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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法正式實施,代購微商“地下接頭”試探執行尺度

靴子已經落地,反應正在發酵。1月1日,千呼萬喚始出來的《電子商務法》終於落地實施。早已聽到“風聲”的民間代購和微商在元旦前後過得並不踏實,他們中的一部分紛紛正式宣布停業轉行,另一部分則轉入了更隱秘的地下運營,以爭取時間對電商法的執行尺度進行觀察,再決定下一步的對策。而對於大型電商平台而言,電商法的實施則是進一步促進平台和在平台上的第三方賣家經營合規的催化劑。

01

平台規範第三方商戶

2019年1月1日起,《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該法於2018年8月31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電商法自2013年12月7日召開第一次起草組會議至今,已經歷了五年多時間,期間前後經歷了四次審議,屢易其稿。

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發展迅猛。十二五期間,電子商務年均增長速度超過30%。電子商務已經深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市場規模相當於國民經濟總量的30%以上,對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

對於樹大招風的大型電商平台而言,電商法的實施給平台未來的合規經營帶來了新的挑戰。

在行業越來越規範的同時,電商法相關規定也對電商平台應該承擔的具體責任進行了更具體的規定。對此,唯品會相關負責人舉例說,比如電商法實施之後,對刷單、炒信行為會有更嚴格的規範。唯品會在相關方面有嚴格規範,有信心很好地履行電商法的相關規定,合法合規經營。張琛對此表示認同:“杜絕刷單刷評論,意味著賣家和平台都只能靠真實留言,這會倒逼商品本身和服務的品質邁上一個台階。”

京東集團執行副總裁兼首席公共事務官藍燁表示,自電商法頒布以來京東集團從三方面做好貫徹落實工作:一是按照法律規定開展合規性審核。二是積極履行平台責任,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三是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抵製不正當競爭行為。

另外,電商平台在“打假”方面的挑戰可能也將迎來一個新的高潮。據了解,自2019年1月1日起,法國奢侈品LV將開始查處非專櫃貨源,在淘寶的二手排查系統也將重新實施。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助理分析師蒙慧欣對此表示,電商法中第四十一條至四十五條規定了電子商務平台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這裡所指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並非法律意義上的保護制度,而是與平台自己的特點和能力相適應的保護制度。其次,與知識產權權力人加強合作,包括兩個層面,與平台內的權力人合作,與平台外的權力人合作。通過合作來解決通知刪除反通知規則中可能存在的問題。”

此外,行業人士認為,法律規定的部分平台責任還有待繼續明確。比如第三十八條規定,對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本條規定了平台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但是對於這種義務的具體內容,還不明確,需要通過以後的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來進一步明確。”北京億達(上海)律師事務所董毅智律師說。

02

微商交易轉為“地下接頭”

然而,除了大型電商平台經營者外,在電商行業內,還存在著不少個人和小微經營者,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要數代購和微商了。這個假期對很多從事代購和微商的人來說,都不太好過。雖然早已有了電商法即將對民間微商代購進行合規整頓的心理準備,但還有一部分從業者在等待電商法實施後的監管尺度究竟如何。

幾乎所有代購微商人員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都采取了審慎的態度,他們格外在意是否會因為接受採訪而被曝光,從而成為電商法實施後的第一批“典型”。

解女士是一位經常通過微商和海外代購購買包括服裝、箱包、首飾、母嬰等類產品的中年消費者。她告訴記者,跨年當晚,她終於從微商那裡下單了一件關注了許久的首飾——因為價格打了5折。“是原價6800元的一副松石手串,我從2018年年初開始,‘種草’足足種了一整年,但一直沒捨得買。12月31日晚上,我聽那個微商說打5折,3400元,太便宜了,於是就果斷地買了。”解女士介紹說,這家微商即便是在“雙11”期間,也從來沒有打過這麽大的折扣。“聽說是因為電商法,過了年他們家好像就不幹了。”

解女士告訴記者,31日晚上,她收到了30條以上的簡訊和微信促銷資訊。“我不覺得僅僅是因為跨年促銷,很多賣家都在清倉。”

事實上,跨年夜還在進行促銷的電商賣家多半還未完全停業,而是轉為了更隱秘的“地下活動”。長期通過微信朋友圈從事代購宣傳的小皮元旦前夕通過朋友圈發布了通知,從2019年1月1日開始,會暫停朋友圈更新。但該代購隨後稱,需要訂購商品的消費者,微信發消息要回避敏感詞匯,“必要的時候可以微信語音通話”。

解女士也接到了類似的“通知”,一名代購告訴她,在微信溝通時,“支付寶”要寫作“ZFB”,“轉账”要寫作“ZZ”,其他與交易相關的詞匯也被要求使用“暗語”。另外,由於不敢在朋友圈直接發布代購商品的圖片,代購還向解女士推薦了一款名為“微商相冊”App,稱產品圖片將在這款應用上發布。

另一些代購則對在朋友圈發圖宣傳持觀望態度,他表示朋友圈恢復更新的時間待定。

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已有不少代購的微信已經被封號。

03

登記納稅門檻“可接受”

隨著1月1日的到來,不少海外代購都開始暫時收斂鋒芒。昵稱為鯨魚的海外代購者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近期將不再接單,即使之後幫消費者代購也會限制數量,部分商品可能會沒有外包裝。

之所以微商和代購在跨年前夕如此緊張謹慎,無非是想繼續試探在執行層面,電商法將如何落地,備受矚目的“登記”和“納稅”將如何執行。根據電商法規定,電商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電商法第九條明確規定了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概念: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資訊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助理分析師蒙慧欣認為,“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該屬於“其他電子商務經營者”。通過微商進行行銷的經營者也同樣屬於電商經營者。

電商法起草專家組成員、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薛軍教授認為,該法很重要的內容就是要維護秩序,而維護秩序的核心就是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薛軍說,線上經營者應該與線下經營者一樣進行市場主體登記、依法納稅。

北京市價格認定評估專家管理辦公室奢侈品鑒定評估專家、優奢易拍創始人張琛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在電商法實施前夕,不少代購仍在持觀望態度,觀察政府部門的監管力度如何。但張琛強調,電商法一旦開始實施,國家相關部門勢必會非常嚴格。他表示,此前其實部分腕表代購者已經因未申報代購商品被海關查處。

唯品會韓國子公司總經理辛龍山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電商法明確了從事個人代購、微商也要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依法納稅。這對於電商企業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機會。“電商法實施後,增加的稅收最終會讓私人代購商品的價格上漲,導致其失去價格優勢。同時,在商品的信譽方面,平台企業會顯然更有優勢。”辛龍山說,相比私人代購,跨境電商平台企業在供應鏈、規模和信譽方面的優勢十分明顯。

行業相關人士表示,電商法實施並非意味著微商和代購就不可以做,只要依法注冊、納稅即可。而且電商個體經營者注冊的成本也並不高,熟悉電商運營的王女士介紹說,1000元左右就可以通過網店辦理工商注冊代理服務,時間和經濟成本都並不高。

而且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旻律師表示,電商法規定電商經營者可以將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並將經常居住地登記為住所,很好地契合了電子商務虛擬性、跨區域性、開放性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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