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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97歲教授獲“漢學獎”:儒學是宗教嗎?

狄百瑞獲得第二屆唐獎“漢學獎”

2016年6月20日,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榮譽教授、中國思想史泰鬥狄百瑞(WillimTheodoredeBary)憑借在儒學研究領域的“開創性貢獻”,獲得第二屆唐獎“漢學獎”。狄百瑞教授今年97歲高齡,他於1953年開始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中國思想史,一生出版30多本專著,已經被翻譯為中文的著作包括《儒家的困境》《中國的自由傳統》《東亞文明》《亞洲價值與人權》。狄百瑞主張儒學絕非現代化的阻礙,反而是東亞地區的文化資本。

唐獎於2012年12月由台灣企業家尹衍梁成立,設定永續發展、生技醫藥、漢學及法治四大獎項。2014年首屆唐獎漢學獎的獲得者是余英時。唐獎每兩年頒發一次,提供每一獎項獎金新台幣4000萬元(大約124萬美元),並提供得獎人研究補助費新台幣1000萬元(大約31.1萬美元,可以在北京五環外買套房子)。

被採訪人:狄百瑞,美國哥倫比亞大學

採訪人:劉一虹,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正文

關鍵在於如何界定“宗教”

劉一虹:一些學者認為,中國的宗教有很強的實用性,信徒總是懷著一種務實的態度,希求通過信教來實現自己在現實以及來世的願望。您如何看待這種觀點?

狄百瑞:主要問題在於如何界定宗教。在中國、日本及韓國等亞洲文明中,將“教”視為“教導”,即將“宗教”視為道德教導。如果你認為儒家之“經”頗具“宗教”因素,那麽儒家就包含重要的宗教因素。西方的宗教屬於印歐文明,印度、中東以及西方宗教間有很強的相似性。教徒總是專注於禮拜奉神,西方宗教中包含了很早就孕育於希伯來文本中鮮明的先知預言的特徵。關於儒家學說是否與預言型宗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有可比性?我已經寫了很多文章探討這一問題,我認為孔門弟子在某種意義上是為天代言的。我認為孟子有著一種預言家特徵,而荀子恰恰與之相反。因而可以說,在儒家學說中存在著某種與印歐宗教中相似的成分,但是要界定儒家學說到底是不是宗教,主要取決於如何界定和詮釋“宗教”。

中國民間宗教中的確存在實用主義傾向,道教就是一個例子。但是,儒家特別是新儒家是反對這種務實傾向的,他們稱之為功利主義。墨家也存在實用主義傾向,道家和墨家在許多方面不同,但相似性是都存在功利主義。

儒家經典應成為全球教育的一部分

劉一虹:您怎樣看待儒家學說對現代社會的貢獻?

狄百瑞:這一問題我之前有所論述。此外,儒家非常強調正確的長官者的作用,以及信任的重要性,因為信任是社會組織的基礎。因此,可以信任的長官者即君子,君子道德且智慧的長官贏得人們的尊重(令人肅然起敬)。孔子本人就強調,長官者或政府的首要任務是贏得信任,而君子則具體體現了這種完美的信任。負責任的長官者可以喚起百姓間的相互信任,以禮相待。這樣,禮貌與高貴並行,兩者同等重要。但是,還應該使每個個體都如同長官者一樣對自己負責,而不是僅僅依賴這個長官者。因此,孔門弟子強調家庭和地方社團的重要性。朱熹的學說與此有共同之處,他在《大學》的序言中提到了修己、治人,即統治亦依賴自我控制或自我管理,兩者相輔相成。我以為這正是儒家的觀點,朱熹的觀點也為日本和韓國所接受,這一點同樣適用於民主社會。

正因為如此,我認為儒家的主要經典應該成為全球教育的一部分。人們如何理解這些原則和概念的內涵,關係到他們自身的意義。我認為應該向全球推廣的主要傳統經典至少有《論語》《孟子》《荀子》,還要加上朱熹的《四書集注》和黃宗羲的《明夷待訪錄》。中國傳統文化教育應該規範化,使課程包含所有重要的傳統經典。儒家經典是首先應該被介紹的核心課程。我認為這是最重要的教育步驟。我不認可哈佛所倡導的並為許多機構所效仿的普通教育方式。它未能成功地介紹主要的傳統經典。而我們在哥倫比亞大學所設定的核心課程才是十分有效的。當然,教授儒家經典也並不一定與某一教育機構掛鉤,但是我上面談到的《論語》等經典是最基礎的必讀作品。

劉一虹:您認為日本和韓國的儒家學說教育方式和效果怎樣呢?

狄百瑞:我認為這兩個國家做得還是不錯的。儘管各國的教育狀況有所不同,但我認為儒家經典是適合所有文明的。你要問我儒學的作用是什麽,我的回答是:它不應僅僅存在於西方教育中,而是應該在各個地方實施。這就是儒家對全球教育的貢獻。人們應該研讀這些經典。也許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但是至少有一些共同的基點供大家討論問題。如果只有個人意見,而缺乏公共的基礎,那個人意見是不能夠有益於大眾的。這就是古典儒家及新儒家所努力提倡的提出公共論域來解決共同的問題,服務公益事業的理論支持。你不能在道教和佛教那裡發現這些,因為他們強調的是私人體驗、個人感受,因而太情緒化。當日本人接觸到儒家、道教和佛教時,他們發現只有儒家重視公共利益。

“禮”與“權”的作用有異曲同工之處

劉一虹:“禮”是儒學中一個重要的概念,您是如何認識這一概念的?

狄百瑞:我認為“禮”(rites)是文明的規範,與“權利”(rights)的作用有異曲同工之處,而後者更具有西方的法律色彩。無論是法律概念的“權利”,還是禮儀概念的“禮”,它們都與人性的情感方面緊密相連。它們以不同的方式熔鑄人類的情感,使之成為公共論域的一部分。因而儒家強調家族的和社團的重要性。在西方早期文明中也重視這一點。只是到了近代,為了實現國際化和全球化,人們才更多地強調法律。而家族的和地方社團的利益則不足以代表普遍的價值。

儒家的“禮”強調人與人彼此情感的自然表達。法家則不太考慮個體的權利。他們強調國家權力的系統實施。因此人們反對這種做法,並不認同它。古典儒家和新儒家從一開始就反對這種做法,力勸統治者不要憑借暴力和權力,而是要依靠人民個體的動力。儒家講到,當你試圖用法律和規則來維持秩序時,人們會尋找途徑避免與之衝突。正如我們在當代社會中所看到的,人們花費很多金錢和時間在法律訴訟上,而這一切卻不具有建設性意義。

“禮”,則意味著人類情感的自然表露。這一解釋在《荀子》的論“禮”一篇中可以看到。然而,荀子卻被人誤以為是貶低人性的。其實不然,他只是想指導和優化人類情感的表達方式,讓人們自然地聚在一起實踐“禮”,且他強調“樂”的作用。

我曾經說過,我從日本人和韓國人對儒家的理解中有所收益,然而我是從西方學者那裡開始認識儒家思想的。因為在西方有著很長的學習儒家學說的歷史。事實上,早在基督教教團來到中國之時,MatteoRicci(即“利瑪竇”——博主注)及其他耶穌會會士就與儒家學者有所接觸,MatteoRicci強調他們之間的友誼。他很早就意識到西方可以從儒家思想中學到許多。於是,他將“四書”譯成拉丁文,開啟了西方借鑒儒家學說之先河。他將這些譯文帶到日本,亦對日本思想傳統進行了介紹。西方關注中國,尤其是儒家學說有很悠久的傳統,這種傳統旨在闡明所有思想文化的重要性,並力圖相互理解、借鑒。這完全不同於人們強調的西方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以及我的同事薩義德提出的“東方主義”,它歪曲了西方對中國、對儒家的回應。看待每一件事都應該觀照它的歷史背景,這一點至關重要,且要明了不同傳統之間可以相互學到什麽。

因此,我對儒家的研究並非是反西方的,或是要貶低西方傳統。它們是互補的,這一點已早見於經傳。我也並不主張儒家是反基督教的,許多西方學者試圖通過儒家了解中國,我沒有興趣再批判或攻擊。學習的本質是在不同事物間尋求共同點。因為,共性與個性是並存的。你要意識到這兩點:普遍性與特殊性。要知道哪些是普遍性,以便在此基礎上對特殊性進行討論。不能只是談論“多樣性”(diversity),那是不會有所獲的。許多人在談論“多樣性”,但這是無用的,除非同時還強調那些可以共享的東西。我們都會經歷協商的過程,需要學習如何智慧地進行協商。而我們如何能夠完美地完成協商,則取決於我們所受的教育。

本文轉自:崇德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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