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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從美國“偷”技術、“搶”技術?——不存在,也不需要!

中國從美國“偷”技術、“搶”技術?——不存在,也不需要!

連日來,中美貿易糾紛持續發酵。其中,保護知識產權成為美方挑起爭端的借口之一,美國依據所謂“301調查”,汙蔑中國“竊取”美國知識產權,指責中國“強製”美國企業轉讓技術。

中國從美國“偷”技術、“搶”技術?——不存在,也不需要!

4月6日,英國發行量最大的主流大報《每日電訊報》刊登駐英國大使劉曉明題為《堅持開放合作,保護知識產權》的署名文章,批駁美國誣蔑中國"竊取"知識產權。

文章指出,創新不是美國的“專利”,美國以讓來華投資的外企“強製技術轉讓”為藉口打壓中國科技創新、保護本國產業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是赤裸裸的“傲慢與偏見”。

按照美國的邏輯,

中國正是憑借從美國那裡“搶”來、

“偷”來的先進技術,

與美國在全球範圍內進行“不公平”競爭。

那麽事實到底是怎樣的?

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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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竊取美國知識產權?”

美國301調查報告中寫到,“中國實施和支持對美國公司電腦網絡的非法入侵和竊取。這些行動使得中國政府獲得了知識產權、商業秘密或者機密商業資訊,也支持了中國的包括科技進步、軍事現代化和經濟發展在內的戰略發展目標。”

其實,早在今年2月份,美國有一家知識產權盜竊委員會(Commission on the Theft of American Interllectural Property),就曾在報告中指出,仿冒、盜版以及盜竊商業機密等知識產權問題每年給美國經濟造成6,000億美元的損失,並指出中國是製造這些問題的“元凶”

按照美國的說法,中國建立了一隻龐大的黑客隊伍,通過網絡竊取美國的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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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一:沒有任何實際證據

多位專家表示:這些指責毫無事實根據。

對外經貿大學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院院長屠新泉表示,“這是一種妄想症,沒有任何實際證據,完全是猜測。這個猜測來自哪呢?就來自中國近幾年比較快速的技術進步,它覺得中國怎麽能技術進步這麽快呢?不合理。所以都是偷來的,都是從美國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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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魏建國表示:去年我們就付了知識產權費用接近了二百八十六億,接近三百億(美元)。而且我們每一項知識產權專利費我們都付費用,完全按照市場經濟,沒有說我們不尊重它,沒有說我們借用知識產權、盜取知識產權。

反駁二:中國是申請國際專利第二大來源

在很多人看來,美國在知識產權領域處於長官地位,而中國的創新能力比較弱。而實際上,中國的科技創新近年來實現了跨越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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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華為和中興是2017年提交專利申請數量最多的兩家公司。

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報告顯示,中國是2017年《專利合作條約》框架下國際專利申請第二大來源國,有望在3年內趕超現在排名第一的美國。去年,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量達138.2萬件,超過美國、日本、韓國以及歐洲專利局總和。

2017年中國研發投入佔GDP的2.1%,成為僅次於美國的全球第二大創新投入國。中國在創新方面取得的成績,依靠的是對創新的高度重視和不斷增加的研發投入,而不是美方所指責的“竊取知識產權”。

“中國強製美國企業轉讓技術?”

報告中的另外一項指責,即“中國使用合資要求、股權限制和其他外商投資限制來強製或迫使美國企業轉讓技術。”

對此,中國商務部表示,這是毫無事實根據的,中國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外國企業必須轉讓它的技術給中國合作夥伴,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做出這樣的要求。中國確實存在一些行業,外資進入時需要進行合資,這個要求符合WTO的規定。

反駁一:雙方你情我願

關於“強製技術轉讓”的說法,國家製造強國建設谘詢委員會委員張雅林駁斥道:“外資企業與中國企業之間進行技術轉讓,是完全依據雙方協定,一個願意轉讓,另外一個願意受讓,提供的所有技術都支付了相應的經濟對價,這完全是一種企業間的自願行為。

反駁二:美方企業從中獲利頗豐

外資企業對中國企業的技術轉讓,更多的是一種技術使用有償許可,並沒有進行技術所有權的轉移,實際上這種做法不但不會影響外資企業對其技術的控制權,反而使外資企業能夠通過技術應用市場的擴大增加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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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已經建立起來的今天,各大西方品牌都已在中國市場上獲利豐厚。以汽車行業為例,中國是全球最大汽車市場,2017年美國通用汽車及合資企業全年在華零售銷量突破400萬輛,與中國合資建廠幫助它迅速打開中國市場,保住了它在全球競爭中的地位。

中國的創新成就一不靠偷,二不靠搶

國家知識產權局保護協調司司長張志成表示,中國的創新成就一不靠偷,二不靠搶,是中國人踏踏實實乾出來的。在知識產權領域,中國有信心、有能力應對任何挑戰。

中國目前PCT國際專利申請量排名全球第二;國內發明專利授權量佔世界總量近四成,居世界首位。“2017年,我國知識產權使用費出口額首次超過40億美元。這顯示我國知識產權的價值在全球得到越來越多的認可。”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谘詢研究院研究員瀏海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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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中國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決心有目共睹。蘋果、三星、索尼、戴爾等一系列知名專利侵權案件的審理中,一些相對不為人知的中國公司受到高額處罰,彰顯我國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立場和決心。中國對知識產權制度的不斷改革與努力,正在為外國投資者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並阻止今後對外國知識產權的侵犯。

知識產權戰,美國的慣用伎倆

近30年來,美國人一直推行自己的知識產權霸權主義。現階段的美國在科技創新中有全球第一的實力,但這並不意味著創新就是美國的專利。

縱觀美國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的歷史演進,完全是雙標利己、適時適事而為。經常以產權保護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

例如,20世紀80年代美日貿易戰爆發,統計顯示,美國貿易代表總計向日本發起了24例301條款案件調查,其中大多涉及知識產權爭端,幾乎全部迫使日本政府做出讓步和妥協,自願限制出口、開放市場和提高對外直接投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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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除了特別301條款之外,337調查、WTO框架下的TRIPS(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也常被美國用來作為限制競爭對手的有力武器。

此次無論是301調查報告還是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的新聞稿,都多次提到“中國製造2025”。美國製裁清單上所列的中國產品,恰好大都是美國企業最具全球競爭力的產品。美國的用意,顯而易見。保護知識產權是虛,打擊中國製造是實。

編輯:付慧敏

微信編輯:張天健

資料來源:中國法學網、人民日報、央視新聞、中國之聲《新聞縱橫》、環球時報、中國網財經、外交部網站、 北山浮生談古論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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