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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首付貸款購車暗藏陷阱:虛增交易資金 套取更多貸款

  “ 低首付”貸款購車暗藏陷阱

  據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汽車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自用傳統動力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80%;商用傳統動力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70%;二手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70%

  法治周末見習記者 於偉力

  前段時間,車主張偉花10萬元在網絡汽車交易平台“彈個車”上買了一輛車。最初,他被彈個車所宣傳的10%首付吸引,但後來他發現,如果把每個月的利息加起來,多花了好幾萬元,“感覺利息比銀行貸款高多了”。

  據張偉介紹,彈個車提供的網貸產品包含第一次首付、第一年月供(實際並不是月供而是租車費),一年後又出現新的月供,未明示真實的車價、其他的必須費用、衍生費用等。

  這一次低首付購車,在張偉看來,像是一個坑。但近期,各種汽車貸款公司推出了很多“低首付”的汽車貸款產品,例如,彈個車、車貸寶、毛豆新車網、優信一成購、大白汽車分期等網絡汽車貸款(中介)公司都提供了低至10%的汽車貸款產品,一些小型汽車貿易公司更聲稱可做到“零首付”購車。

  所謂“低首付”,就是對新車購買提供低於20%首付的貸款,對購買二手車提供低於20%首付的貸款,而“零首付”,就是不必繳納首付就可實現貸款購車,分期還款。

  但根據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人民銀行 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汽車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用傳統動力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80%;商用傳統動力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70%;二手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70%。

  那麽,“低首付”甚至“零首付”購車,是否只是噱頭?又是否存在風險?最近,法治周末記者通過實地採訪,發現當前市場上的“低首付”主要暗藏陷阱。

  虛增交易資金 套取更多貸款

  新車能否實現“零首付”?在一家北京現代4S店,銷售人員告訴法治周末記者,購車“零首付”的具體實現途徑,是將交易的車價提高,這樣可以從銀行貸到更多的款項,從而衝抵車款。只要交易價格足夠高,就可實現“零首付”。但這樣做會導致與交易價格掛鉤的汽車購置稅和車輛保險價格升高,增加購車成本。

  九江銀行汽車金融事業部負責人穆海龍對記者表示,上述做法不合規,因為這種做法是由經銷商出具虛假的首付款收據,讓銀行以為客戶繳納了對應的首付款。

  那麽二手車又能否實現“零首付”?在北京市亞運村二手汽車交易市場,法治周末記者調查發現,絕大多數商戶表示可協助記者辦理車貸業務,可做到“零首付”,但首付越低,對客戶的信用要求就越高,最終能否成功,需看銀行的審批結果。不少商戶還告訴記者,低至10%的首付沒有問題。只有一家商戶表示,分期購車必須要繳納至少30%的首付。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互聯網金融法律事務部主任左勝高對法治周末記者解釋,根據規定,新車貸款額通常是指新車的實際成交價格(扣除政府補貼,且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等)與汽車生產商公布的價格的較低者。製作高於實際交易價格的購車材料來申請更多貸款,有違規嫌疑。而且,虛增交易價格,增加了借款人的還款壓力,加大了貸款人回收資金的風險,擔保車輛的殘值遠遠低於實際借款金額,又增加了信用風險,提高了逾期率或不良貸款率。

  本質上是一種融資租賃方式

  記者了解到,一些汽車貸款(中介)公司,規避20%首付的辦法是采取融資租賃的方式。他們使用的“零首付”或“10%首付”,是先將汽車從汽車經銷商處購買並獲得所有權,再以1年為期,轉租給客戶,待到期後,再由客戶選擇支付余款購買或者放棄購買。到期後的購買方式可一次性支付余款或進行分期付款。也就是說,雖然看起來客戶一直是按月支付,但第一年實際並不是支付月供購車,而是支付租金進行汽車租賃。

  穆海龍對法治周末記者分析,融資租賃公司可不受人民銀行和銀監會關於貸款比例的限制,操作10%保證金或零保證金,因為融資租賃不是直接貸款購車而只是轉讓使用權。但要注意的是,這種業務的操作主體一定要是合法注冊的融資租賃公司,如果是中介公司直接操作,那就存在違規。

  左勝高則表示,上述方式並非真正的“零首付”,因為第一年並未實際購買,車輛產權並未轉移。到期後倘若選擇分期付款,客戶實際購買的是二手車,其首付款也應符合二手車貸款的相關規定,商家宣傳“零首付”存在欺詐或虛假宣傳。

  對於汽車融資租賃的風險問題,羅磊認為,一旦消費者無力償還租車費用或後期購車款,可能會出現呆壞账。

  不過,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陳立彤稱,這種風險可採用大數據方式管控,通過大數據分析,對不容易違約的人給出更加優惠的貸款方式,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案,可讓風險和收益達到更好的平衡。

  實際購車者成本遞增

  此外,在左勝高看來,網絡平台必須與具備汽車貸款資質的貸款人合作,發放汽車貸款。網貸平台會收取服務費、居間費、管理費等,其實會提高客戶的購車成本。

  以前述張偉提到的彈個車購車低首付為例,法治周末記者算了一筆账。

  對於一款2016年12月注冊的尼桑轎車,彈個車網站給出的首付價是1.29萬元,第一年的月供是2919元,1年後還需支付的尾款為82600元,如果再分期3年支付,則是每月2863元。記者注意到,該網站並沒有標注該車的實際全款價格,僅標注了該款車新車落地價格(含稅)為14萬元。其後三年分期的利率高達14.99%,按該利率推算,該車第一年實際的貸款本金為15829元,而真實的車價應當是111329元。而一款兩年車齡,落地價格為14萬元的同款車,一般二手車商的報價在9萬至10萬元之間。

  同款新車,在毛豆新車網上的廠商指導價(也即含稅的實際購車款)為13.5萬元,10%首付為13500元,4年期的月供為3072元,實際利率為9.84,比銀行貸款利率稍高(一般5%至7%浮動)。其他平台的實際利率,根據貸款期和首付比例的不同,也在6%至10%之間浮動。

  穆海龍對法治周末記者稱,不同的網絡汽車貸款(中介)公司的報價存在差異是正常的,因為很多客戶都沒有辦法算清楚實際融資成本,比如有些商家用費率代替利率的表述,明面上費率很低,但是如果換算成利率,就變得非常高了。但並沒有嚴格的法律規定予以明確,客戶可以通過橫向比價自由選擇,不過相應的費用收取和重要條款,相關公司應向客戶明示。

  “套路貸”的套路

  法治周末記者調查發現,消費者在承擔低首付購車的高額利息費用的同時,還可能面臨被“套路貸”的風險。

  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向記者解釋了“套路貸”的具體做法:通過虛標車價,與購車客戶簽訂合約,形成借貸事實,並往買家的銀行账戶上按虛標車價打款。然後稱貸款需要手續費、服務費為由,要求消費者以現金形式返還合約車價與所謂真實車價之間的差額。當車主購車後,“套路貸”公司會製造障礙讓買家還不上錢,如他們會約定一個還款账號和收款人,而向這個收款人轉账始終無法成功。

  只要超過約定還款時間,“套路貸”公司就會馬上根據貸款購車時所安裝的GPS查找到車輛位置,並用備用鑰匙開走車輛。即使買家報警,他們也會拿出借款協定,指買家違約,開走作為抵押物的汽車。警方見是借貸糾紛,一般會建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拿走車後,“套路貸”公司會要求買家根據借款協定約定,支付車款一定百分比的違約金,並按時還月供,才會返還車輛。此時,如果買家不要車,則還得繼續償還銀行貸款;如果要取回車輛,則需支付數萬元不等的所謂“違約金”。

  甚至,有的套路貸公司把車開走後,直接再去抵押貸款,該車所有的抵押,委託等協定都會在“套路貸”公司手裡。當然,還款人是買家。這樣,買家花了大價錢買了一輛高價車,非但沒得到車,還背了一身債。

  那麽,作為普通消費者,應當如何區分惡意“套路貸”和正常的汽車貸款呢?

  左勝高建議,在申請貸款時,首先要選擇好貸款人。根據規定,汽車貸款人必須是符合規定的金融機構,非批準機構不得擅自開展汽車貸款業務。而“套路貸”通常為個人或非法機構。其次,汽車貸利率普遍較低,沒有其他形式的附加費用;而“套路貸”法律關係複雜,手續費、管理費等綜合費率偏高。另外,汽車貸款通常是用於購買汽車的貸款,而“套路貸”不法分子常以“汽車零首付”為誘餌,實際開展的是汽車抵押借款或信用借款,實施欺騙手法,以非法佔有客戶資金為目的,騙取客戶的錢財。

  而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蔣蘇華則認為,對於消費者來說,應該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合理購車,不要盲目追求低首付的方式,如果一味追求低首付,選擇不知名的小型公司,有可能落入“套路貸”的陷阱。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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