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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電子煙不能亂賣 4人網售600萬電子煙被刑拘

  這種電子煙不能亂賣4人網售600萬電子煙被刑拘

  電子煙是時下不少煙民樂於嘗試的“新寵”,近日,浦江警方聯合浦江縣煙草局成功偵破一起非法經營煙草案件,在深圳東莞抓獲4名犯罪嫌疑人,查獲IQOS卷煙近2000多條,涉案價值高達600萬元。

  這也是浦江警方首次偵破此類非法經營新型不燃燒電子煙案件。

  據悉,電子煙學名為加熱不燃燒卷煙的新型煙,由巴掌大小的“IQOS”矩形電子加熱器具和長度只有傳統香煙三分之一的煙彈構成,通過電子加熱,不需要打火機便照樣可以“吞雲吐霧”。

  不過,在我國,加熱不燃燒卷煙並不在允許的煙草專賣範圍內,換言之,國內暫時不能銷售加熱不燃燒煙草製品。

  犯罪嫌疑人張某原本一直在深圳從事淘寶和阿里巴巴平台運營工作,2017年10月,他在工作時無意間發現了一條致富路:銷售IQOS電子煙。

  IQOS是電子煙的一種,是知名煙草品牌萬寶路的生產商研製的新型不燃燒卷煙。目前市場上主要流通的煙彈品牌有Marlboro(萬寶路)、PARLIAMENT(百樂門)、HEETS(黑絲)、Fiit4種品牌。

  察覺到這個巨大商機後,張某開始在淘寶和阿里巴巴平台上“掛羊頭賣狗肉”銷售該產品,並隨著客源的增長,又邀請了幾位朋友共同經營。

  之後,因違反相關法律,張某的淘寶和阿里巴巴商鋪相繼被封號,但張某等人卻沒有因此受到教訓,而是開始著重通過微商、朋友圈等多種途徑進行推廣銷售。

  犯罪嫌疑人張某等人是通過從上家進貨尋找客源出售電子煙,每條煙彈的價格分別賣230-360元不等,從中賺取差價。

  經鑒定,這些繳獲的煙彈系煙草製品,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出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等4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警方提醒,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五款: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第三條第一款規定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據此,該案涉案人員因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且其經營的卷煙銷售數額巨大,屬於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情形,應當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處罰。

  據浙江新聞客戶端 記者 傅穎傑

  通訊員 潘再陽 王姬娜 傅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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