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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一建案被指無證預售,訂房先要15萬!合理嗎?

映象網漯河訊(記者 楊增強 實習生 陳震宇)「開發商開發的建案地基還沒建好,尚未辦理預售證,竟然收取定金大肆銷售建案,讓人買的不踏實!」近日,有漯河市民爆料該市泰威翰林苑建案項目違規預售,希望映象網予以關注。

3月20日,記者來到位於漯河市郾城區白雲山大道與海河路交匯處的泰威翰林苑,該項目地表工程尚未完工,塔吊懸在工地上。項目大門口的公示牌顯示,泰威翰林苑項目建設部門為漯河市金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監管部門為郾城區城鄉建設局。

在泰威翰林苑商行銷中心,銷售人員告訴記者,該項目規劃有兩棟、三單元高層建案,預計2021年5月份交房。記者詢問該公司相關證件時,一名男性銷售人員坦言:「現在是『四證』,除了預售證別的都有,預售證要到今年七月份才能辦下來」。同時,該銷售人員推銷稱:「三百多套房子現在就剩三四十套,中戶型的只剩下一樓和二樓。」並表示,購房合約需要到8月份才能簽訂,現在交15萬就可以把房子定下來。

對此,河南神鷹律師事務所李榮堂律師表示,根據《城市建案預售管理辦法》,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性質的費用,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

隨後,記者電話聯繫了漯河市住建局房地產市場監管科科長劉金華,當問及泰威翰林苑存在違規售房問題時,對方以需要有領導批準為由拒絕回應。

李榮堂律師表示,依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擅自預售建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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