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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棟樓卻有兩個單元不在土地證上 市民賣房遭遇過戶難

“我的房子有證,怎成了小產權房”

同一棟樓卻有兩個單元不在土地證上,東阿一市民賣房遭遇過戶難

近日,壹粉“旻”通過齊魯晚報新聞客戶端齊魯壹點情報站@記者,稱他是聊城市東阿縣光明街與前進街交會處交通局商住樓6單元的一名住戶,之前在為出售房子辦理不動產證過戶時,卻意外得知6單元和7單元都不在土地證上,之前的建案秒變“小產權房”。

文/片 本報記者 王成

賣房過戶卻無法辦理

房子竟不在土地證上

12月24日,記者跟隨壹粉來到了東阿縣交通局商住樓,只見該商住樓只有一棟樓,共有7個單元,呈L形自西向東分布。壹粉告訴記者,今年10月份左右,他委託中介將位於6單元的面積達113平方米的房子出售,購買人看中房子後支付了約70萬元的定金,但當中介為雙方房屋過戶跑手續時,卻發現不能辦理手續,原因是這棟樓的6單元連同隔壁的7單元根本就不在土地證上。

“不在土地證上,就成了‘小產權房’,就不能辦理正常的過戶手續,按照東阿的市價只能賣30萬,相當於每平米少了3000多元錢。”談起賣房的經歷,壹粉十分不解,並表示:“我的房子明明有房產證,怎就變成了小產權房?”

為了印證中介的話,當天,記者跟隨壹粉來到了東阿縣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廳。在這裡,工作人員證實交通局商住樓6單元和7單元確實不在土地證上。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廳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據他所知,最初這個項目啟動的時候,最西邊開發時沒有協商一致,後來協商完成後又加蓋了單元,不在這個土地證的地塊內。這位工作人員還表示,這種情況建議找開發商協商,讓其補齊土地手續。

記者在壹粉提供的房產證及該棟樓的土地證上看到,房產證的登記機構為東阿縣房地產管理處,共有情況為單獨所有,登記時間為2014年3月25日。但壹粉告訴記者,這棟樓大概建設於2007年,2014年他將房子從父親名下過戶到自己名下。而在土地證上,記者看到土地使用權人是東阿縣公路建設有限公司,使用權類型為出讓。

東阿縣國土局回應

能否補辦需看土地性質

隨後記者跟隨壹粉,又來到了東阿縣公路建設有限公司了解情況。該公司王姓負責人告訴壹粉,當時蓋這棟樓的時候,西邊是兩排平房,因開始與住戶沒有協商好,所以沒有拆,但後來經與住戶協商一致,又進行了拆除,但這部分地沒有審批上。該負責人向壹粉承諾,會幫助聯繫開發商,告知其補辦手續等情況。

補辦手續是否可行?記者隨後和壹粉又來到東阿縣國土局谘詢。東阿縣國土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壹粉,壹粉遇到的這種情況屬於“少批多佔”。至於能否補辦手續還需要看多佔的地屬於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如果是集體土地便不能補辦,因為集體土地不能買賣,只有國有土地才可以出讓。國土局工作人員還表示,即便確定是國有土地,能否補辦相關手續,仍需請示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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