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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升兩大股東雙雙申請破產 律師:有拖延司法拍賣之嫌

一周不到的時間,*ST高升(000971.SZ)兩大股東雙雙資不抵債、申請破產,而兩大股東受同一實際控制人韋振宇控制,韋振宇為*ST高升實際控制人。在走到破產申請前一個月內,兩大股東接連將所持股份進行拍賣,若成功完成,*ST高升或將易主。

為何會走到這一步?我們不得而知。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兩大股東的行為已經對上市公司*ST高升產生了負面影響,疊加行業環境不佳,一位接近*ST高升人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公司2019年的半年報業績不如去年同期。

兩大股東雙雙申請破產 律師:有拖延司法拍賣之嫌

2019年7月13日,*ST高升發布公告稱,公司第一大股東北京宇馳瑞德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宇馳瑞德”)因資不抵債無法清償到期債務,向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房山法院於2019年7月11日出具了《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宇馳瑞德破產申請。

截至2019年7月12日,宇馳瑞德持有公司股份1.59億限售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4.57%。公告表示,宇馳瑞德破產進程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具有重大不確定性。

無獨有偶,就在此前4天,2019年7月9日,*ST高升公告表示,公司第二大股東藍鼎實業(湖北)有限公司(簡稱“藍鼎實業”)因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向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仙桃法院於2019年7月3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藍鼎實業破產重整申請。

資料顯示,藍鼎實業與宇馳瑞德受同一實際控制人韋振宇控制,韋振宇為*ST高升實際控制人。但好好的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第二大股東為何要申請破產?

一位相關律師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此舉是*ST高升大股東為了保住公司的控制權的拖延戰術。申請破產後,按照相關規定,公司要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相關股份的司法拍賣隨之要被暫緩。其還提到,*ST高升大股東此舉有罔顧公司廣大中小股東、債權人以及債權人相關投資者利益之嫌。

實控人16%股份擬遭拍賣 上市公司或將易主

事實上, *ST 高升不僅面臨第一大股東、第二大股東的破產申請,早在半個月前,*ST 高升連發布三份司法拍賣公告,上述兩大股東所持部分股份均被拍賣。

2019年6月17日,*ST 高升公告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擬於7月15日10時至7月16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北京二中院阿里巴巴司法拍賣網絡平台公開拍賣第一大股東宇馳瑞德所持2265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08%。

2019年6月21日,公司公告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擬於7月22日10時至7月23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深圳中院阿里巴巴司法拍賣網絡平台公開拍賣第二大股東藍鼎實業所持5536萬股,佔總股本的5.09%。

2019年7月2日,公司再度公告稱,第一大股東宇馳瑞德所持1.01億股流通股,佔公司總股本的9.30%,擬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賣網絡平台拍賣。因此,算上此次拍賣,宇馳瑞德累計被司法拍賣的股份數量為1.2365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1.38%。宇馳瑞德及其一致行動人藍鼎實業累計擬被司法拍賣股份數量為1.7901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6.47%。

“拍賣股份、破產重整還不知道什麽時候是個頭,要看法院的進度,公司也和兩大股東進行過溝通,但沒有選擇,資不抵債,只能走這一條路。”上述 接近*ST高升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反映。

公司接連被大股東牽連

*ST高升涉及多起違規擔保、資金佔用,多次被告上法庭。而這些違規擔保、資金佔用,均與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有關。

公告顯示,除了以共同借款名義借款,實控人韋振宇利用上市公司違規為實控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公司借款提供擔保,擔保的本金超過19.79億元。截至2018年年底,這筆借款尚有17.03億元未歸還,上市公司仍需擔責。

因上市公司存在違規對外擔保和大股東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事項,且大股東及其關聯方承諾一個月內解決問題卻未兌現,公司股票於2019年3月28日起被實行“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高升控股”變為“ST高升”。此後,中審眾環對上市公2018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上市公司股票於2019年4月30日起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股票簡稱由“ST高升”變更為“*ST高升”。

業績方面,財報顯示,*ST高升2018年實現營業收入為9.01億元,同比增加3.76%,扣非後歸母淨利潤為-16.91億元,而2017年同期該指標為1.48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ST高升計提商譽減值高達17.14億元,主要為對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瑩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創新雲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商譽減值。

2019年一季度,*ST高升營業收入為1.83億元,同比下滑18.24%,扣非後歸母淨利潤僅為0.03億元,同比下滑79.84%。

“公司基本面確實受到了影響,半年報情況也不如去年同期,一是股東做的違規擔保、資金佔用,公司會做個預計債務計提;二是受行業環境影響。”上述接近*ST高升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反映。

2019年5月23日,*ST高升大股東、實際控制人韋振宇因涉及違規擔保、收購資產信息披露不實等違規行為,被監管分別予以公開譴責、通報批評的處分。

編輯:劉春燕 主編:陳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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