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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嚴查建案違規銷售 個別項目仍 “頂風作案”

  成大廣場銷售人員稱:“沒有購房資格的話,給你介紹注冊公司,花個萬八千塊錢的費用,速度可以超乎正常程式。”

  大興西紅門某售樓處銷售“華遠商業”,區住建委未查到其案名的預售證和現售證。

  複地中心項目銷售人員稱,“如果沒有購房資格,想買房就去工商局門口找那些扎堆的人辦理個公司,回來就可以買了。”

  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成為各大熱點城市落實“房住不炒”的工作要點。

  6月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七部委發布通知,決定於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個城市先行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

  在此背景下,北京市住建委會日前表示,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加大市場執法整治力度,住建部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在售建案項目專項執法檢查,嚴查哄抬房價、捂盤惜售、捆綁銷售、無證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

  隨著相關部門整治力度加大,新京報記者也走訪了北京多個區域的建案來探查北京新房市場是否依然存在違規銷售的情況。

  通州:被查違規住宅項目已全面整改

  8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執法部門會同通州區住建委對通州區台湖銀河灣、十裡春風嘉園等8個在售建案項目率先開展了聯合執法行動,重點針對哄抬房價、捂盤惜售、捆綁銷售、無證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通州區限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

  檢查中發現,陽光花庭項目涉嫌無證違規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首開緹香雅園項目銷售現場未明示綠色建築星級等問題,已由通州區住建委立案處罰。

  8月20日,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陽光花庭項目已經取得相關預售證進行對外出售,首開緹香雅園銷售現場已經按照要求公示了綠色建築星級等相關材料。

  8月23日,通州區住建委市場科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相關部門在此前調查陽光花庭項目時,發現該項目涉嫌無證違規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目前已經取得證件正常對外出售,此外,首開緹香雅園項目上述違規行為也已經整改到位。

  通州倆公寓:注冊公司,突破限購

  新京報記者在通州區走訪時發現,個別項目依然存在違規銷售的情況。位於通州區運河畔的成大廣場在銷售公寓產品時試圖以公司購房的方式突破限購政策。

  此前,通州區發布《關於加強通州區商務型公寓和商業、辦公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其中,購買通州區商務型公寓的家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沒擁有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或單身人士;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成大廣場銷售人員向記者介紹:“沒有購房資格的話,給你介紹注冊公司,花個萬八千塊錢的費用,速度可以超乎正常程式。公司每年需要兩三千塊錢的費用打理。”

  銷售人員還稱:“目前,預售證已經拿下來了,但是還沒開盤,只有公寓樓有預售證,其他的沒有預售證,但是價格是六萬多塊錢一平米。”

  無獨有偶,同在通州運河畔的複地中心項目銷售人員稱,“辦公大樓和公寓都有,如果沒有購房資格,想買房就去工商局門口找那些扎堆的人辦理個公司,回來就可以買了。目前有一棟沒預售證,價格約6萬元/平米。”

  針對上述情況,記者於8月22日下午,聯繫到了通州區住建委市場科,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項目未取得預售證不得對外報價,不允許上述宣傳注冊公司或者直接幫客戶辦理公司以獲得購房資格,接到此消息後,相關部門會及時介入調查。

  大興區一商業:涉嫌“無證售房”

  多位購房者反映,此前在大興星光·視界中心底商的一個售樓處,交了10萬排卡費購買該售樓處對外宣傳的“華遠商業”下沉商鋪。至今項目不見開盤,更看不到項目的任何證件。

  本周一,記者來到該售樓處。現場銷售人員向記者介紹:“項目就在馬路斜對面。在售的下沉商鋪這幾天就要開盤,現在已經排卡,單價約2萬元/平米,沙盤上不顯示,項目就在對面。我們預計下周開盤,當天集中選房。這是之前與其他公司合作開發以後分割給我們的房源,共18套。現在排到三四十個號了。”

  蹊蹺的是,記者在銷售處現場並未看到該項目的相關證件,查遍相關部門網站亦未發現相關證件。對此,銷售人員解釋稱,“我們已經拿到房本了,有房本就可以了,但現在不能給您看,交了排卡費的現在也看不了。”

  據上述部分購房者提供的收據顯示,今年8月6日,購房者繳納10萬元費用,收據上有疑似“星光辦理費(訂款)”的手寫連體字,收款部門蓋章為北京星光拓誠投資有限公司(簡稱“星光拓誠”)。此外,有購房者還收到一張星光卡並填寫了申請表,並在申請表意向表中填寫了標記華遠商業的三個編號,繳款金額為十萬元,落款還有現場客服和財務收款人的簽字。

  此外,購房人李慧(化名)告訴記者,“8月3日,我就付了排卡費,一直沒看到項目相關證件,更沒有通知具體開盤時間,現在被通知辦理退款手續,理由是所有房子都被一個人買走了,不賣了。”

  8月22日上午,記者就此事聯繫到了星光拓誠相關部門,截至發稿時,尚未接到該公司相關說明和證件。

  隨後,記者就此事又聯繫到了大興區住建委,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未查到上述關於華遠商業案名的預售證和現售證,按規定新房售樓處不能無證銷售,更不能在無證的情況下收取排卡費,具體情況尚需進一步調查。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范辰律師認為,上述事件中,銷售方涉嫌無證銷售,若查實10萬元是在其無證銷售的情況下收取的訂金,購房人有權依法要求其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其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同時,房屋行政管理機構可對涉事房企進行行政處罰。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張建 徐倩

  本版攝影/新京報記者 張建

責任編輯: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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