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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醉駕撞死2人,女子4年刑罰判太輕?事還沒完…

部分網友評論

對此,記者採訪了法律界人士和被害人許某波親屬。

4年實刑,並無不妥

“被告人易某肇事後沒有逃逸,主動投案,並部分賠償了被害人,法官依法判其4年實刑,並無不妥。”關於刑期問題,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健解釋說。

根據刑法規定,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還有民事訴訟

許某波的妹夫石先生告訴記者,小舅子許某波和另一名死者張某坤是同事,都是中鐵大橋局集團有限公司承包的湘府路高架工程的臨時工。

事發當晚,兩人在工地現場上晚班,商討工作事宜,竟遭遇飛來橫禍。兩人都是家中的頂梁柱,他們的離去,讓家中老小陷入困境。

“易某獲刑4年,這是刑事判決,還有民事訴訟。”石先生說,刑事判決後,雨花區人民法院進行了民事審判,

一審判決被告人易某及寶馬車主彭某中賠償被害人許某波家屬113萬餘元;

賠償被害人張某坤家屬86萬餘元。車主彭某中不服。

目前,該案民事訴訟已經進行過二審,但尚未宣判。因此,並非是易某獲刑4年、各賠10萬元就完事了。

但令被害人家屬十分不滿的是,出事後不久,易某家人即將易某名下的房子賣掉,車主彭某中也將肇事寶馬車賣了,法院執行可能存在困難。石先生說:“我們第一次遭遇這種事,沒有經驗,沒來得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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