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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證與房產證、集體房產證區別!

宅基地證是當前的農村的村民合法所擁有房屋和用地的權利憑證,可以在集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但不得向非集體組織成員轉讓。宅基地證,通稱宅基證。

集體房產證”簡稱“集體證”,購房人自以為擁有房子產權,但集體房產證的房子其實是不受法律保護,深有隱憂。

一、宅基地證和集體房產證有什麽區別?

1、集體土地未經批準不得轉讓、出售,使用權人只能是本集體組織內部成員;相對而言,宅基地的使用有更為嚴格的要求:一戶一宅、年滿18周歲、沒有住宅等等。

2、宅基地證,即“集體土地使用證”,但集體土地使用證具有更為廣泛的定義,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還包括其他集體或集體內部成員所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如:村辦學校、村辦企業等等。

3、宅基地允許建房,但建房之前還需要提出申請,經批準以後,才能憑宅基地證和準建證去申請辦理房產證。而集體房產證是不允許辦理房產證的。

二、宅基地證與房產證有什麽區別

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宅基地證是房產證的前提

宅基地允許建房,但建房之前還需要提出申請,經批準以後,才能憑宅基地證和準建證去申請辦理房產證。

宅基地證不能過戶,房產證可以

依據國家法律,宅基地不能上市交易,所以宅基地證不能過戶。而房產是可以進行市場交易的所以房產證可以過戶。

三、集體房產證和宅基地證是否有效?

1、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的土地。包括已經建設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三種類型。

2、國家雖然對涉及農村房屋、宅基地買賣做了一些規定,但實踐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乃至按照政策制定的章程、規約成為調整糾紛的主要依據,原則上禁止集體土地使用權進入市場用於非農業建設,轉為建設用地使用權。

3、宅基地作為村民建房用地,其可直接用於非農業建設,對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法律未作禁止性規定,但在具體如何轉讓方面,《土地管理法》只是從管理的角度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的批準或者不予批準,僅是規範建房行為而非買賣行為。導致各地在實踐中出現了不統一的情形。

4、對於農村房屋買賣,一些地區也規定了農村房屋須在特定主體間轉讓。集體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轉讓的,居住房屋轉讓的受讓人為房屋所在地鄉(鎮)範圍內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

5、集體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轉讓給前款規定以外的受讓人的,應當在依法辦理集體土地的征用手續後,方可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轉讓手續。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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