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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花生日記涉嫌傳銷被罰沒7456萬,會員最高層級51級

藍洞新消費報導,3月16日消息,國內電商智能導購APP花生日記運營公司廣州花生日記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因涉嫌傳銷受到了廣州市工商局行政處罰,具體罰款150萬元,沒收非法所得7306萬元,累計罰沒7456萬元。

這也是中國社交電商領域第二筆巨額罰沒金額,也是截至目前最大的一筆。2017年,雲集微店涉嫌以“交入會費”、“拉人頭”等形式,開展傳銷活動,雲集被濱江區市場監管局被處以958萬多罰款。

花生日記創辦於2017年7月,法定代表人為楊仙強,曾獲得數千萬美金融資,但目前沒有披露投資機構。

藍洞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獲悉,此項行政處罰於2019年3月14日作出,違法行為為涉嫌傳銷(直銷)違法行為。

網傳疑似花生日記分傭說明表。

據億邦動力網報導,花生日記已經計劃在2020年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為此花生日記從2018年1月份開始對所有業務進行合規性準備,保證公司所有業務都合乎國家法律法規,順利上市。

花生日記在2018年4月完成A輪融資3000萬美金,近期又完成A+輪融資6000萬美金。而在上市層面,花生日記近期完成了海外VIE架構搭建,並在2019年6月份計劃完成B輪融資,2019年12月份計劃完成C輪融資,最終在2020年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

網傳的花生日記內部人士在朋友圈承認了花生日記被處罰一事。

該內部人士表示,巨額罰款不是謠言,但公司並沒有倒,未來將規範化努力IPO。

行政處罰內容顯示,花生日記采取多層級傭金計提制度和會員升級費用等手段,發展會員2100多萬人,會員層級最多達51級,會員遍及全國各省市,收取傭金金額達456744401.69元。

以下為行政處罰具體內容: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穗工商處字〔2019〕13號

當事人:廣州花生日記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根據上級部門交辦線索,於2018年9月25日對當事人涉嫌傳銷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明:2017年4月,當事人通過與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和淘寶(中國)軟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淘寶中國)簽訂《淘寶合作夥伴開發協議》,獲得以下權限:一是淘寶(中國)平台應用數據接口(即API)的權限;二是成為杭州阿里媽媽軟體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媽媽)的推廣服務商;三是通過同意採用阿里媽媽的“淘寶聯盟”CPS行銷方式(即同意淘寶按照商品成交量收取推廣服務費),取得從“淘寶聯盟”平台(即匯集天貓和淘寶網同意使用上述CPS行銷方式的商家的平台)采集商品信息至花生日記平台的權限。

2017年7月28日,當事人開始上線運營“花生日記”APP平台(以下簡稱平台)。平台按照消費者喜好、推廣費用金額大小等設置篩選條件,主動選擇推介“淘寶聯盟”中相關商家的商品信息。平台規定只有注冊成為花生日記會員,才能登錄瀏覽商品信息,並通過平台鏈接至天貓或淘寶購買商品。

從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9月25日立案期間,當事人以平台運營商可獲取其發展的會員所購買的商品一定比例的傭金為誘餌,發展了多個粉絲數量多、流量大的流量運營公司,作為其分公司(也稱之為運營中心),再由這些分公司去管理運營商,運營商負責發展會員,按照層級提取酬金。在上述期間,當事人通過設定“平台(分公司)—運營商—超級會員—超級會員... ...超級會員”的層級式管理架構,采取多層級傭金計提制度和會員升級費用等手段,發展會員2100多萬人,會員層級最多達51級,會員遍及全國各省市,收取傭金金額達456744401.69元。

當事人採用傳銷方式從事經營活動的情況如下:

(一)發展花生日記APP平台會員,收取“超級會員”費用。當事人於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1月15日間,在平台設置規則,規定會員只能領取花生日記平台的優惠券,而超級會員以及運營商才能獲得發展他人加入並從下一級會員消費金額中提取傭金的資格。而會員如果希望升級成為超級會員,則需要交納99元升級費用。在上述期間,當事人共發展超級會員7247人,收取費用717453元。 後鑒於有會員投訴,從2018年1月16日起當事人修改了上述規則,將會員和超級會員進行合並,用戶一經注冊就成為超級會員,不再收取費用。

(二)當事人制定規則,以平台管理運營商,並以運營商為金字塔頂層各自發展下級超級會員。當事人最終通過會員消費實現層級計酬。當事人通過各種渠道發展粉絲數量多、流量大的流量運營公司作為其分公司,分公司依據與當事人的協議,主要負責發展和管理運營商,並通過微信、微博、朋友圈、快手、抖音等社交平台,以及在線下散發宣傳單或宣傳手冊等方式,不遺余力推廣平台,宣傳當事人的經營模式和經營理念。 運營商為當事人經營模式中的重要一環,其主要作用為通過大量發展下級會員,以獲取下級會員消費後的傭金計提。

本案中的運營商同時也是“淘寶聯盟”旗下的“淘寶客”,且絕大部分為自然人。運營商的產生,主要通過以下兩個途徑,一是由分公司直接將其名下有“流量”的成員發展成運營商,配發運營商ID;二是超級會員成長值達達到5000點、自願升級做運營商(成長值的計算規則由當事人製訂,主要包括超級會員的引流人數、訂單數量、每日登錄、完善頭像、完善昵稱、綁定支付寶等條件)。超級會員升級成為運營商後,便與原上級的運營商脫鉤,其之前直接或間接發展的會員,全部轉為他的下級,成為新的鏈條,其可以按照運營商的規則從其下級所有超級會員購物金額提取傭金。當事人通過不斷重複上述過程,不斷有新的超級會員通過發展人員升級成為運營商,從而形成了歸屬平台的3萬多以運營商為金字塔尖、縱深不斷發展超級會員的金字塔推薦結構。 運營商通過平台配發的專屬“花生日記”邀請碼(6至7位,數字和字母組成,如618618、66NNDD),以多種渠道發展他人掃其邀請碼,在平台注冊為超級會員,成為其下級。 超級會員通過掃碼注冊後,獲得平台提供的專屬邀請碼,其可不受任何限制以該邀請碼邀請他人掃碼注冊,他人注冊成功之後成為其下級超級會員。該過程不斷重複從而不斷產生新的超級會員。運營商與超級會員,超級會員之間均通過專屬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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