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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教育新規動了誰的“奶酪”?這幾類機構或將面臨危機

日前,教育部等六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學科類在線培訓機構的備案、師資、直播培訓時間、收費退費等作了明確的規範。

《實施意見》明確,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對全國校外線上培訓及機構的備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國統一、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監管體系。

作為國家頒布的第一個專門針對校外線上培訓活動的規範性文件,其重要性及對行業的影響不言而喻。

有人質疑,線下培訓機構被嚴格監管以後,學科類在線教育會不會也要“涼涼”了?

學易時代谘詢聯合創始人鬱苗告訴未來網(教育公眾號:newsk618)記者,《實施意見》的最後一個時間節點是2020年12月底,所以,這兩年內會有相當一批教研能力差、教學水準低、原本就不具有自我造血能力的“純燒錢型”在線教育企業倒閉。

截圖自教育部官網

備案製給在線教育機構拴上“韁繩”

打開手機,無論是微信朋友圈的廣告,還是手機短信,在線教育的推廣多到屏蔽不掉。眾所周知,暑期是各培訓機構的生源爭奪季,“0元搶暑期試聽課”“搶!50元學一整月,名師1對1 教學+線下陪讀答疑”“49元14課時語文名師課”“3.5元一課時”......暑期在線培訓機構的廣告令人眼花繚亂。

隨著2018年校外培訓機構的排查和整治力度的加大,一些培訓機構把陣地從線下轉移到了線上,形成“校內減負校外增”“線下減負線上增”的奇怪現象。

市場需求大,優惠、便利的在線教育越來越火,猶如一匹脫韁的野馬甚至出現了過度遊戲化、低俗等有害內容。

《實施意見》要求對線上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和培訓人員等向機構住所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備案。並“重點對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和培訓人員等進行備案。

拚圖資本創始合夥人、董事長王磊認為,《實施意見》所指出的在線培訓機構中存在的有害信息、超標、培訓人員素質、退費問題的確存在,是部分害群之馬讓整個行業受到嚴查。

而且,無論是已經設立還是新成立的線上機構,一概履行備案程序。“已開展校外線上培訓的機構應當於2019年10月31日前提交相關材料,新成立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按照備案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未來網(教育公眾號:newsk618)記者注意到,在此之前,沒有文件規定線上培訓機構必須備案。對於這個問題,未來網(教育公眾號:newsk618)記者也曾向北京市多個相關部門求證,並從某在線英語教育機構一位負責人那裡得到了證實。

資料圖。圖據視覺中國

教師資格證成為硬性規定

《實施意見》還規定,“學科類培訓人員備案材料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教師資格證明(其中,外籍人員提供學習和工作經歷、教學資質或教學能力說明)。

未來網(教育公眾號:newsk618)記者梳理獲悉,2018年11月發布的《關於健全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整改若乾工作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調“同步規範線上教育培訓機構”。“線上培訓機構所辦學科類培訓班的名稱、培訓內容、招生對象、進度安排、上課時間等必須在機構住所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必須將教師的姓名、照片、教師班次及教師資格證號在其網站顯著位置予以公示。”

但是,未來網(教育公眾號:newsk618)記者注意到,時至今日,有些在線培訓機構甚至是上市公司依然沒有落實在網站顯著位置公示教師資質的上述規定。有培訓機構相關人員表示,其國內網站沒有公示這些信息,但在國外的招聘網站有對教師資質的相關要求。

據鬱苗介紹,有媒體統計了30家培訓機構的外教招聘要求,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全部達到要求的僅有2家。

王磊說,在線培訓的課程內容和線下機構一樣,其意識形態和內容同樣要受到嚴控。教師資格證(包括外教)的嚴格要求對在線教育機構的挑戰很大,很多機構裡中教的資格不達標(如在線一對一),對於很多語培機構而言,外教資格也面臨成本方面的挑戰。

中信證券教育行業分析師馮重光表示,教師資格證要求對主做大班課的企業來說影響不大,但對教師需求較多的一對一業務企業影響較大。

近日來,“英孚教育外教吸毒”事件再次刺痛了人們的神經,培訓機構教師尤其是外籍教師的資質如何把關?

英孚教育方面回應稱,其外教資質審核參考第三方機構。

今後,類似英孚教育對外教的上述審核方式是否行得通?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接未來網(教育公眾號:newsk618)記者採訪時說:“《實施意見》進一步細化了對師資資質的規定,比如要求在線教育機構對外籍人員的學習、工作經歷與教學資質等進行備案,即要求在線教育機構必須履行前置審查責任,否則,機構的做法就是違規的。”

熊丙奇強調,“關鍵在於落實和監管”。

未來網(教育公眾號:newsk618)記者從教育部獲悉,如今,“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台”已上線,教育部門可以在線審查,家長、教師也可在線了解各培訓機構的課程及師資情況。

對於外籍教師的資質審查,熊丙奇建議,“可以通過來華就業人員的管理系統查詢;還可以與境外有關部門合作,比如通過我國駐外使領館與當地的教育部門溝通,查詢外籍教師提供的資質是否合法。”

培訓結束時間的規定難有效約束一對一課程

2018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發展意見》)指出,“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衝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

而新頒布的《實施意見》規定“直播培訓時間不得與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衝突。”“面向境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

這是否意味著,儘管在線上課可以不受時空的限制,但今後也不能再隨時隨地上課了?

熊丙奇認為,“針對中小學培訓機構的課程一般都安排在學生放學之後或者節假日,因此,上述規定對機構的課程安排影響不大,該要求主要是為了發揮學校教育的主體作用,避免學生在正常上課時間離開學校,跑到外面的機構去學習。”

王磊則認為,“有些主打一對一和語言類培訓的機構受到的影響比較大,學生在線選課的時間段被壓縮了。

然而,一對一在線課一般是由機構和學員自行約定上課時間,不受機構公示的課程表的約束,這種情況也難以監管。

鬱苗對未來網(教育公眾號:newsk618)記者解釋道,“在線教育直播課通常是B2C、C2C模式,對於難以監管上課時間的一對一教學,可以要求企業在平台上公示上課備選時間,用技術手段實現防拖延時間設置等。

規範收費退費可借鑒風險準備金制度

由於培訓行業普遍實行預收費制度,由此引發的培訓機構和學員之間的退費糾紛及學員權益受侵犯的問題不斷。

未來網曾經采寫了大量相關報導,還有機構因經濟糾紛案件連帶出經濟犯罪問題。

對此,《實施意見》詳細規定:“按課時收費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60課時的費用;按培訓周期收費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顯然,這比《發展意見》裡“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的規定更加細化,並把線下教育培訓機構收費不得超過3個月的規定同步用於線上機構,而且,針對線上培訓的特性,具體到了60課時以內的收費時間段。

上述要求會對在線教育機構產生什麽影響?現金流的減少是否會導致機構提高收費標準?

熊丙奇認為,這種規定出於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避免亂收費和退費難問題,一定程度上會造成在線教育機構運營成本增加,現金流壓力增大,有可能產生兩個傾向,一是線上培訓機構見招拆招,變相不執行這個規則,另一方面是機構遵守規則,提高課程質量,順帶也提高客單價。

至於涉及消費者核心利益的退費規定,《實施意見》指出,要“在培訓平台的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並“鼓勵建立第三方账戶監管機制。

鬱苗解釋說,退費難通常有兩種原因,客觀原因是企業資金緊張,主觀原因是故意製造難度。《實施意見》對於預付款不超過3個月的限制,可有效防範企業不計成本過度擴張,倒逼企業回歸理性發展,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客觀退費難。然而,解決主觀退費難需參考其他行業關於服務退費的監管措施。

熊丙奇建議建立教育行業的風險準備金制度,根據收費標準,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確保擔保履約的備付金。但風險準備金制度的前提是落實《《實施意見》》中的備案製,這些環環相扣。

來源:未來網 作者:李盈盈 原創轉載請聯繫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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