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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個稅的花樣扣除:結婚生子有優惠,離婚也有優惠

據《中國需要現代化的個人所得稅——觀英德美法個人所得稅》(張巍著)一書介紹,德國個人所得稅法(2015)通過其中的“社會條款”,來支持養老、教育、照顧家庭、保護殘疾人等弱者。

一、對孩子的優惠

(1)德國個稅法對生育孩子提供了兩種稅收上的優惠辦法龔納稅人選擇:第一種是允許撫養孩子的費用從納稅基數中扣除。每個納稅人每年對每個孩子(到18歲)可以扣除2184歐元的最低養育費,以及1329歐元的看護費用。這樣一對夫妻對每個孩子可以扣除的費用是每年7008歐元;第二種是撫養孩子的費用不從納稅基數中扣除,但從國家獲得第一和第二個孩子每月184歐元、第三個孩子每月190歐元、從第四個孩子開始每個孩子每月215歐元的補貼。

(2)對於符合(1)情況的父母,如有私立學校的學費,最高一年可以扣除5000歐元。

(3)對於不符合(1)情況的父母,可以扣除一般撫養費每年8354歐元。

(4)對超過18歲到25歲、如果還在讀書或受職業教育、不住在父母家的孩子,每個孩子每年還可以扣除924歐元。

(5)單身家長每年可以額外扣除1308歐元。對不滿14歲的孩子,如確實雇傭了保姆並沒有保姆工資支付憑證的話,每個孩子可以扣除每年最高4000歐元的保姆費。

二、對結婚的優惠

為了鼓勵德國男人結婚,德國個稅法規定了夫妻先合後分計稅法。即對合並交稅的夫妻的收入先合計,平分後算出各自應交的稅,該應交稅再乘以2,得出這對夫妻一共要交的稅。這麽做,在夫妻兩人收入有差異時,可以起到避開高的累進稅率的效果,比分開各自交稅要優惠。

除了夫妻先合後分計稅法,德國個稅法還規定了一種消除結婚顧慮、以鼓勵結婚為目的的夫妻離婚實際計稅法。即允許丈夫把離婚後支付給妻子的生活費,從納稅基數中扣除13805歐元,但妻子要對此生活費交稅,交法定保險。所以采取這種辦法要得到妻子的書面同意,且每年都要同意一次。

三、對教育的優惠

自我職業教育費用,比如上夜大、函大及職業技術培訓的費用,德國個稅法規定每年最高6000歐元可以做稅前扣除。業務時間作為業餘教師的收入,比如代課費、輔導費免稅。

四、對養老和老人的支持

德國個稅法規定用於養老保險的費用,每年最高允許2萬歐元做稅前扣除。護理老人獲得的工資免稅。此外,65歲及以上的老人,其調整後的工資加上其他收入的正數得出計算基數,這個基數一定的百分比可以做稅前扣除,但有最高扣除定額。

五、對住房的支持

購買自住房或建造自住房,允許購房款或者建造費用在購買或建造當年及以後7年,每年做5%稅前扣除,以後每年扣除2.5%,直到100萬歐元全部扣完。

如納稅人把自住房改造為出租房出租,改造費用可以在改造當年和以後4年,每年做20%的稅前扣除。

如納稅人購買或建造專門用來出租給陌生人的房子,可以在購買或建造的當年和以後4年,每年其賣房款或建造費用按每年10%,之後5年按每年7%做稅前扣除。

六、對意外事故遭受者的優惠

如果納稅人在生活中由於意外事故,或者法律、風俗等原因要承擔超過其他人平均生活費用的額外支出,此種費用可以部分從納稅基數中扣除。

七、對殘疾人的優惠

根據殘疾等級,殘疾人每年可以從納稅基數中扣除310歐元到1420歐元的請人照顧費用。情況嚴重的殘疾人可以扣除3700歐元。

八、對家政服務的優惠

雇傭鍾點工做家務的費用的20%,每年最多4000歐元可以做稅前扣除。

九、對企業為工人買商業養老保險的優惠

德國老闆除了給工人購買法定養老保險外,再購買商業保險是非常普遍的現象。老闆用於購買商業保險的支出可以做稅前扣除。

至於英國、美國、韓國的做法,據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馮俏彬等介紹,英國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包括兩類:一是費用扣除,指從總收入中扣除掉與取得該收入有關的一些費用,但這些費用必須全部而且完全是由於經營目的而產生的。二是稅收減免,指從納稅人總收入中扣除掉被用於本人及家庭生計方面的收入。三是除了納稅人最基本的收入減免之外,還會考慮到納稅人的家庭負擔、婚姻狀況以及身體健康程度等情況,減免項目種類包括個人免稅、已婚免稅、盲人免稅等。另外,英國個人所得稅中部分主要扣除項目的扣除額會隨著前一年的通貨膨脹而變化,即扣除標準指數化,避免了納稅人因通貨膨脹產生的損失,實現了稅收的縱向公平。

韓國個人所得稅采取分類綜合制度,個人所得劃分為綜合所得項目和分類所得項目。對於綜合所得,規定了三種扣除方式。一是基本扣除,主要是指對維持家庭成員成活所必須的生活開支免征個人所得稅,採用定額扣除法。二是加計扣除,扣除標準主要有老人贍養的加計扣除、殘疾人加計扣除、女性納稅人加計扣除以及單親家庭的加計扣除。三是特別扣除,工薪收入者可從其工薪所得中扣除納稅年度的保險費支出、醫療支出、教育支出、醫療費用支出、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捐贈支出、員工持股計劃等多項特殊扣除。

美國個稅制度在扣除方面,分別規定了標準扣除與專項扣除,其得標準扣除相當於我國的起徵點,但同時有每年根據通貨膨脹水準進行指數化調整的相關規定。分項扣除包括醫療費用、慈善捐贈、家庭房屋抵押貸款利息、偶然損失、某些稅款及其他雜項。同時,美國還有稅收抵免項目,如國外稅收抵免、兒童和親屬照料稅收抵免、教育稅收抵免、退休儲蓄稅收抵免、兒童稅收抵免、節能稅收抵免等,在計算其淨應納稅額時,可從毛應納稅額中減除。2017年川普政府公布的新個稅法案中,將單身人士的標準扣除額將從6350美元提高到1.2萬美元,家庭報稅的標準減免額從1.27萬美元提高到2.4萬美元。由於美國稅法是允許納稅人在標準扣除與專項扣除之間進行自主選擇的,所以這一規定相當於在很大程度上廢除了美國已實行了100多年的專項扣除制度。

資料來源:

張巍 《中國需要現代化的個人所得稅——觀英德美法個人所得稅》,浙江工商大學出版社2015年出版。

馮俏彬 李賀 《個稅專項扣除的國際經驗》,中國財經報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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