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今日話題 | 患有精神疾病的“監督員”,無法阻止其登機?

文 | 丁陽

周末兩日沸沸揚揚的“國航‘監督員’大鬧公務艙”一事,今日有了新進展。曝光事件的編劇李亞玲表示,國航領導在與其當面溝通中,表示“國航在這次事件中基本盡職盡責”,對旅客的不愉快體驗道歉,但沒有賠償,最重要的是,“目前無法制止包括牛在內的精神病患者繼續登機”。

而在隨後的國航正式回應中,則表明當事一方是國航“因身體原因休養”的員工,並非國航監督員。國航並且表示,不認可李亞玲公開牛某某患病信息的做法。

如何看待這起事件?

從企業公關的角度而言,國航的回應恐怕稱得上是“災難性”的

在今日回應媒體時,國航相關負責人表示,“正是基於牛某某身體狀況的原因,國航認為此事不適合在公共平台回應”,並且,“在此過程中,我們與李亞玲女士多次溝通,因為涉及隱私,請不要公布牛某某的情況。但遺憾的是,李亞玲女士最終還是公布了,包括牛某某甚至其家人的一些情況。國航對她的這一做法不認可。”

中國企業把客戶健康隱私看得如此之重,算得上是好現象。但國航這一做法難以避免質疑,正如李亞玲所說,“個人隱私權,不能凌駕於公共安全之上!不能危害到其他人的合法權益!所以我個人會向公眾披露!”在事件未能得到恰當妥善處理,而且是在7月8日從北京飛成都的班機CA4194上,牛某某就已經鬧過事了的情況下,李亞玲曝光事件及當事人健康狀況的這一做法,是說得通的。國航反覆強調隱私,是認為牛某某鬧事的情形應該被容忍?

另外,據李亞玲披露,當她提出“航空管理制度中賦予了機長有拒絕承運不宜乘坐飛機者的權利”時,國航是這麽回應的,“機長的確有這個權力,但當時牛某某的表現是正常的。即便現在,經歷了7月8號和12號的事件,警察機關也沒有認定她不宜乘機。如果她再次乘機,只要看上去沒有明顯異常,機長也無權拒絕她乘機,無權要求她出具精神狀況正常的證明。”至於乘客的安全如何保障,國航稱,“你要相信國航有能力保障乘客的安全。我們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做出相應反應,但這兩次的情況沒達到那麽嚴重的地步,也不夠上黑名單的程度。”

不清楚國航為什麽會做出這樣的回應,是覺得旅客們看到這種說法毫無所謂嗎?即使是國內首屈一指的“載旗”航空,國航這個表態也太過傲慢了。要知道,中國的乘客以及輿論風向,向來是“飛行安全大於天”的。比如乘機時手機必須關閉這種過時的規定,中國在世界範圍內都是最後一批廢除的,廢除時還很多人擔心不已;再比如前幾年某航司拒絕自閉症小孩登機,網民都紛紛叫好。現在國航你說拒絕不了鬧事耍潑的牛某某登機,甚至以後都拒絕不了,輿論有可能買账嗎?

航空媒體人“超側衛”犀利地指出:如果不上班待在家裡就犯病,一登機就正常,那誰愛坐國航誰坐,她做了這麽多年空姐熟知各種應急設備,她要出手,一飛機的乘客陪她玩雲霄飛車嗎?

正如很多人指出的那樣,本次國航的公關不斷犯蠢,甚至可以說是一場災難。

然而,拒絕不了牛某某登機,一定程度上也是實情

那國航為什麽還要做出這樣的回應呢?且不談關於牛某某家庭背景的種種猜測,以及作為國企的官僚氣息,恐怕其中一個原因在於,國航公關說的是實情——航空公司不會阻攔看上去行為正常的人登機,就算想執行《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這條規則,航空公司如何去識別一個還沒發作的精神病人?

要知道,2016年揚子江航空公司拒絕一位自閉症小男孩登機時,是因為其一直在機場“來回不停走動”、出現“高聲喊叫”等異常行為,才拒絕其登機的。而2018年某男子在國航班機上突發精神疾病,手持鋼筆挾持一位乘務人員並導致飛機備降的事件,該男子顯然並沒有在登機前被識別出來。

拒絕精神病人登機,的確存在執行方面的問題。

也許有人會說,還未診斷出精神病的乘客,可能是防不了,但那些確診精神疾病的人,是不是可以將相關信息聯網登記,直接拒絕精神病人值機和通過安檢呢?

必須強調的是,我們不應該對事件反應過度。“飛行安全大於天”固然很正確,但精神病人對航空安全的威脅,是不能胡亂誇大的。像那個“來回走動”、“大聲說話”的自閉症孩子,真的會對乘客安全構成威脅嗎?尤其是在有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而且很多精神病患者的確是間歇性發作的,在定期服藥並有人陪同的情況下,我們不應該拒絕所有精神病人登機。澳洲心理健康協會執行理事霍金曾經表示,“相對來說,精神疾病引發的事故量比較小,沒有必要禁止全部的精神疾病患者乘坐飛機。”

所以,目前那籠統且不易執行的第三十四條規定,理應細化、可執行化,航空管理當局要區分出哪些精神病患者可以登機,哪些不能登機,按照具體的規定來執行。

即使要尊重精神病人的乘機權利,也不能無限制地放任

然而,就個案而言,大鬧公務艙的牛某某,應該被限制登機嗎?從疾病診斷的角度來說,尚不清楚牛某某到底是怎樣的一個情況。但可以得知的是,牛某某在飛機上大鬧,已經至少有兩次,並且可證實的是,她還在公車、地鐵上都鬧過事。其舉動毫無疑問對公共安全和秩序都構成了一定威脅。對於這種情況,就算她只是一個程度較輕的精神病患,也應該采取措施。

即使想充分尊重精神病患的乘機權利,國航也絕對有辦法可想——比如,強調監護。良好的監護制度不僅能使精神病人穩定病情,還可以第一時間防止病人在病情複發的情況下對他人造成傷害。國航大可規定,有過“鬧事”歷史的精神病患乘客,必須要有家屬陪同照料,否則不予登機。登機後,航司要履行讀他們的特殊的照顧義務,比如在飛機上對這個精神病患者提供更好的照料,包括安撫,安排專人盯著點,注意觀察他們的情緒變化等等。這都是可以采取的手段,也是航司應該具備的能力。

如果這樣的情況下,患者依然還鬧事,那就應該為公共利益考慮,拒絕其登機。不能由其仗著作為精神病人的“無敵”身份,一而再、再而三地在飛機上耍潑鬧事。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