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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實施在即 電動車扎堆上牌

昨日,西城交通支隊北區非機動車登記站,市民推著電動自行車排隊等待給車輛登記拍照。

昨日,東城交通支隊北區非機動車登記站,市民田女士領到電動自行車車牌正在安到自己車上。

“舊車”發票、合格證丟失只能在11月1日後申領臨時標識;登記時須拆除擋板反光鏡等附加設施

今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電動自行車需登記掛牌後才可上路。國慶長假過後,已經有不少市民“扎堆兒”前往交管部門的非機動車登記站為電動自行車上牌。

昨日,記者從交管部門了解到,對符合條件的,將當場登記並免費發放行駛證和號牌。而如果是已經遺失發票和合格證的舊車,無法辦理登記業務,需要等到11月1日後,和“超標”電動自行車一起申領臨時標識。

市民“扎堆兒”上牌 排隊需要數小時

為了趕在新規實施前讓自己的電動自行車擁有“合法身份”,從國慶長假過後,就有不少市民開始“扎堆兒”到交管部門辦理登記上牌業務。昨天下午1點,東城交通支隊北區非機動車登記站內,記者在門前看到,交管部門張貼出了相應通知,告知市民辦理電動自行車上牌所需出具的手續,一是北京市增值稅正規發票,二是電動自行車合格證,三是身份證。此外,通知中還明確提示,只有在工商目錄裡有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方能上牌證。

按照《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要求,申請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到警察交管部門申請登記,現場交驗車輛。駕駛未經登記或者已登記但未懸掛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交管部門可以先予以扣車,並對駕駛人處以20元罰款。

由於市民集中前來登記,平均排隊等候時間都在2小時以上。多位市民表示,希望交管部門能再開放一些辦理地點,或是提供一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減少大家的排隊等候時間。記者從北京市交管部門獲悉,目前北京市共有20個非機動車登記站的視窗可辦理登記手續,具體情況可登錄北京市交管局官網查詢。針對近期大量上牌需求,交管部門還將對辦理站點進行更新調整。屆時,交管部門會提前發布公告,告知辦理方法及地點。

辦理登記前 需拆除車輛附加設施

昨天下午,市民田小姐在東城交通支隊北區非機動車登記站拿到了自己的電動自行車牌照,她告訴記者,自己的車是幾個月前剛買的,在新聞上看到了電動自行車必須上牌才能上路行駛的消息後,就趕緊請了半天假來辦理登記,“我上午10點多就來了,排了好幾個小時”。登記站的一名警務人員表示,國慶節後上牌市民數量激增,這兩天工作人員都是從早忙到晚,一分鐘都不敢耽擱。

昨天下午2點,西城交通支隊北區非機動車登記站外,已經有近百名市民推著車排隊等待為車輛進行拍照核驗。市民李先生告訴記者,自己以前騎的就是一輛超標電動自行車,車齡已經有四年了,了解到北京市將逐步淘汰“超標車”後,自己特意換了輛“合規車”,記者了解到,像李先生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很多排隊等候的車主都要為新車上牌。

此外,不少市民為了日常使用時方便,都會加裝一些例如擋板、車筐、反光鏡等附加設施,但這些設施在辦理登記時都必須拆除,簡單來說,就是必須將車輛恢復至出廠狀態。

■ 釋疑

1 辦理號牌需要哪些證件?

所有人身份證明、非機動車來歷憑證以及合格證

根據《條例》要求,電動自行車取得北京市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後,方可在北京市路線行駛。記者從市交管局官網獲悉,辦理登記手續首先需要填寫《非機動車登記申請表》(可在市交管局網站下載),而所需證件簡單來說就是要“三證齊全”,包括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即身份證或外省份在京人員的居住證)、非機動車來歷憑證(如電動自行車的銷售發票)、電動自行車的合格證原件。同時,申請辦理當天也需要攜帶上所申請電動自行車,交管部門將進行查看車輛編號及登記拍照等現場交驗手續。

工作人員提醒市民,給電動自行車上牌照時除了必須要持有購車時開具的“北京市增值稅正規發票”外,還需攜帶一份該發票的複印件,同時,發票上的購買人姓名需與申請人身份資訊一致,不能粗略寫成“個人”,而商家出具的“收據”、“銷售憑證”等證明均無效。

2 相關登記手續不齊全怎麽辦?

先按超標車輛處理,11月1日後再申請過渡期臨時標識

昨天下午,在非機動車登記站,有好幾位前來辦理業務的市民都未攜帶齊全所需手續,工作人員提示,由於近期辦證市民較多,請盡量攜帶齊全手續再來辦理登記業務,避免重複排隊。

現場有多位市民谘詢“如果是車輛購買多年,相關憑證已經丟失該如何登記上牌?”現場工作人員解釋道,如果沒有發票的話,需要補辦發票,收據無效。同時,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如果沒有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或者合格證已經丟失,目前交管部門只能按照超標車輛進行處理,需要等到11月1日後,再申請過渡期臨時標識。

北京交警APP內 “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平台”即將上線,屆時,這部分車輛或需要按照“不合規車輛”的政策在線申請臨時標識。

3 如何判斷車輛能否登記上牌?

根據最新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以及交管部門現場查驗

在今年8月16日,北京市工商局通過官網公布了《北京市第1-32批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根據《條例》規定,只有在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經交管部門現場查驗合格後才會發放行駛證、號牌。但記者發現,如果市民不前往各區交通支隊的非機動車登記站現場查詢,市民自行判斷車輛能否登記上牌存在一定的不便。

據現場工作人員介紹,一個比較簡單的判定標準為“車輛是否具備腳踏騎行裝置”,也就是腳踏板,另外,改裝車輛肯定不能登記上牌。記者通過查詢產品目錄後發現,另一個可供市民判定自己的車輛能否上牌的依據就是電池類型,如果車輛使用的是“鉛酸電池”,則幾乎不能辦理登記上牌,因為在該目錄收入的產品中,使用鉛酸電池的電動自行車只有一款被收錄,其余均為鋰電池的電動自行車。

在第1-32批電動自行車產品中,很難見到鉛酸電動自行車的身影,僅在第19批電動自行車產品中,有一款電動自行車使用了鉛酸電池,是由無錫川村自行車有限公司生產的雅馬哈(YAMAHA)牌電動自行車,型號為“TDP72Z凌燕”,其余產品均使用的是鋰電池。

新京報記者 裴劍飛

本版攝影/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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