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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茅台”遭監管“紅牌”4次被ST 皇台酒業離退市剩42天

又一家被內訌打倒的企業。

“北方茅台”或在42天后將成為A股記憶。

11月16日深夜,滬深交易所發布《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製退市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針對欺詐發行公司“零容忍”,將不得重新上市;欺詐發行外的重大違法退市公司重新上市時間間隔由1年延長至5年。

在強監管風口之際,曾與茅台齊名的皇台酒業在11月13日收到10份法院駁回其上訴的判決書,涉及1份買賣合約糾紛和9位自然人股東與其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同日,皇台酒業控股股東上海厚豐也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皇台酒業官司纏身的同時,業績也差強人意。2018年1-9月,再虧損4190.84萬元。同時,皇台酒業在其三季報業績預告中預計全年虧損1.83億元-1.85億元。

如果42天后即2018年結束,皇台酒業業績仍為虧損,那也意味著,已連續3年虧損的皇台酒業將面臨退市風險。

事實上,作為比貴州茅台還早一年登陸資本市場的一家甘肅白酒上市公司,上世紀90年代在甘肅境內風靡一時的宣傳口號“南有茅台,北有皇台”曾風靡一時。而皇台酒業上市18年後,卻落得徒有虛名,先後四次更換控股股東,已經被ST四次。

酒水分析師蔡學飛對時間財經表示,皇台酒業衰敗,是因為企業在尚未形成穩定主業銷售規模的情況下,激進的多元化戰略導致整體資源失效。此外,企業內部股東之間的利益分配出現重大問題,負面資訊不斷,嚴重影響了企業形象與品牌形象。

42天退市倒計時?

根據10月29日皇台酒業”發布的三季度財報顯示,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950.39萬元,同比減少76.61%;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為-4190.83萬元,與不久前披露的前三季度業績預告相比,2018年1-9月淨利潤實際虧損幅度更大。

與此同時,皇台酒業的負債金額持續擴大。根據最新公告披露,目前皇台酒業的負債總額已超4.19億元。

距離2018年結束還有42天的時間,連續虧損兩年的皇台酒業在42天的時間迎來業績大翻盤的幾率似乎微乎其微,對於在資本市場存活了18年之久的皇台酒業真的要退市了嗎?

蔡學飛認為,“參照證監會的要求,皇台應該會退市的,但是考慮到皇台的殼價值,我認為會有相關機構從資本層面對於皇台進行整合。”

融澤谘詢劉曉威對時間財經表示,皇台酒業連續三年虧損,強製退市的可能性很大。

同樣,在皇台酒業在2018年半報也顯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續經營能力未發生客觀改變,依舊處於資金短缺、官司纏身、資不抵債、持續虧損狀況,仍在困境中砥礪前行。因連續兩年虧損,淨資產為負,公司已被實行了退市風險警示。

一則2018年8月抵押合約暴露除了皇台酒業的生存狀態。

劉曉威認為,如果說營收數據、利潤數據等財務指標反映的是企業的現金流與經營狀況的話,企業的淨資產數據、應付账款數據等財務指標,則反映的是企業的生存狀態。皇台酒業的淨資產數據為負數,並且已經開始通過動產抵押獲取流動性資金,從側面發映出企業的生存與經營狀態。

皇台酒業將虧損的原因歸結為兩方面,在半年報表示,一方面因 “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敗訴,皇台酒業對10名投資者多達2310.78萬元賠償款及案件受理費計入2017年的營業外支出與管理費用,因此大大增加了2017年當期的損益。

另一方面,其前董事長盧鴻毅等人涉嫌侵佔和掏空上市公司資產的犯罪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巨大,資金嚴重不足,涉訴案件眾多,產品價格倒掛,市場銷量萎縮,加劇了公司的經營困難。

屋漏偏逢連夜雨,也正是這些法律糾紛讓皇台酒業更是無力回天。時間財經根據皇台酒業半年報梳理發現,自今年1月份至今,皇台酒業已收到民事判決書達到60余份,其中涉及蘭州銀行案、無錫梅林案、股民索賠案等等。

尤其是控股股東上海厚豐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又是致命一擊,上海厚豐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17)京 02 民終 1645 號”生效法律文書,被執行法院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根據公告顯示,上海厚豐持有皇台酒業3477 萬股股份,2017年9月28日被北京市高院司法凍結,此後被上海市第二中院輪候凍結。

劉曉威認為,皇台酒業此次機會非常渺茫,保住上市公司殼資源的可能性都很小。2018年扭虧希望渺茫,留給皇台酒業的時間和機會都不多了。

劉曉威進一步表示,其主要精力並未放在產品品質提升、品牌建設、管道精耕、消費者培育等企業管理與市場基礎工作;資本市場是企業自身經營狀況與經營業績的放大與體現,脫離企業自身經營狀況改善的基本前提,一位的采取財務資本市場手段進行“企業急救”,本來就是舍本逐末。

“財務帽子戲法”

2000年8月7日上市,但自2000年上市以來,皇台酒業的營業收入始終掙扎在1億元左右,皇台酒業在18年的上市期內先後經歷了4次連續業績虧損。

數據顯示,2002年、2003年連續虧損1190萬元和1.16億元;2007年、2008年連續虧損5083萬元和5881萬元;2013年和2014年連續虧損2930萬元和3929萬元,2016年與2017年連續虧損1.26億元與1.88億元。

劉曉威認為,在上市期間,皇台每隔幾年都會虧損,戴上ST的帽子,兩年虧損之後,再盈利,摘掉ST的帽子;幾年之後,再虧損、ST,循環往複,大家早就見怪不怪了。這麽多年,皇台一直在做“財務帽子戲法”。

財務帽子戲法的背後是內鬥和數次的股東變動。公開資料顯示,甘肅武威的皇台酒業成立於1998年,是一家生產及銷售白酒、葡萄酒的酒企,原控股股東為武威市涼州區國有資產管理局,10多年裡,皇台酒業大股東更迭頻頻。

自2001年起,公司的控股股東就變成了北京皇台,北京皇台為皇台集團的控股子公司(下稱“北京皇台”)。

公開資料顯示:

2007年鼎泰亨通成為皇台酒業第一大股東,原第一大股東北京皇台成為第二大股東。

2010年2月,皇台酒業股權結構再次發生變化。皇台酒業原第一大股東鼎泰亨通有限公司,與上海厚豐簽署了《股權轉讓協定》,上海厚豐投資受讓19.6%的股權(3477萬股)成為皇台酒業新的第一大股東。

據當時媒體報導,盧鴻毅、劉靜和趙涇生三人掌控的上海厚豐成為皇台酒業的控股股東後,大股東與二股東之間衝突不斷。盧鴻毅入主皇台酒業後,曾提出了一系列振興公司的並購方案,包括擬收購國內多家知名酒類企業等等,但因地方國資的掣肘而作罷。

2014年,皇台酒業計劃與瀏陽河重組。當年皇台酒業官司纏身,瀏陽河又被曝“資金鏈面臨斷裂”,導致雙方的重組未果。次年,皇台酒業謀劃進軍番茄業務,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當年以《皇台酒業加速轉型 新股東是個番茄通》對此做過報導。

2015年4月,皇台酒業股權結構又發生變化。上海厚豐完成股權變更,盧鴻毅等人悉數退出,新疆潤信通股權投資有限公司持股99%,後者由自然人吉文鵑控股(持股45.67%)。

2016年,易主後的皇台酒業又計劃與遊戲類公司飛流九天重組,最終泡湯。

2017年,皇台酒業計劃將公司白酒業務、紅酒業務及負債,劃轉入公司全資子公司;同時,皇台酒業擬投資不超過2.5億元通過增資或股權轉讓的方式取得深圳中幼教育控股權,涉足幼稚園課程開發與運營。後來,這一重組計劃亦被擱淺。

截至目前,上海厚豐持有19.6%股份,北京皇台持有13.9%股份。

業內人士認為,長期股權對峙導致皇台酒業人員高層變動頻繁。皇台酒業曾一度陷入離職潮。

2016年10月,皇台酒業副董事長吳生元、董事總經理兼董秘李學繼、獨董余慶輝、副總經理薛效忠、財務總監李巨集林集體辭職;11月1日,皇台酒業副總經理解榮喜辭職。2017年,皇台酒業再次出現高管集體請辭的現象。

蔡學飛認為,皇台酒業經營業績慘淡,主要原因在於股東之間內訌不斷,導致了皇台酒業高層人員變動頻繁,無心經營,使得酒企錯失了行業發展紅利期,對企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傷害。企業管理者與資本市場長期務虛,導致企業經營脫離了市場實際情況,淪為資本與個人工具。

劉曉威就此事針對酒企的健康發展發表了一些看法,他認為,酒企的經營與發展,是需要清晰的股權結構、穩健的企業治理機制、務實的企業運營體系作為根本性支撐,企業的所有權問題、經營管理機制、經營發展戰略與方向才是酒企運營的核心與根基,脫離這些最為基本的根基,片面強調資本運作、市場行銷、品牌建設等手段與方法,都有可能會增加酒企經營未來的風險。而這些問題,很多酒業也面臨著製約與困擾。(時間財經 李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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