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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公司違規擔保激增至19億,多名董事、股東炮轟實控人

在實控人韋氏家族所派駐4名董事遭9名股東聯合提議罷免之際,高升控股披露了對外擔保及資金佔用的進展,數額大幅增加。

除了被提議遭罷免的4名董事保證該公告的真實性外,其他董事、獨立董事均發表了意見,炮轟韋氏家族。

高升控股最新公告顯示,截至1月24日,高升控股違規擔保金額激增至19.43億元,餘額16.38億元;大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激增至8.18億元,餘額6202.5萬元。而根據高升控股此前公告及對深交所關注函的回復,公司大股東佔用資金為1.82億元,且已經償還,違規擔保為3億多元。

由此可見,高升控股及其大股東在回復深交所時存在刻意隱瞞的情況,在被證監會、湖北證監局調查的情況下,仍然有違法違規的行為。

違規擔保、佔用資金數額激增

高升控股新暴露出的違規擔保的對象,仍然為公司實際控制人韋振宇的父親韋俊康所控制公司,債權人新增了中國華融北京分公司、神州長城、北京中泰創盈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高搜易等。

2017年6月,高升控股向中國華融北京分公司出局《擔保函》,對還款人神州百戲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還款金額為5.5億元,期限至2018年6月21日。到期後,雙方簽訂補充協定,延期至2019年6月。至公告披露日,神舟百戲尚欠本金5.5億元,利息欠付1.1億元,合計6.6億元。2018年11月,中國華融北京分公司向北京高院申請了財產保全並提起了民事訴訟。

2017年8月,卓越領創向惠澤岩土借款1億元。2017年9月1日,神州長城向惠澤岩土開具1億元商票,惠澤岩土將該商票貼現後扣除利息等支付文化矽谷8600萬。根據高升控股大股東關聯方文化矽谷、卓越領創提供的《關於為神州長城商票提供擔保的說明》,公司對上述商票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截至目前,文化矽谷尚欠惠澤岩土本金1億元,欠付利息待結算時確定。

2017年5月,高升控股大股東藍鼎實業等借款人向北京中泰創盈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申請借款4.5億元,期限6個月。根據藍鼎實業提供的《關於為中泰創盈擔保說明》,高升控股對上述借款合約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截至目前,藍鼎實業等已償還上述借款本金4.32億元,尚欠本金1762.43萬元,罰息約391萬元,違約金約417萬元。

2018年7月19日,高升控股大股東關聯方文化矽谷因資金緊張向自然人董雲巍、鄢宇晴分別借2000萬元,合計4000萬元,用於房山數據中心項目建設用款。根據文化矽谷提供的說明,高升控股對上述兩筆借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017年8月、10月,高升控股大股東藍鼎實業及相關當事人向高搜易借款合計4.46億元。藍鼎實業稱,高升控股對上述貸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在資金佔用方面,2018年4月,高升控股、宇馳瑞德、藍鼎實業、華嬉雲遊、韋俊康共同與上海夷鑫貿易有限公司、陳衛進、鄭傑簽訂了《借款協定》,上述合約中高升控股為共同借款人,為華嬉雲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借款合約約定借款金額為4715萬元,借款實際使用方為華嬉雲遊。同一時期,上述借款人還與蔡遠遠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借款合約》,同樣借款4715萬元,借款實際使用方為華嬉雲遊。這兩筆借款,藍鼎實業等已經償還本金6105萬元。

高升控股稱,公司實際控制人一直在積極推動旗下項目處置工作,包括位於北京房山的神州百戲醫養大健康項目及華嬉雲遊數據中心項目,估值分別約為40億元和45億元,以盡早履行還款義務,解除上市公司擔保責任。

高升控股表示,公司將繼續本著對全體股東高度負責的態度,督促資金佔用方盡快歸還佔用資金,並督促接受違規擔保的關聯方盡快清償債務,通過正常法律途徑,力爭妥善處理並盡快解除上述違規事項。

董事、股東炮轟實控人

顯然,韋氏家族及高升控股的這套說辭無法取得其他董事及股東的信任。

董事許磊、董紅表示,鑒於大股東韋氏家族及其實際控制人韋振宇一貫不誠信,在過去多次承諾已無其他擔保或者借款的,並且2018年在湖北證監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現場檢查及督促下依舊隱瞞,無法確保《進展公告》內容是否存在虛假或者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也不能排除是否存在韋氏家族夥同第三方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的情況。

許磊、董紅要求高升控股及大股東提供相關材料,以進一步核實《進展公告》中的內容,同時要求在查明情況後,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構處理。許磊、董紅建議公司或者董事會必要時及時報警,申請司法介入,方能進一步保證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東利益。

董事袁佳寧表示,由於大股東關於“出售資產,盡快解除上市公司擔保責任” 的說法已存在半年之久,雖經多方催促,至今未見轉機,因此對大股東“采取關於通過出售資 產,盡快解除上市公司擔保責任”的表述嚴重擔憂。

獨立董事陳國欣、雷達、田迎春、趙亮表示,鑒於公司大股東嚴重違反正常審議程式,利用掌控公司印章的權力,私自一而再、再而三地用上市公司為其家族企業提供資金借貸擔保、或將上市公司作為共同借款人,造成上市公司成為諸多訴訟案件的被告,引發巨大危機。在相關違法違規問題暴露後,大股東又一貫不誠信,不僅不依法依規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反而刻意隱瞞更多違法違規事實。

4名獨立董事同樣對大股東“采取關於通過出售資產,盡快解除上市公司擔保責任”的表述持嚴重懷疑態度。

此外,根據證券時報·e公司之前的報導,近日高升控股9名股東要求公司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提議罷免李耀董事長職務,罷免韋振宇、李耀、張一文、孫鵬等4人董事職務,提議召開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這9名股東為於平、翁遠、許磊、袁佳寧、王宇、劉鳳琴、付剛毅、方宇和李威,合計持有高升控股29.33%的股份。提議罷免相關董事的原因是,韋振宇及其家族、李耀、張一文、孫鵬等人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多次未履行公司相關審批程式、未經董事會批準,擅自使用公司公章、合約章和財務專用章,違法違規擅自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借款合約、擔保合約等,為實際控制人韋振宇及其關聯公司挪用上市公司巨額資金、進行違規對外擔保、違規借款。

提議人認為,為保證公司的正常經營,維護公司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需要即刻采取相關行動,減輕因上述人員的行為對公司造成的不利影響,並對公司董事會進行相應的調整。提議人提議於2019年1月27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黃浦區寧波路1號15樓會議室以現場和通訊表決結合的方式召開公司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罷免李耀董事長職務的議案,審議罷免韋振宇、李耀、張一文、孫鵬四人董事職務的議案(預案),審議召開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9名股東要求高升控股董事長李耀在2019年1月23日前向公司各位董事發出臨時董事會會議通知,載明本提議所述的三項議案,並在2019年1月27日主持召開公司臨時董事會。若李耀未在2019年1月23日按照上述要求發出董事會通知的,需公司其他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作為召集人發出董事會通知,並在2019年1月27日主持公司臨時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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