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想要結束自己的生命時,那是一種絕望?一種衝動?一種對生命不公平的抗議?失去愛或與人連結的機會?或許有千萬種理由來解釋。
然而,在這些自殺者當中,據研究資料顯示,95%的人在生前患有精神疾病,70%患有抑鬱症。雖然每位自殺者各有其獨特的起因、發展過程,但在走到自殺那一刻之前,精神疾病似乎是自殺者的一種共通路徑。因此,清楚認識、發現、診斷和治療精神疾病,特別是抑鬱症,似乎是在鬼門關前搶救生命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抑鬱症,雖然有其共通的癥狀表現,但是不同的年齡、性別、社經階層,卻常有著不同的面貌,因此常讓患病的當事人、親友、老師,甚至一般科別的醫生,都認不出其真正面貌。
何謂抑鬱症?
最常見的癥狀如下:
1、抑鬱情緒:悶悶不樂、面露愁容、哭泣、易怒;
2、生活失去平時的興趣或樂趣、性慾減低;
3、認知及動作遲鈍:反應遲鈍、記憶力變差、無法集中注意力、生活懶散、生活及工作能力減退;
4、食欲不振(大漲)、體重減輕(肥胖);
5、失眠、經常凌晨醒來;
6、疲倦及四肢無力;
7、躁動不安、手足無措;
8、自責、罪惡感,感覺自己無助、無用、無望;
9、自殺念頭或企圖實施自殺行為;
10、另外抑鬱症病患,也常合併有明顯焦慮癥狀,如恐慌、莫名的恐懼、心悸胸悶、頭暈及各種身體不適等。
隨著媒體宣傳,雖然人們基本上認識了抑鬱症是一個什麼樣的疾病,然而大多數人並無「抑鬱症」的觀念,因此病人很少會認為或承認自己患有抑鬱症,反而會專註於身體出現的癥狀,如食欲不振、胃腸不適、疲倦、頭暈、心悸、胸悶等,以為自己患有身體疾病,而向其他非精神科醫師求助。
數據統計:內科門診的就診病人中,75%的患者有情緒困擾,其中以抑鬱及焦慮癥狀居多。至於癥狀比較嚴重,需要接受治療的,約佔12-15%。因此正確認識抑鬱症,並對症下藥,才能免於抑鬱之苦!
抑鬱症的原因
抑鬱及自殺現象遍布所有年齡層,抑鬱本身是一種「失落」及「無望感」,在人的一生中,面臨各種發展與成長的苦痛過程,以及人際關係的錯綜複雜,難免會有不斷的挫折。當無法平靜度過每一個動蕩的階段,心中失落的情緒便開始累積,直到壓力過度,對人生灰暗面再也無法抵抗,無望感油然而生,繼而醞釀出抑鬱情緒及自殺念頭。
此外,很多抑鬱症患者具有家族遺傳性。還有一部分患者由於性格問題方面:如強迫、依賴、神經質、畏懼或邊緣性格等,則更會因性格上的弱點,面對上述種種遭遇及挫折時,無法有效解決問題及情緒舒解,則更容易導致抑鬱癥狀。
抑鬱的分類
1、適應障礙症合併抑鬱情緒:因明顯外在壓力事件影響,而出現短暫時期的抑鬱情緒及癥狀,通常不會超過半年,且癥狀較不嚴重;
2、輕型抑鬱症:因性格關係,對環境壓力長期無法調適,而一直處於抑鬱狀態,雖不至於造成工作能力障礙,但卻會嚴重影響生活品質。通常病程會超過一年,有時癥狀會惡化到重度抑鬱症的程度。
3、重度抑鬱症:因明顯外在壓力事件影響,或家族遺傳體質,導致嚴重抑鬱癥狀,並造成明顯功能障礙,如無法工作、退縮等。病患常會有認知行動遲緩、嚴重自殺意念及傾向、整天情緒低落、不想動、不願說話等,甚至更嚴重時,會出現幻覺及妄想等精神病癥狀。
4、器質性抑鬱症:因身體疾病(腦中風、巴金森氏症、內分泌)或藥物直接造成的抑鬱症。
治療及預防
儘早發現個案,並協助適當處理:
(1)清楚認識抑鬱症的表現;
(2)尋求適當資源(家人、朋友、社會支持);
(3)協助處理問題(解除壓力);
(4)給予適當關懷(情緒舒解);
(5)儘早進行專業治療。
抑鬱症不只是單純的心理問題,通常是由於外在壓力、性格及體質三方面互動造成,但不管原因如何,抑鬱症終究是一種大腦內分泌物不平衡的表現,因此治療上應以藥物治療為主,再輔以心理治療及社會支持,協助排除外在壓力事件,通常有70%~85%的抑鬱症病患,可獲得明顯改善。
抗抑鬱藥物治療通常需二至三星期才能發揮效果,且需足夠劑量。抑鬱症若未經適當治療,常導致慢性化且容易複發,因此適當的預防有其必要。通常第一次發病時,持續藥物治療時間,約需半年至一年;若多次發作或病症嚴重,則需更長時問的預防性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