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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規定博士生須發表文章才能畢業?

即便是硬性規定博士生需要發表文章,也應強調學術品質而不是發表的數量,更不應以所謂刊物級別確定文章的水準高低。

近年來,在我國的研究生培養教育中,不少高校都提出了不同程度的發表文章的硬性要求,比如碩士生要求發表1~2篇文章,博士生要求2~3篇核心期刊或者SCI、EI、SSCI、A&HCI以及CSSCI類文章,否則就沒有提出申請答辯的資格。對此,有不少學者提出質疑乃至強烈批評,並以西方高校為例進行對比,提出國外高校並無明確的發文要求,以此批評國內高校的一些做法。我國何時開始出現這樣的要求、其依據何在,人們探討的較少,但這樣的硬性規定與高等教育法並不完全契合是實情。因此,人們對此提出批評確在情理之中,也出之有據。

但就國外而言,近十餘年來,情況也在發生變化。以美國為例,這一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2018年5月30日《美國高等教育紀事》發表文章《不景氣就業市場的另類標誌:研究生感受到巨大壓力要發表文章》(以下簡稱《另類標誌》)就討論了此事。由於美國高校的研究生教育主要是博士生教育,所以本文所談的研究生主要是指在讀的博士生。

就業市場在“逼迫”博士生發表文章

在美國,絕大多數高校都沒有像中國高校那樣的明文規定,要求在讀博士生必須發表文章,更沒有規定發表文章期刊的級別,但這並不代表著博士生沒有發表文章的壓力。恰恰相反,美國當下嚴峻的就業市場,促使博士生不得不在博士學位之外,再用發表的文章來加重自己在就業時的砝碼。

《另類標誌》一文指出,在美國,不要說二十年前,就是在十年前,人們都不會希冀一個博士生除了博士論文之外再發表別的文章。然而,現在的情形已經有所不同。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副教授拉普森是該校研究生就業辦公室官員,他十年前畢業於波士頓大學。他說,現在人們越來越希望看到博士生有文章發表,甚至是希望他們有多篇文章發表。

《另類標誌》指出,博士生們逐漸感受到發表文章的壓力,不過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但十年前(即2007~2008年左右)的大蕭條之後,低迷的就業市場讓博士生們更加感受到了這種壓力在日漸加劇。而出人意料的是,在經濟大蕭條之後的經濟復甦過程後,過去常見的高校用人周期性復甦現象卻並未出現。相反,每年新出爐的博士人數超過了高校能夠給予的終身教職的數量。

《另類標誌》在預測未來博士生們所面臨的激烈競爭時直言不諱,稱在可以預見的未來,競爭的形勢依舊是“殘酷的”,並認為這種殘酷的競爭又火上澆油,加速了人們越早發表文章越好的期待。

悄然變化中的美國高校

市場如此,自然導致高校的需求與要求也在逐漸發生改變。雖然美國高校並無硬性規定,但形成了軟性的規定,或者說在人們的心目中逐漸開始形成了一種無形的期望。《另類標誌》採訪了美國的一些著名高校,讓我們看到了他們正在發生的一些變化。

耶魯大學英語教授卡斯坦認為,現在已經再也回不到過去那種不對博士生提出要求的時代了。博士生應該有文章發表,對於那些想要尋求學術職業生涯的人來說,這已經成為了“新常態”。

當然,是否要求發表也要看學科。美國聖母大學文學院院長麥克格裡維說,各個學科的要求有所不同,比如經濟學科就少於其他社會科學,比如社會學與政治學等。但在人文學科,人們則越來越看重文章的發表了。

那麽,美國高校這一變化的理念何在?看上去道理很簡單。對於獲得博士學位的人而言,人們往往並不知道其工作做得到底如何,未來是否能夠做出成績也存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但已有的文章則很能說明其未來的潛質和水準。

正如得克薩斯女子大學研究生院院長卡品努斯所說,各個系部在招人的時候,都想招聘那些已經知道怎麽去發表文章且能夠獲得研究基金的人。他們在尋找的是顯示了研究才能與研究成就的人。

現實狀況亦如此。在美國高校招聘階段,雖然現在的遴選委員會依舊十分看重導師的推薦信,但一篇同行評議的文章——即便不是發表在該領域中的頂尖刊物上,若是聲譽良好的雜誌也可以——則會使其顯得十分突出,能夠充分顯示這位博士的未來走向。

實際上,美國高校這一變化還有兩個非常現實的因素在起作用。首先,日益增長的兼職教師越來越佔據了美國高校眾多的教師職位。據報導,兼職教師能夠佔到系部約70%的數量。其次,現在是一個“博士後的世界”,博士畢業不經過博士後研究階段,已經很難找到工作了。卡斯坦說,自己在1975年獲得博士學位時,學生經過6年的博士研究從研究生院畢業後,人人都可以找到工作。但這種狀況現在已經非常罕見了。即使有例外,那也要先在高校中做2~3年的訪問教授或者助理教授,才能進入終身教職系列。

博士生為發表文章而延期畢業

在美國,對於博士生而言,就業市場的嚴峻性是任何一個還沒有戴上博士帽的人都需要認真對待的現實難題。因此,多發表文章無疑是增加了自己未來在就業市場上的一份實力。

卡品努斯也提到,有些博士生推遲了畢業,目的就是為了能夠有更多的發表時間和更多的文章面世。各個高校也加強了對博士生未來就業的指導,包括提供導師。有悟性的博士生對此都心領神會,並充分利用這樣的機會,與導師有更多的溝通和交流。而有些博士生則會因此而徹底退出未來的學術圈。

康奈爾大學的高等教育經濟學權威艾仁伯格認為,對博士生提出更高的要求,實際上也對高校的各個院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來,美國頂尖高校的經濟學博士項目大都提高了資助力度,學製也由5年延長到了6年,其他高校也在紛紛效仿。他說,不久之前,自己的大部分博士生還都會在4~5年之內畢業,但現在的情況已經發生了變化。據他了解,在康奈爾今年畢業的經濟學博士生中,有8位在校時間為6年,2位是7年,只有1位是5年。凡是超過5年的博士生大都是把精力用在了發表文章上,幾無例外。

為了消解博士生的難題,卡斯坦說,大多數的研究生院都會對博士生予以職業指導。一般從第三年開始,會幫助他們熟悉會議論文,教他們寫作博士論文、寫作研究論文、應對面試,等等。卡斯坦也經常告誡自己的學生,能夠發表兩篇文章就很好了,或者有一篇發表,另外一篇在評議中也可以。

其實在美國,發表文章的壓力不僅是在博士生這個層次,也波及到了大學生層面。很多在本科階段有文章發表的學生,不僅在進一步深造進入研究生院時會受到關注,在進入社會找工作時也往往會被優先錄用。反過來,這也進一步提高了人們對博士生的期望值,博士生本來就有的發表文章的壓力也會在這種外在壓力下持續增長。

發表文章,

對非名牌大學的博士生至關重要

雖然發表文章對在讀博士生是一種巨大的壓力,但它本身並非一無是處。《另類標誌》一文明確指出,對於那些不在頂尖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的人來說,文章的發表是他們科研水準與研究能力的有力證明。

羅徹斯特理工學院生物醫學工程副教授恩希納斯說,有眾多文章發表的記錄,遠勝於畢業於一所名校。她說,雇主招聘的對象是人,而不是大學。

與此相輔相成的是,凡是發表文章的高手,反過來總是能夠讓人們對其所在的高校及院系刮目相看。恩希納斯說,如果她的學生很不錯,文章不斷,她也會感到很好,也會文章迭出。

當然,對於博士生來說,抓住發表文章的每次機會自然顯得非常重要。今年春季畢業於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獲得博士學位的斯多特說,她對每次看得到的發表機會都盡量不放過。在畢業後,斯多特到南達科他州立大學擔任了終身教職的助理教授。談到個人經驗,她說自己是個凡事都說好的人,因此受益匪淺,有了現在的發表記錄。這位《另類標誌》中的主題人物發表了(含合作)5篇同行評議的學術期刊論文,在期刊上發表了2篇書評,為一部著作寫了3個章節等。對一個博士生來說,這無疑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她能夠一畢業就獲得終身教職的職位,其突出的發表記錄一定起到了關鍵作用。

該不該對博士生提出硬性要求

美國高校也有教授對博士生的論文發表數量提出具體要求建議的事例,比如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的副校長與教育學院院長德庖就說,可以期望碩士生發表1~2篇文章,博士生2~3篇文章。這樣的要求與目前中國所提出的要求相似。但值得注意的是,他們所說的是期望,而非硬性要求。因此,在筆者看來,我們仍然需要討論這樣的問題,即到底應不應該對博士生提出發表文章的硬性要求。

我能夠理解高校頒布這樣規定的初衷,但還是認為不作硬性規定為宜,或者即便是硬性規定,也應該強調品質而非數量。

如果單純從提高博士生的學術水準以及考慮博士生未來就業的需求來看,高校提出這樣的硬性要求,似乎也無可厚非。雖然有人指責這是依靠博士生在為學校攫取聲譽,但畢竟也在客觀上促使博士生為個人的前途積累了實力。特別是作為非名校出身的博士生,如果能有出色的發表記錄,自然能夠證明自己的學術水準,在眾多人中可以脫穎而出,這應該算是好事。因此,是否硬性規定,完全取決於各個高校的決策者如何看待這個問題。如果把發表文章視為博士生的機會,是展示博士生學術水準與能力的機遇,那麽,頒布這樣硬性規定似乎也有其合情合理的基礎,加上高校具有辦學自主權,頒布相關規定也算是於法有據。

但需要引起特別重視的是,即便是硬性規定博士生需要發表文章,也應強調學術品質而不是發表的數量,更不應以所謂刊物級別確定文章的水準高低。在這個越來越多的高校在教師職稱評定中,更加推崇代表作來確定一個人的學術水準的時代,對於博士生的要求也應該強調品質,從而讓博士生從一開始就認認真真、踏踏實實做學問,而不是浮躁地去追求論文發表的數量。

來源 | 中國科學報

作者 | 郭英劍,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編輯 | 羅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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