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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快遞公司關門停業 快遞小哥的欠薪懸了

“我每天早上7點就出門,8點開始取件,凌晨1點多才下班,中午也完全沒時間停下來休息,這麽累工資居然還被拖欠。”近日,渝中區的蔡先生向上遊新聞熱線966966 / 上遊新聞APP反映稱,自己去年3月入職重慶一家名為藍天快遞的公司成為一名快遞小哥,期間每天工作十多個小時。但從去年6月開始,老闆拖欠工資,至今還有4000元工資未結清。

去年6月老闆開始拖欠工資

蔡先生告訴記者,剛入職時,快遞公司承諾按2元/件快遞計算工資,但和其他同事一樣,他並未簽訂勞動合約。“我每個月都會記錄送了多少件快遞,在入職3個月後,我已經做到一個月六七千元的工資了。”

但到了去年6月,老闆卻開始拖欠工資了,一直到今年春節,蔡先生也沒能要回工資。

今年春節後,蔡先生到派出所尋求幫助。在派出所調解下,老闆按最低工資每個月4000元給了蔡先生2萬元,但仍有4000元工資未付。“老闆當時寫下欠條,並承諾在今年3月20日前結清,但到了5月去找他要錢,他卻說沒錢還。”

蔡先生提供的工資收條。

同時蔡先生稱,這家快遞公司此前曾停運一段時間,但就在前幾天又開始營業了。

根據蔡先生提供的聯繫方式,記者聯繫上另一位藍天快遞員工湯女士。她稱老闆共拖欠了她1萬多元的工資,也寫了欠條。

據湯女士了解,目前快遞公司已經停業了,老闆還欠了一大筆債,老闆的女兒在做移植手術要幾十萬。“出於同情,目前不想追債了。”對於工作具體細節,湯女士表示不方便再多講。

藍天快遞兩處門市均已關門

7月15日,記者嘗試撥打蔡先生提供的老闆電話,發現一個號碼已暫停服務,另一個電話則無法接通。

7月16日,根據蔡先生提供的工作地址,記者來到南岸區桃源路160號附151號,發現藍天快遞已是人去樓空。透過玻璃門,只見室內有一條關於寄件的橫幅,牆上張貼還有一些公告,在其中一張公告上,落款為“藍天快遞”。

藍天快遞南岸區店面關閉。

隔壁一家汽車修理店老闆羅先生告訴記者,這裡以前的確是藍天快遞,不過幾個月前就已經關門了,在關門之前就有員工來討要工資,派出所的人員也來過兩次。

隨後記者前往藍天快遞在江北的分公司,該店面同樣已關門,門上貼著門市招租。隔壁冒菜館店員稱,這家藍天快遞已關門幾個月了,之前經常有員工過來討債,也有派出所人員來過。

藍天快遞江北區分店關閉。

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到,這家藍天快遞是重慶藍天汽車駕駛服務有限公司在經營,蔡先生口中的藍天快遞老闆程某某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公司經營範圍包含國內快遞(郵政企業專營業務除外,按許可證核定事項和期限從事經營)。

天眼查上的信息。

律師:未簽訂書面合約可要求“雙賠”

重慶志和智律師事務所陳源佳律師認為,首先,快遞公司違反《勞動合約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約”的規定,不但應當及時支付工資,還應當補繳用工期間的社保金。

其次,《勞動合約法》 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用人部門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約的,視為用人部門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約。因此,勞動者有選擇權,可以要求用人部門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約。最後,依照《勞動合約法》第八十二條“用人部門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約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規定,勞動者可以就未簽訂書面勞動合約問題要求用人部門“雙賠”。

根據蔡先生沒有簽訂勞動合約的情況,也可以憑工作證、工資單或者工作服等作為憑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關係糾紛,確定勞動起止日期和具體賠償金額。

上遊新聞記者 王乙竹 實習生 李鑫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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