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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金融公司:隻收貸款相關費用,其他系經銷商自主行為

近日,西安奔馳車主維權事件引發公眾關注汽車金融行業,聚焦包括“金融服務費”在內的各種亂收費現象。

紅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幾乎所有品牌的4S店都會收取“金融服務費”或是“貸款手續費”,一般按照貸款金額的2%-4%,有的甚至高達6%進行收取。而各大汽車金融公司基本都對經銷商的亂收費行為心知肚明。

多家汽車金融公司客服表示,公司隻收取貸款利息和貸款合約中明確約定的各項費用,“貸款手續費”系經銷商的自主經營行為。

金融業務已成為汽車行業重要利潤來源

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孟思凱曾公開表示:“金融業務已成為各大廠商重要的利潤來源,從汽車公司的利潤構成看,20%的利潤來自生產製造環節,金融服務可以貢獻高達35%的利潤。”

汽車金融公司近年來發展迅猛。銀監會數據顯示,2013-2017年,中國汽車金融業務貸款餘額複合年增長率高達29%。截至2017年末,汽車金融業務貸款餘額已達到6688億元,同比增長28.39%;預計2018年貸款餘額將增至7691億元。

前瞻產業研究院分析師李明俊介紹,目前市場上從事汽車消費信貸業務的機構主要包括銀行、汽車金融公司、汽車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同時隨著汽車金融行業的發展,消費金融公司、互聯網金融公司以及小貸公司也開始介入。

前瞻產業研究院分析師王佳璿表示,目前我國擁有25家汽車金融公司,由於受到汽車金融公司成立條件的限制,我國汽車金融公司主要以外資為主。《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規定,汽車金融公司必須是為中國境內的汽車購買者及銷售者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其中主要出資人須為生產或銷售汽車整車的企業或非銀行金融機構,接受銀監會的監督管理。

據統計,我國汽車金融公司中有16家具有外資背景,5家具有銀行背景,3家具有台港澳背景,1家為與外資合資。由於汽車金融公司大多隸屬於各汽車集團,大多數汽車金融公司貸款投放主要為本集團客戶服務,面臨的市場競爭主要是各汽車品牌之間的競爭。大眾、奔馳、寶馬、東風日產、豐田、通用汽車等汽車集團都在中國成立了汽車金融公司。2017年,汽車金融公司佔我國汽車金融市場份額的52%,而銀行所佔的市場份額為34%。

收金融服務費已成行業潛規

“金融服務費”,顧名思義就是為車主提供金融服務收取的費用,比如準備材料、審核、面簽合約、合約內容解釋、提報銀行等。但正如“西安奔馳維權事件”當事車主所說,如今這些服務都已經由車主自己辦理,“金融服務”已名存實亡。

某品牌4S店的一名前銷售員告訴記者,客戶辦理了汽車金融貸款,4S店從廠家提車,要先把錢墊付給廠家,於是4S店就通過巧立各種名目的費用把墊付資金的投資收益找補回來,這已經是行業潛規則。

目前金融服務費沒有統一的收費標準,一般由4S店自行決定,普遍在3000-5000元,或是按照貸款金額的2%-4%收取,有的甚至高達6%。

“金融服務費純屬4S店巧立名目的亂收費,並不合理。”汽車行業分析師賈新光直言,汽車分期貸款的費用包括分期付款手續費和貸款利息,所以類似服務費均屬不正當收費,既開不了發票也沒有統一的收費標準,和銀行、汽車金融公司、車管所都毫無關係。另外,如果車主征信不良或不達標,則會有額外一筆費用,但除此之外,再不產生其他正常費用。

紅星新聞記者翻閱各大汽車論壇,發現絕大多數車主買車時都被收取了“金融服務費”,或被稱作“貸款手續費”“谘詢服務費”“檔案費”。

以榮威i5自動郎豪版為例,該車在4S店的報價一般為79900元,抵押購買通常為分期2年免息。而來自上海的車主A表示,當地4S店給他的報價為:裸車價75900元,金融服務費2000元,交強險950元,商業險4835元,盜搶險586元,上牌費2400元。

同樣位於上海的車主B獲得的報價為:裸車價72900元,貸款手續費2000元,保險全險5500元,上牌費1000元,綜合服務費2000元。

而江蘇泰州的車主C獲得的報價為:裸車價76900元,綜合服務費3000元,檔案費1200元,盜搶險1600元。

榮威為上海汽車集團旗下品牌,金融車貸由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提供。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是中國第一家汽車金融公司,2004年由通用汽車金融、上汽通用、上汽財務三方合資組建。

上汽通用汽車金融的客服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辦理汽車貸款隻收取利息和合約上規定的項目,其他款項都是本地經銷商自主行為。在上汽榮威官網的金融服務頁面末尾有一行帶星號的小字:“總價不能低於官網報價的80%。本車型報價最終解釋權歸上汽所有。實際優惠請洽當地經銷商。”

紅星新聞記者聯繫了位於上海、河南的兩家榮威經銷商,雙方表示金融服務費分別為2000元和1500元。

大眾汽車金融、東風日產汽車金融、北京現代汽車金融等汽車金融公司的客服也都表示,“貸款手續費”系經銷商的自主經營行為,公司從未收取該類手續費,也不鼓勵經銷商向顧客收取。而早在2014年12月,寶馬中國就發布了類似聲明。

寶馬汽車金融(中國)聲明

互聯網汽車新零售應注意以下風險

除了4S店會收取金融服務費,一些互聯網汽車融資租賃平台也有類似名目。

紅星新聞記者在人人車官網發現,在人人車貸款買車,除了要繳納1500元的金融服務費,還要再繳納一項2000元的GPS費,如果在貸款期限內金融機構聯繫不到車主和車輛會直接通過GPS定位。

毛豆新車網銷售人員則表示,根據車價格不同,服務費也會有所不同。如果所購車輛價格在10萬到20萬之間,需要繳納2900元服務費;20萬到30萬之間,服務費為3900元;30萬到40萬之間,則服務費為6000元。

另外,紅星新聞記者在彈個車2018款1.6自動舒適型速騰金融方案中看到了4000元的交車服務費。彈個車客服表示,交車服務費包含車輛銷售、轉運、倉庫保管、上牌和新車整備等服務的費用。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認為,分期金融購車本質上是汽車融資租賃,即通過“以租代購、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車,分期購車平台從中賺取賣車的利潤、服務費及息差等。該方式通常採用“1+3”模式,用戶以低首付的方式租滿1年,其間汽車所有權歸平台方,1年之後用戶可以選擇一次性付清,或申請最長36期分期,或退還汽車,或繼續租賃。這種模式被稱為“汽車新零售”。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認為,“汽車新零售”的模式本身並不違法,但是很多平台事先沒完全講清楚或很隱晦,讓消費者誤以為一直都是買賣合約關係,並不知道第一年實際上是租賃關係,這一點存在消費欺詐。

上海市信本師事務所主任高興發表示,通過“汽車新零售”模式買車應當注意以下風險:

第一,車輛過戶前,汽車所有權歸平台所有,用戶隻享有使用權。平台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對汽車行使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包括用戶存在違約行為時,平台有權收回汽車並要求用戶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同時,在平台被司法機關采取強製執行措施時,汽車亦有被查封、扣押、拍賣等風險。另外租賃期結束後,平台往往會設置比較苛刻的車輛過戶條件。

第二,根據《合約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融資租賃中,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乾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因此,在汽車由用戶自主選擇的情況下,如汽車存在瑕疵,用戶不可以主張減免租金。

高興發建議用戶注意相關違約風險,明確汽車所有權和使用權的交接,同時明確平台對於汽車的瑕疵擔保責任。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旻建議,在選擇此種購車方式時,要注意各平台操作模式的區別,有些平台存在所有權轉移不及時、限制消費者選擇退出、後期還款利率較高等問題,消費者需盡量選擇提供線下購車體驗和服務的平台。

此外,在與平台達成協議時,要注意與自身權利義務有關的合約條款,對於不理解的專業詞匯或有疑惑的合約條款要求對接人員予以釋明,降低購車風險。

紅星新聞記者 吳丹若

編輯 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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