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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黃梅法院開展“春雷行動”專項執行活動

3月27日,湖北省黃梅縣人民法院拉開“春雷行動”專項執行活動序幕,主要針對涉民生、金融案件開展執行,並將舊存案件和終本案件列入清理範圍。活動當天,黃梅法院共出動警車5台,執行乾警20餘人。

執行路上陰雨連綿,雷聲陣陣,乾警們絲毫沒有放鬆懈怠,一直冒雨奔波在尋找“老賴”、送拘“老賴”的路上。

躲避執行壓力大,主動了事一身輕

2017年6月3日,李某以46萬的價格將2處商鋪出售給於某,於某支付購房款後,李某卻一直未能交付房屋。後李某同意退還於某交付的購房款並賠償相應的損失合計50萬元,經黃梅法院調解,由李某在2018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款項。還款期限屆滿後,李某未按約定還款,還一直躲避法院執行。自年初黃梅法院“執行風暴”行動開展以來,聽到風聲的李某如驚弓之鳥,在得知法院要開展“春雷行動”後,迫於壓力的李某當天主動到法院與於某進行協商,表示願意將其名下2套房子拿來抵債,並與於某簽訂了和解協議。

軟拖拒執行,送拘後才打算還錢

為工程建設需要,許某向黃梅某銀行貸款5萬元,借款到期後,銀行多次向許某討要貸款,許某均以手頭緊張為由拖延,且拒收法院送達的文書,拒不申報其名下財產。“春雷行動”當天上午,執行乾警成功將許某控制住,並將其移送拘留所執行司法拘留。當天下午,許某家人主動聯繫承辦法官,表示盡快籌齊欠款。

講義氣不講誠信,果斷送拘沒商量

霍某與王某系親戚加鄰居關係。2013年6月30日,王某幫案外人徐某向霍某借款115000元,由王某出具借條。期間,王某先後向霍某還款共計1萬5千元,並承諾在徐某還錢後,會將下欠借款還清。然而,徐某一直潛逃在外,了無蹤跡。霍某遂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王某卻辯稱:“借條是我出具的,但錢不是我拿的。”一直以沒錢為由拒絕履行支付義務。目前,王某已被送至拘留所拘留。

截至當天下午3時,此次活動共突襲11個被執行人住所地,送拘3人,執結案件1件。“春雷行動”是黃梅法院繼定製“失信彩鈴”後攻堅執行的又一重大舉措,下一步,黃梅法院將以此次行動為契機,不斷加大執行力度,繼續創新執行模式,凝心聚力打好執行攻堅戰,奮力奪取“基本解決執行難”戰役的最後勝利。

(來源:黃梅縣人民法院微信公號)

編輯:孫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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