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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得了過敏性疾病,如何用藥更安全

懷孕本是件十分欣喜的事情,如果在等待著新生命的到來的過程中過敏了,可是十分棘手了。放任不治療靠意志力扛過去?孕媽媽大著肚子本身就夠難受的了,還要苦苦忍受著疾病帶來的痛苦,這怎麼行?

在妊娠期有多達20%的女性會發生一定程度的瘙癢癥狀,這其中的原因多種多樣,大多數妊娠期瘙癢是因為原有的皮膚病如皮炎濕疹、蕁麻疹、葯疹等所導致,也有部分發生於妊娠期輕度肝內膽汁淤積,導致妊娠末期的劇烈瘙癢,但不伴有原發皮損,這種瘙癢癥狀在分娩後很快消失。

妊娠期過敏除了孕前狀存在的原發過敏性疾病外,也有一些妊娠期特殊皮膚病,這期中最常見的就是妊娠期蕁麻疹,發生率達0.5%,多發生於首次妊娠晚期(後3個月),表現為瘙癢性風團、紅斑和丘疹,常初發於腹部,後漸擴散至整個軀乾和四肢,產後皮疹可迅速消退,再次懷孕一般不再複發。另外妊娠期癢疹也較常見,表現為瘙癢性丘疹和結節,易發生於四肢伸側面,病程遷延,產後數月仍可持續存在。臨床上常見的特應性皮炎常常因為妊娠而加重。

妊娠期發生過敏性疾病的概率不小,針對妊娠期常見的一些過敏性皮膚病,如何安全有效地正確應對是每位接診皮膚科醫生應該認真思考的問題。因為可供選擇的方法十分有限,謹慎篩選安全有效的藥物就顯得尤為重要。

通常情況下,在妊娠期前12周內,應儘可能避免服藥,特別是受孕後17-70天內這個胚胎髮育的關鍵期,服用某些藥物可能會導致胎兒出生缺陷,一些藥物還會在妊娠期第4-6個月或妊娠末期干擾器官系統和中樞神經的功能發育而產生不良後果,處方時必須考慮到藥物對母嬰雙方的影響,權衡利弊之後選擇安全有效的治療方法。

FDA把藥物的安全性分為五類,其中A類藥物是指已被大量妊娠期及育齡婦女服用,未證實對胎兒有危險的,B類藥物是在動物實驗中未顯示對胎兒有危險,但沒有孕婦對照組的實驗證據。在必要的情況下,有時需經皮膚科醫師和產科醫師會診後A類或B類藥物可安全地用於妊娠期過敏。妊娠期用藥均是在權衡利弊、用藥收益大於潛在風險的情況下應用的。

過敏了怎麼治?

過敏了一般使用藥物治療,其中抗組織胺葯是最常見的抗過敏藥物。由於抗組胺葯中尚無A類藥品,可供選擇的B類抗組胺藥包括左西替利嗪、撲爾敏、苯海拉明、氯苯那敏等,這些都是臨床中長期使用,安全性高的藥物。

除了抗組胺葯之外,還有一些免疫抑製劑可供選擇,如地塞米松、甲潑尼龍等。

如果是接觸性皮炎、神經性皮炎引起的瘙癢,可以選擇局部外用糖皮質激素,優先選擇副作用較小的中弱效激素,如地奈德乳膏、丁酸氫化可的松乳膏等。

當然,安全是最重要的前提,不管哪類藥物臨床應用中都要根據具體情況權衡利弊後使用。

總之,針對妊娠期過敏,在可選擇的治療手段較局限的情況下,在確保母嬰安全的前提下,十分謹慎地選擇抗過敏藥物,由醫生來評估風險和收益,讓孕媽媽儘快從「過敏」中解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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