又將如何加強風控?6月17日,中新經緯客戶端就此致函東興證券董秘辦詢問,不過截至發稿並未獲得回復。

分析人士指出,在2015年公司債新政以後,中小銀行和券商均意圖在債券承銷上“彎道超車”,但與大型銀行和頭部券商相比,這些機構本身資源有限,因此不得不在企業資質上進行妥協,為了做大規模不惜放鬆風控,這也導致信用風險事件的屢屢發生。

而一旦發生債券違約事件,承銷商不僅可能面臨行政、民事、刑事方面的責任,對後續業務的開展也會帶來負面影響。(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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