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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妻騙保3千萬?保險理賠的那些“坑”

摘要:說說理賠的事兒

撰文|蜜姐

今天朋友發來一篇文章:《天津男子給妻子買3000餘萬保險後普吉島殺妻 女兒僅20個月大》,第一反應是這男子是不是太笨,這麽高的保額還不會引起保險公司關注嗎?!

詳細看完相關資訊,發現原來這名男子曾短期在保險公司供職,相當懂得“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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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該男子給妻子分散購買了多份壽險、意外險。

今年6月他給妻子買了一份保額為150萬的壽險;而9月,又分別在三家保險公司先後買了三份保額分別為666萬、100萬和800萬的壽險。

4份壽險的總保額為1716萬,被保人都是妻子,受益人均為該男子。

圖片來源:津雲

而他的嶽父母,在女兒身故後,才在女兒家中發現了這些保單。他們還發現其中3份保單的簽名,與女兒的字跡都有差異,懷疑女兒根本不知道這些保單。

而這,還不是全部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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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其嶽父母又發現了更多保單。

一張手寫的保單記錄,顯示該男子還買了5份壽險,同樣他是投保人,保額總計450萬,受益人均為法定受益人。

同時,還有一份列印出來的保單明細,上面有12份保險產品,保額總計1010萬。據媒體統計,該男子購買了總保額為3326萬的保險,其中還不包括線上購買的兩家保險公司的意外險,總保額為100萬……

圖片來源:津雲

目前,天津警方回應,死者家屬稱被詐騙,已立案,案件還在調查中。而殺妻事件發生在泰國,文章中的“相關細節有待推敲”。而身故女子的家屬稱,警方已核實其中11份保單涉及的保險公司就在北京、天津兩地。

案件的問題還得等待警方的後續調查。我們說說理賠這事兒吧。

這名男子曾短期在保險公司入職,應該說分散多家購買不同的壽險、意外險產品,還是頗為懂得“遊戲規則”的。畢竟幾千萬保額的壽險、意外險,而購買後,短期內就報案,在哪家保險公司都會被注意到其中的異常。

但即便如此,還是把理賠這事兒想得太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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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3份被保人簽字存在差異的保單,就很難獲得理賠。

且不說涉嫌騙保,就是正常購買保險,如果夫妻互相代為簽字,同樣是違規的、無效的。被保人與投保人必須是本人親筆簽名。

否則這風險太高,假如夫妻本來就相互仇視,還能默默給對方買上千萬保額的意外險,想想都讓人不寒而栗。再說,假設代簽字都可以隨便理賠,商業保險公司都這麽傻,還怎麽能繼續開下去。

其次,理賠是需要嚴格審核的。保險公司的理賠審核人身一般分為:核賠員、核賠主任、核賠經理和高級核賠經理。不同崗位的審核人員權限不同,超出權限的必須上報,自己並不能決定是否理賠。

審核的內容當中,首先就會重點審核是否屬於保險合約理賠範圍,比如前文中涉嫌殺妻騙保的,得等到調查結果出來後,才能判斷,而不會貿然理賠。

還會審核是否是承保的標的(如被保險人)受到損害;受益人是否合法索賠,比如受益人申請保險金是否屬於合法行為,是否有蓄意傷害被保險人的行為,尤其是意外險、壽險理賠審核,這兩項都是重點審核內容。

除此外,還會審核是否發生在保險期內、有無按時繳納保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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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文中涉案男子曾經有過保險行業的從業經歷,也是值得注意的。

保險公司在設計、出售產品的時候,也會盡力防止出現逆選擇(見今日詞匯)。比如,常見的某些醫療險,會對保險行業從業人員、醫務人員等有限制購買額度,可供選擇的保險計劃中,受限制的對象只能買低額度的計劃。

別說如此高額的理賠,保險公司會嚴肅對待,就是在普通醫療險中,常常因為感冒就住院,一住院就幾十天,以獲得某些醫療險一天200-300元不等的住院津貼的投保人,就會被保險公司列入黑名單,下次別想佔便宜。

儘管買保險的人都希望理賠這事兒能更快、更輕鬆,但不盡力防止道德風險和逆選擇,保險就難以守護人性,而只會喚起人性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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