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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質證:吳小暉實際控股安邦集團達98.22%

  新浪財經訊 3月28日消息,據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方消息,2018年3月28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的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邦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犯集資詐騙罪、職務侵佔罪一案。

  公訴人舉證:截止2014年12月,安邦集團注冊資本619億元,吳小暉控制的37家股東公司控股比例98.22%。

  【吳小暉案庭審播報】法庭調查進入舉證、質證環節。

  首先由公訴人向法庭進行舉證。公訴人出示的證據分為主體情況、集資詐騙事實、職務侵佔事實,綜合證據四部分進行出示。第一公訴人出示主體情況相關的證據。

  公訴人出示了安邦財險及安邦集團的公司工商登記設立和變更資料、保監會的相關批複、吳小暉任職情況等書證證明安邦財險於2004年成立。成立時7家初始股東中,6家是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吳小暉先後任安邦財險的董事、常務副董事長。2011年安邦財險變更為安邦集團。2013年吳小暉任安邦集團董事長、總經理。2014年3月和12月吳小暉控制的中兵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30余家產業公司分兩次增資180億元和319億元入股安邦集團。截至2014年12月1日安邦集團注冊資本619億元,吳小暉控制的37家股東公司控股比例達98.22%。

  被告人吳小暉表示其不是安邦的籌備組組長; 曾任安邦財險的董事和安邦集團的董事長負責公司戰略作為董事長保留了否決權。

  辯護人除同意被告人吳小暉的意見外,還提出原安邦財險、新安邦財險和安邦集團都是依法設立的。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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