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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汽車追尾定了損 維修時有零件卻沒被更換

近日,周女士通過齊魯晚報客戶端齊魯壹點情報站爆料並@記者,稱自己的汽車因追尾在光嶽路南段的聊城中泰江淮汽車4S店定損維修,維修完成後卻發現汽車上已經經保險公司定損零件卻沒有被更換。

10月18日,記者見到了爆料人周女士。周女士告訴記者,追尾事故發生後,因考慮到自己的車購買了全險,便在聯繫保險公司後將車送到了聊城中泰江淮汽車4S店維修。10月16號車輛維修完周女士去提車時,4S店的工作人員告訴她,汽車的水箱因為沒能被定損,所以沒有被更換。後來周女士又自行來到保險公司查看定損單,周女士查看定損單後發現,與4S店工作人員的說法不同,水箱已被定損,並且除水箱外車輪右內襯、左右前大燈框架也在保險公司的定損單上,但同樣沒有被更換。

周女士說,針對這個情況她曾聯繫到4S店詢問原因,4S店工作人員開始告訴她沒有更換零件的原因是因為周女士著急提車,一著急給忘了。後來又說,有零件是後來追加定損的,因4S店和保險公司溝通不及時造成的沒有更換。4S工作人員曾提出,水箱和車輪內襯可以再更換,但其它零件不再更換,以贈送車輛3次保養的方式補償。

周女士表示自己對4S店提出的方案並不滿意。周女士說,因為自己在茌平做生意,而家在聊城住,汽車維修這段時間,需要打計程車出行,一個來回計程車費就要近200元。如果需要再次更換維修的話,那這段時間的自己的各方面的費用又怎麼說呢。「為什麼開始時沒給我換?維修費連著工時費是七千七百多元,雖然這個錢是保險公司拿的,但咱能看到的表面的這四個件沒換,那裡邊的件換沒換誰又知道呢?」周女士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當日下午,記者跟隨周女士來到聊城中泰江淮汽車4S店了解情況。該4S店一位曾為周女士維修汽車的工作人員接待了周女士。該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絕對不存在欺騙和隱瞞的情況,並向周女士提供了一份聊城中泰江淮售後事故車拆檢單。

記者發現這張拆檢單上共有23個配件名稱,但有些配件名稱被紅圈標註,有些被橫線劃掉,剩下的則無任何標註。工作人員說,這張單子是車來4S店第一天時開具的,單子上的內容是車輛損壞的一個大致情況,保險公司通過參考這張單子來核定汽車零件定損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保險公司最後審核通過多少零件並不和他們提供的這張拆檢單完全一致,「有可能保險公司那邊有部分件核不上或者是給剔除了。」該工作人員說,因此,經過現場和保險公司溝通,那張拆檢單上畫圈的零件是百分之百確定能審核通過的,劃線的則是不能通過審核的。記者在這張拆修單上發現,周女士汽車的水箱、左右燈架沒有畫圈,內襯直接被劃線。

那麼,保險公司定損單上又為何又有內襯、水箱、燈架等零件的記錄呢?對此,該工作人員說,因為4S店和周女士投保的保險公司不是合作部門,因此保險公司的價格體系和他們4S店的價格體系並不完全一致,比如說水箱保險公司那邊報價比4S店這邊高幾塊錢,而4S店的大燈可能也比保險公司那邊的價格高幾塊錢,此外工時費也不一致,那麼保險公司就會通過其他的零件來補差價。「例如汽車的車輪內襯是箇舊傷,他也給你提上去了,這個都有可能,為了好處理案子。」該工作人員說。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當時定損時,保險公司說右邊輪內襯是老傷核不上,水箱也核不上。所以說這些零件沒有換。但後來保險公司為了照顧差價,把內襯又給核上了。水箱和燈架也核上了,因為他們和保險公司存在溝通不及時,所以這些沒有更換。「當時我們也不知道一些零件能不能核上,他們沒給我說,我也沒再問他們,定完損我接著訂貨就按開始現場說的情況修車了。」該工作人員告訴周女士。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這個案子還沒有關單,保險公司把錢也打過來了,帳還沒有關單,這個零件的錢還是飄著的。

關於處理方案,該工作人員說,他們可以上門更換水箱和內襯,但燈架因為已經修復好了再換沒有多大意義,可以再按照燈架的價值多賠償一些車用的東西,比如汽車保養、行車記錄儀等。對此,周女士表示需要再考慮。

隨後記者跟隨周女士來到了她投保的平安保險,為周女士處理汽車追尾事件的平安保險一位工作人員說,他們和中泰汽車公司確實是合作部門,但零件的價錢不一致,「前杠外殼中泰是738元,我們系統上是732元,中網中泰是46元,我們這邊是40元。這個東西差不出錢來,配件不換是他店的問題。」該工作人員說:「你看我所提交的案子,服務站上報損失請審核,審核人說同意,沒有有爭議的配件,所提交的配件都審核通過了。」

10月19日,周女士告訴記者,她已和4S店、保險公司達成協定,4S店將未更換零件的錢共1236元退還給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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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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