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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林坡的故事

2018年夏季,對於農民老王來說是個喜悅的季節,看著自家山坡後面的藥材,心裡喜滋滋的。等到秋收時節,這些藥材能換許多錢,這些錢能給老母親換床舒服的被褥,能給妻子買件漂亮的衣裳,能給孩子換一個新書包,能徹底脫貧致富。直到7月中旬,一份拘傳證的出現徹底打碎了老王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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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知自己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後,老王不知所措,自己與族人、鄰居商議好開墾的荒地與林坡,種了一些藥材,怎麼就犯法了呢?事情還要從2016年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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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改善家庭狀況 誰料觸碰法律紅線

被告人王某系下碑寺鄉甲村村民,甲村地處山溝深處,沒有出路,也不通電,村民陸續搬遷至山下的乙村。王某及族家兄弟和鄰居的耕地和荒坡均閑置起來。2016年12月,王某經與族家兄弟及鄰居協商,把這些閑置的耕地和與耕地相鄰的林坡(林坡上面生長雜草和荊條之類的雜灌,沒有成型林木)翻挖了一遍,種植有核桃樹、皂角樹、柴胡、山芝麻、桔梗等。

(圖為王某翻挖種植處)

後被泌陽縣林業局發現,認為王某未經審批即佔用林地,且面積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將案件移交至泌陽縣森林警察局,經泌陽縣人民檢察院起訴至我院。此時正值秋收農忙季節,王某已被羈押於泌陽縣看守所一個多月。經我院核查:被告人王某系低保戶,患有強直性脊柱炎,被評定為四級殘疾;其母親現年83歲,生活不能自理;二兒子在初中就讀。

翻挖土地種植藥材 非法佔用公益林地

2018年7月7日,泌陽縣林業局通過衛星探測時發現,泌陽縣下碑寺一處出現非法佔用農用地情況,經偵查,王某自2016年12月始,在沒有辦理佔用林地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僱傭挖掘機將石灰窯村委大屋簷寺的林地土地翻挖,後種植桔梗等中藥材。經林業工程技術人員現場鑒定,該處被破壞林地為國家級公益林地。公訴機構認為被告人王某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規定,提請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實地走訪核實情況 溫情審理家庭團聚

2018年8月28日

泌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王某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經審理,合議庭認為王某翻挖的土地面積多屬閑置耕地加上自己分得的荒坡,沒有毀壞林木,其目的是種植中草藥及果樹,對自然環境影響不大。王某系長年生活在山溝的農民,且隻念過小學一年級,文化程度低,認為自己的行為僅僅是農民開荒行為,沒想到竟然觸犯了法律。為了妥善處置案件,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承辦法官李國令決定對案件現場進行實地查驗。

(承辦法官李國令、書記員孫令武正在前往案件現場)

2018年8月29日

李法官和書記員孫令武驅車前往大屋簷寺村,翻山越嶺來到王某種植草藥的山坡,並走訪了村組長及村民,進一步核實了案情和王某的家庭情況。隨後,李國令與合議庭法官商議後,將案件情況向主管副院長江波和院長黃依群作了彙報。

(與村民溝通交談)

2018年8月30日

泌陽縣人民法院召開審判委員會,承辦人彙報公訴機構指控被告人王某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一案案情,經我院審委會討論決定,判決如下:被告人王某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免於刑事處罰。

2018年9月2日

王某被釋放,當他從看守所出來的時候,回家的公車已經停運,得知這個消息後,黃院長及李庭長決定送王某返家,與家人團聚。樸實的農民老王激動得不知如何是好,只是一個勁得說:「謝謝你們,我就知道法律是公平的。」

第二天,老王和妻子手捧著一面寫有「為民解憂、司法公正」來到泌陽法院,堅持要見承辦法官和法院長官,當面表達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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