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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中醫藥資源 陝將部分中醫診療項目納入醫保範圍

將部分中醫診療項目納入醫保範圍

本報訊(記者 耿薇 實習生 冉潤鈺)「古語說,『秦地無閑草』。我省中醫藥資源豐富,一定要深入挖掘優質中醫藥資源,把傳統中醫藥保護好、傳承好、發展好、利用好。」7月30日,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中醫藥條例草案修改稿。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時認為,要突出我省中醫藥特色優勢,為中醫藥保護、傳承與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此次修改針對我省中醫藥發展現狀、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對保護、扶持、促進、規範中醫藥事業發展等方面作了細化和補充完善。草案修改稿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舉辦符合國家和省規定標準的中醫醫院。政府舉辦的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和有條件的專科醫院應設置中醫藥科室和中醫病床。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設置中醫館、國醫堂等中醫綜合服務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採取保障措施,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中醫藥設備配置和中醫藥人員配備,增強中醫藥服務能力。

在醫保政策促進方面,草案修改稿提出,醫療保障管理部門在完善和實施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時,應當引導醫療機構、參保人提供和接受中醫藥服務,支持中醫藥服務的發展,將具備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將符合條件的針灸、推拿等中醫診療項目、中藥飲片、中成藥和醫療機構中藥製劑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並逐步提高中醫醫療機構報銷比例、降低報銷起付線,實行中醫醫院與同級綜合醫院病種定額標準相同的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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