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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教育正進入“有法可依”的道路 一道門檻是資格準入

南都訊繼對線下培訓機構展開嚴格監管後,教育部等六部門日前印發《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對於在線教育機構的企業備案、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多個方面都進行了嚴格規定,在線教育不再是監管之外的灰色地帶。業內人士認為,《實施意見》中針對企業備案上的指導更加明確,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了便利。

《實施意見》是國家層面頒布的第一個專門針對校外線上培訓活動的規範文件,也是自去年以來國家法規範整頓校外培訓機構的系列動作之一。自此,校外培訓行業監管,線下線上都“有法可依”。

資格準入

需提交建立黨組織情況等信息

在線教育正進入“有法可依”的道路,第一道門檻就是資格準入。《意見》提出,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備案材料主要包括:培訓機構的ICP(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等相關證照信息、建立黨組織情況的信息、資金管理、保障條件和服務承諾等信息,互聯網平台信息數據互動及處理能力和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伺服器設置在中國內地的說明材料。

其中,學科類培訓內容備案材料主要包括:課程介紹、教學安排、招生簡章等,引進國外課程的要根據有關規定提供相關證明。

學科類培訓人員備案材料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教師資格證明(其中,外籍人員提供學習和工作經歷、教學資質或教學能力說明)。

在備案審查流程方面,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在取得ICP備案(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還應當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的證明、等級測評報告後,向機構住所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備案。

《意見》要求,已開展校外線上培訓的機構應於2019年10月31日前提交相關材料,新成立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按照備案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地方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查核實,符合條件和規定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予以備案並公示公布。

指導清晰

促進在線教育行業健康發展

今年一月份,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嚴禁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的通知》(下簡稱《通知》),要求開展全面排查,建立學習類APP進校園備案審查制度,堅決防止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通知》強調,各地要建立學習類APP進校園備案審查制度,按照“凡進必審”“誰選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雙審查”責任製。

學習類APP大整治,也是在線教育的一場合規大考。有業內人士表示,近日頒布的《實施意見》在企業備案上的指導更加明確清晰,備案過程更加便利,用互聯網的方式解決互聯網的問題,這對在線教育行業來說是重大利好,這將有力地促進在線教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7月15日上午,教育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警察部、廣電總局、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等部門發布解讀《實施意見》。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馬嘉賓介紹,這次的《實施意見》針對線上培訓活動的特點,提出了一系列規範性意見。首先是實施備案制度,這就和線下的機構在審批方面具有區別,這個區別就是更加強調了事中和事後的監管,針對線上的培訓基於互聯網開展的特點做出的。同時,這個備案提高了層級,是放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由省裡開展備案審查,能夠保證它的科學性、權威性,能夠保證審查的質量。

從技術手段來說,這次的《實施意見》也特別強調了“互聯網+監管”的新模式探索,利用信息技術來開展監管,國家層面建立一個管理服務平台,為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為企業、為學生提供便利。企業可以通過這個平台來提交相應的備案材料,教育行政部門可以聯合有關部門通過這個平台,來審查企業提供的備案申請材料。

采寫:南都記者 葉斯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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