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監管力推風險處置新路徑 滬深交易所試水違約債券轉讓

  債券違約已經成為市場各方不得不面對的常態化風險問題。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了解,2019年信用債市場違約規模依舊居高不下。這也讓市場各方更加關注債券違約後怎麽辦,同時也在積極探討如何加強和完善債券違約之後的處置工作。

  在5月24日的證監會例行發布會上,證監會給出了最新解決違約債券的方法,即指導滬深交易所推出違約債券轉讓服務。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指出:“為違約債券提供轉讓結算服務,有助於形成有效疏導風險的機制安排,改變此前債券到期違約後即摘牌,投資者只能被動等待兌付的情形;有助於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轉讓化解債券違約風險,促進信用風險出清;有助於投資者及時處置不良債券,滿足產品到期清算要求;有助於促進形成有效的風險定價機制,提升交易所債券市場價格發現功能。”

  在證監會新聞發布會結束後,滬深交所聯合中國結算正式發布了《關於為上市期間特定債券提供轉讓結算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及《關於為掛牌期間特定債券提供轉讓結算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違約債券轉讓制度正式落地。

  違約債券將獲流動性

  5月24日,交易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在前期信用風險處置成效的基礎上,重點解決風險及違約債券的流動性問題,總體思路是立足現行制度規則框架和現有債券和交易結算系統,同時兼顧市場交易的實際需求,以特定債券的特殊性為核心,在轉讓結算方面做出差異化安排。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權威人士對於證監會指導推出違約債券轉讓服務表示:“面對違約,搶險救災固然重要,但更為重要的當是加強泄洪水利設施的建設。”

  如今政策已經下發,市場對幾個核心要素非常關心,例如“轉讓機制覆蓋哪些違約債券”,“哪些投資者可以參與到違約債券的交易轉讓中”等問題。

  具體來看,違約債券的範圍主要指在滬深交易所上市或掛牌,但未按約定履行償付義務或存在較大兌付風險的有關債券,主要包括已發生兌付違約的債券,以及存在債券違約情形的發行人發行的其他有關債券等。除存在不適宜轉讓的情形外,特定債券原則上均應當按《通知》有關規定轉讓。

  記者了解到,特定債券的簡稱將冠以特殊標識“H”,以便於投資者識別;轉讓方式將採用全價轉讓,且允許採用意向申報、定價申報和成交申報方式,轉讓門檻設定為1張或其整數倍,且轉讓價格申報無漲跌幅限制,有利於增加風險定價彈性空間。

  而能夠參與投資的投資者則僅限符合上交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合格機構投資者,只有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才可以受讓特定債券,原持有特定債券的非合格機構投資者可以選擇繼續持有或賣出。

  “僅一般來講,持有特定債券的投資者需要深度參與違約處置,維權耗時可能較長,最終的實際償付也較難預期。因此,特定債券更適合風險偏好較高、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熟悉債券產品及相關法律制度,並具有一定債券風險處置經驗的合格機構投資者參與投資。”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解釋道。

  對於監管層提供違約債券處置的機制,多位市場人士也持有積極的觀點。北京地區一家大型券商固收部門的人士對記者表示:“從美國等成熟債券市場的國際經驗來看,債券違約後續處置涉及的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專業領域,因此通常會轉到專門的違約債投資市場,由專業化的投資機構對債券進行處置。而我國目前主要還是由債券投資人直接參與處置環節的工作,因此有必要搭建一個專業化的違約處置市場。此次交易所層面便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處置轉讓平台。”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也對記者表示:“隨著市場逐步適應債券違約的市場化、法治化處置方式,建立風險及違約債券的特別轉讓機制條件日趨成熟。完善並調整原有風險及違約債券的停牌及摘牌機制,有利於提高交易轉讓流動性,完善市場定價機制,有利於債券信用風險化解、處置和出清。

  多方試水處置渠道

  事實上,想要流轉交易違約債券的並不止證監系統一方。

  值得注意的是,在證監系統之前,已經有機構以拍賣的形式試水違約債券轉讓。今年初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下稱“北金所”)便公布,首批到期違約債券轉讓業務已完成交易,總計3筆到期違約債券均來自永泰能源,轉讓標的票面總額為2.82億元。

  根據記者了解的情況,對於首批到期違約債券,北交所采取匿名拍賣制度,強化價格發現。北金所則采取動態報價機制,出價高者優先受讓,最終成交價不低於轉讓底價。

  除此之外,一些市場人士也對違約債券的處置建言獻策,中債資信債券市場研究團隊便提出幾項建議:

  一是建立和完善違約券的流轉平台和機制,例如發揮好銀行間市場違約券的匿名拍賣業務的作用;二是積極引入不良資產投資機構等高風險偏好機構,同時發揮產業投資基金、資產管理公司等市場機構在不良資產處置方面專業、豐富的經驗;三是發揮信用信息服務商、律所等中間機構的專業能力,積極參與違約處置方案的設計。

  就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央行成都分行行長周曉強建議探索建立違約債券轉讓市場,“由專業評估機構對違約債券殘值評估後,通過法院拍賣或者公開市場流轉等方式,吸引高風險偏好投資者或機構”。

  目前多方試水違約債券差異化處置路徑對,前述北京地區券商人士表示:“在此之前,由於缺乏明確制度安排,違約債券很難在二級市場流通,已有交易多為‘一事一議’模式。因此,債券一旦違約,就意味著幾乎喪失了流動性,市場化處置的渠道受限。目前,不同市場主體通過試點業務探索不同業務模式,預計很快會形成較完善的到期違約債券交易機制,有望推動不良債券市場的交易活躍度提升。”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